菩提道次第廣論講記5 寅一、思惟自他能換勝利及不換過患分四:一、若欲速成二利當修自他相換 二、自他相換之勝利與不換之過患 三、若不自他相換則難以成佛等 四、現為修法教授 今初,思惟自他能換勝利及不換過患者。 卯一、若欲速成二利當修自他相換 《入行論》云:“若有欲速疾,救護自及他,彼應自他換,密勝應受行。” 《入行論》說:“如果想迅速救護自己和他人,應修自他交換,應當受持如此深密殊勝之妙法,善加串習。” 此頌透露了“自他相換”具有迅速救護自他的功效,乃密勝之法。所謂“密”,有保密與深密二層涵義,即:於非法器不傳,是“保密”;非淺智所能理解,是“深密”。此自他相換法對小乘人而言,因其心量小、不能接受,理應對其保密,所以是“密勝”,或者因小乘人難以理解此妙法,故是“密勝”。 由修自他交換,能夠不顧自己,一心為眾生遣除痛苦、成辦利樂,從而迅速積聚資糧、成佛度眾生,故是能速疾成辦二利的妙法。 卯二、自他相換之勝利與不換之過患 又云:“盡 世所有樂,悉從利他生,盡世所有苦,皆從自利起。此何須繁說,凡愚作自利,能仁行利他,觀此二差別。” 盡世間所有安樂,都是從利他而生;盡世間所有痛苦,都是從自利而起。對此無需多說,只要觀察凡夫唯一自利、佛陀一味利他,二者結果之差別,便可真相大白。 凡夫專為自利,至今仍是生死凡夫;佛陀一心利他,早已成就佛果。觀察這兩種結果,就會明白自己該如何做。 卯三、若不自他相換則難以成佛等 “若不能真換,自樂及他苦,非僅不成佛,生死亦無樂。” 此頌是說不能自他相換的過患。 如果不能真正交換自樂與他苦,不僅無法成就無上菩提,即使在生死中也不會有安樂。這是說,如果不能自他相換,斷定得不到絲毫安樂。 “交換自樂與他苦”,即把過去只為自己求安樂而不顧他苦的自利心,換成不為自己求安樂而只為他人除苦的心。 卯四、現為修法教授 謂當思惟:惟自愛執,乃是一切衰損之門;愛執他者,則是一切圓滿之本。 若將上述《入行論》四頌顯現為修法的教授,即須思惟兩層內容: 一、愛執自己乃一切衰損之門,由我愛執的作用,將進入一切衰損中。 二、愛執他人是一切圓滿之根本,所有世出世間的圓滿都是從愛執他人所生的。 寅二、若能修習彼心定能發生分二:一、真實 二、遣除疑惑 若修自他換易意樂,定能發起。 以下論證“通過如理修持,自他相換的意樂必定能生起”。這不是假想,而是肯定。 卯一、真實 如先怨敵聞名便怖,後若和順相結為友,設無彼時,亦能令生最大憂惱,一切悉是隨心而轉。 譬如:先前執某人為怨敵時,聽到他的名字都會心生恐怖;後來關係和好,結為好友,一旦沒有他時,也會生起極大憂惱。可見,一切都是隨心而轉。 有情的五蘊本沒有“敵”、“友”的自性,一切皆是隨心安立,即:對同一人,內心執為怨敵,則聞名便生恐懼;內心執他為親友,則暫時離別也會憂傷。這說明,隨心如何假立、串習,就會引起相應的行為、狀態。 故若能修觀自如他,觀他如自,亦能生起。 所以,如果能串習觀自己如他人、觀他人如自己,也是能生起的。 有情的身心五蘊本沒有什麼“自”、“他”,然而,一旦把他假立成自己,串習嫺熟後,一定就會成為那樣。 即此論云:“困難不應退,皆由修力成,先聞名生畏,後無彼不樂。” 此即《入行論》所說:遇到困難不應退縮,任何事都是由串習力所成就的。好比對同一人,原先聽到他的名字就心生恐懼,後來成為朋友,沒有他時,心中還怏怏不樂。 又云:“自身置為餘,如是無艱難。” 又說:將自己安立為他人,這樣無甚艱難便能生起自他相換之心。 卯二、遣除疑惑 若作是念:他身非我身,云何於彼能生如自之心耶? 如果想:他身並非我身,怎麼能對他生起如自己的心?也就是說,他是他,我是我,怎麼能見他如我? 即此身體亦是父母精血所成,是他體分,然由往昔串習力故而起我執。若於他身修習愛執,宛如自體亦能生起。 回答:這個身體也是由父精母血生成的,本來是屬於他人身體的部分,但由於往昔的串習力,入胎時生起了我執,所以一直認為這是“我的”身體。如果對他身串習愛執,也能生起宛如自己身體的感覺。 譬如:對同一套住房,最初入住後一直執著是“我的”,其實,住房的任何一塊磚、木都不是“我的”;後來住房歸了別人,又認為是“他的”。所以,對同一套住房,可以隨自己的心執著是“他的”,也可以認為是“我的”。同樣,一個蘊身,可以隨心執著是“他的”,也可執著是“我的”。 即彼論云:“如汝於他人,一滴精血聚,虛妄執為我,如是應修餘。” 此即《入行論》所說:就像你對他人的一滴精血,虛妄執著為“我”一樣,應當串習將他人的身體看成是“我”。 以下總結上述兩大科的內容。 如是善思勝利、過患,則能至心愛樂修習,又見修習便能生起。 按照這樣,善加思惟修習自他相換的利益與不修之過患,便能至誠愛樂修習此法,又觀察到:只要串習就能生起自他相換之心。 菩提道次第廣論講記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