菩提道次第廣論講記5 丑二、具體解釋《華嚴經》教證而別說 如《華嚴經》云:“善男子,菩提心者,猶如一切佛法 種子。”當獲定解,故更釋之。 如《華嚴經》說:“菩提心猶如一切佛陀功德法的種子。”這一意義極其重要,務必獲得定解。為此,以下再作具體解釋。 論中先舉比喻,再顯示意義。對於比喻和意義,都要理解“共因”和“不共因”的差別。 比喻: 此如水、糞及暖土等,與稻種合為稻芽因,與麥、豆等種子相合為彼芽因,故是共因。 譬如,水份、肥料、溫度、土壤等,與稻種和合,則成為出生稻芽的因素,與小麥、黃豆等種子和合,又成為出生麥芽、豆芽等的因素,因此是能出生稻芽、麥芽等的共同因素。 如麥種子任會何緣,終不堪為稻等芽因,故是麥芽不共之因。由此所攝水糞等事,亦皆變成麥芽之因。 然而,像麥種子不論遇到任何外緣,也終究不能成為出生稻芽等的因素,因此,麥種子是只出生麥芽的不共因。而且,以麥種子為近取因,凡是與其相關的水份、肥料等,也都變成了出生麥芽的因素。 意義: 如是無上菩提之心,佛芽因中猶如種子,是不共因。解空之慧,如水、糞等,是三菩提共同之因。 如是在成就佛芽的眾多因素中,無上菩提心是如種子般的不共因,而通達空性的智慧如水份、肥料等,是聲聞、緣覺、佛陀三菩提的共同因素。 故《上續論》云:“信解大乘為種子,慧是能生佛法母。”謂菩提心如父之種,證無我慧如同慈母。如父是藏人,決定不生漢、胡等子,父是子姓決定之因;母是藏人,生種種子,故是共因。 所以,《寶性論》說:“信解大乘是佛法的種子,智慧是能生佛法的母親。”這是說,菩提心如同父親的種子,通達無我的智慧猶如母親。譬如:父親是西藏人,一定不會生出漢族、蒙古族等的孩子,父親是決定孩子種姓的因素;母親是西藏人,若與不同民族的男子結婚,則可生出漢族、蒙古族等不同種姓的孩子,因此母親是能生種種子的共因。 歸納: 在成辦果實的眾多因素中,種子的特性不同於水、土等。種子只能產生特定一種果,不可能產生其他種類的果,因此種子的果,其種類不會變動,而水、土等配合不同的種子會產生不同種類的果,其果是可以變動的。 一、不共因 唯一是此種果的因,不是與他種果共同的因。換在因上說,即以此種因唯獨成就此種果,不可能成就他種果,這種因叫“不共因”。 其特徵有二:(一)唯一成就此種果,不成就彼種果;(二)和他配合的一切因素,也都成為產生此種果的因素。 意義:(一)菩提心只成就佛果,不成就聲聞、緣覺或人天的果報;(二)菩提心引生後,凡是與他配合的善行,小到布施一口飯、供一盞燈都成為成佛的善根。 二、共因 此因素與此類種子配合,可以成就此種果,與彼類種子配合,可以成就彼種果,是多種果共同的因素。 意義:例如十善業道,以出離心攝持,成為聲聞獨覺之因;以菩提心攝持,成為佛果之因;未以出離心、菩提心攝持,則成善趣之因。 總之,在成就佛果的眾多因素當中,如種子般的不共因,就是菩提心;而且,不論什麼順緣與他配合,都只會轉為成佛的因素。因此,若以菩提心攝持,下至念一聲佛、供一盞燈,都唯一成為成佛的善根。 所以,凡是以菩提心攝持的善行,都是成佛的資糧。 經由以上分析,應當領會經中“菩提心者,猶如一切佛法種子”的深刻涵義。對此產生定解之後,便會明白三殊勝之中,加行發心殊勝、結行迴向殊勝的原因。 龍猛菩薩云:“諸佛辟支佛,諸聲聞定依,解脫道惟汝,決定更無餘。”此讚般若波羅蜜多,聲聞獨覺亦須依此,故說般若波羅蜜多為母,是大、小乘二子之母。 龍猛菩薩說:“諸佛、聲緣阿羅漢必須依靠的解脫道,唯獨是您——般若波羅蜜多,此外定無其他。”這是讚歎般若波羅蜜多,聲聞、獨覺也必須依靠她,因此說,般若波羅蜜多為母,是大、小乘二子共同的母親。 故證空慧不能判別大乘小乘,以菩提心及廣大行而分判之。 所以,由於小乘也具有證空慧的緣故,單以證空慧不能判別大小乘;由於小乘不具菩提心的緣故,以菩提心與廣大行能夠分判大、小乘。 阿底峽尊者說:“內外以皈依別,大小以發心別。” 《寶鬘論》云:“諸聲聞乘中,未說菩薩願,大行及迴向,何能成菩薩?”此說不由見分,當以行分。 《寶鬘論》說:在聲聞乘的教法中,並未說及菩薩的大願、大行和迴向,怎麼能成為菩薩?這是說,不由見解分大小乘,應以行為分大、小乘。 丑三、大乘人須以菩提心為教授中心而實修 如是證空性慧,尚非大乘不共之道,況諸餘道。故若不以菩提心為教授中心 而正修習,僅於起首略憶文句,而於餘道微細一分多殷重修,顯然於法知見太淺。 如是,證空慧尚且不屬於大乘不共之道,何況餘道?因此,如果不以菩提心為教授中心而真正地修習,僅僅在一開始入座修法時,稍微憶念一下文句,卻對其他道的微細一分多次殷重修習,則顯然是對佛法的認識太膚淺。這是不熟悉、不瞭解大乘法要的表現。 所謂中心,即一切都應圍繞他而進行。譬如:以聞思修為中心,則一切身口意都應投入於聞思修,其餘都是為他服務的。如果以追求享受為中心,則聞思修就會變成稍稍行持之事。 對菩提心也有兩種不同的態度與行為: 一種人認識到菩提心是大乘命根,故以菩提心為核心,按菩提心的教法長期殷重實修,而真正步入了莊嚴的大乘殿堂。另一種人修菩提心,只是稍憶文句,更下等者,只是有口無心地念念而已,但對其餘道之微小分卻大力修持。正如《般若經》所說:“捨本逐末,獲得美味反覓粗食,得到大象還尋腳印,不乞求賜予豐美物品的主人,卻向施捨微劣物品的僕人乞討。” 或者,一般人以內心稍得平靜,代表寂止的修法;只對單空精進,就說是修習勝觀;自己並無佛慢,大略觀想一下,表示生起次第;略略修些氣脈明點,表示圓滿次第。諸如此類都是對大乘法要不嫺熟、不精通的表現。 總如生子俱須父母,道支圓滿亦須方便、智慧二品,特須方便上首 發菩提心,智慧上首通達空性。 總的來說,如同孩子的出生同時需要父母,道的支分圓滿也必須兼具方便與智慧二分,特別需要方便上首的發菩提心及智慧上首的通達空性。 方便與智慧如同車之二輪,缺一不可。智慧種類眾多,凡是對所知法真實辨別,都屬於智慧,下至穿衣、吃飯等都要有智慧,而在所有智慧中,通達空性的智慧則是最重要、最根本的上首智慧。方便種類也有很多,最上首的方便就是發菩提心。 設修一分而未全修,若惟希求解脫生死,於奢摩他須莫誤為毗缽舍那,善修無我空性之義。 倘若僅修一分而沒有完整地修習,唯獨希求解脫生死,則萬萬不可誤認奢摩他(止)為毗缽舍那(觀),應當善修無我空性之義。 如果只求自己解脫,也應以無謬見解修持,不能把“止”誤解為“觀”,否則,只能獲得世間共同成就,而不能獲得解脫。因為:通達空性的智慧才是解脫之因,單以奢摩他並不能斷除三有的根本。 然若自許是大乘者,是則必須修菩提心。 然而,如果自稱是大乘行者,就必須修習菩提心。 理由如下: 如慈尊云:“智不住三有,悲不住寂滅。”以慧遮止墮生死邊,以悲遮止墮寂滅邊,慧不能遮墮寂滅故。不墮有邊小乘有故,菩薩道者正所斷除墮寂邊故。 從不墮二邊的角度觀察,按照彌勒菩薩的《現觀莊嚴論》,須以智慧遮止生死邊,以大悲遮止寂滅邊。可見,有智無悲不能遮止墮入寂滅邊。小乘也有不墮三有邊,所以菩薩道不共小乘的所斷正是墮寂滅邊。 由此顯示,凡大乘人必須修菩提心,必不可少。 子二、對此精進則具大義分四:一、智者菩薩讚歎發菩提心者甚為稀有 二、由傳記瞭解菩提心乃道之關鍵 三、未發菩提心則雖修布施等亦不入菩薩行 四、最初即令菩提心達到扼要之利益 丑一、智者菩薩讚歎發菩提心者甚為稀有 解佛密意堪為定量 諸佛子等,若有如此寶貴之心,於內生起執為稀有,歎生如此稀有妙道。若內心生愚夫所愛微分功德,則不執為如是希奇。 在智者菩薩等的心目中,何種功德才是稀有呢? 論中說:了達諸佛密意、所說堪為標準的諸菩薩們,若見某人內心生起了如此寶貴的菩提心,則會認為稀有,讚歎此人生起了如此稀有的妙道。如果只是內心生起了愚人所愛的微少功德,則不認為稀奇。 “愚夫所愛微分功德”,即凡夫特別愛執的八種共同成就、有漏禪定神通等內外道共同成就,菩薩不以為稀奇。 唐代黃蘖大禪師在未開悟前,曾與友人結伴遊方。行至某地時,山水沖來,原來的路變成了河。友人把草笠拋在水上,蹦上草笠,順水漂去,而且招呼黃蘖說:過來,過來。 黃蘖說:早知如此,打斷你的狗腿! 這時,漂水而過的神僧連連讚歎:“真大乘法器也!我不如你。” 所以,神通並不稀奇,能夠生起世俗與勝義菩提心,才是稀奇。 《入行論》云:“餘自利不起,利益有情心,此希勝心寶,先無今得生。” 《入行論》說:其他人為了自己的利益,尚且不能生起一刹那利益有情之心,此稀有、殊勝的菩提心珍寶,過去未曾有過,今天竟然從心中生起了。 又云:“豈有等此善,何有此知識,豈有如此福?” 又說:對於缺乏安樂、深陷痛苦中的有情,菩提心能給予他們增上生與決定勝的安樂、能斷除他們相續中的痛苦、能遣除他們的愚癡黑暗。何處能有與菩提心等同的善法,何處能找到如菩提心般的善知識,何處能有如菩提心這般的大福德? 又云:“誰發勝心寶,即禮彼士身。” 又說:誰發起了勝妙的菩提心珍寶,即應向發心者三門恭敬頂禮。 又云:“從搖正法乳,出此妙醍醐。” 又說:攪動正法的乳汁,提煉出如此微妙的菩提心精華。 發菩提心是以聞思修三慧之杵,攪動契經正法的廣大乳海所提煉出的精華,具有出生一切利益的美味與大力量。 此說是出佛語心藏 勝教授故。 這是說,掘出了佛語的精華、最殊勝之教授,故比喻為“從正法乳中提煉的精華”。 菩提道次第廣論講記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