菩提道次第廣論講記4
午八、出離心所攝之業是解脫之因 由此正理,若普厭棄一切諸有,為解脫故三門行善,則能漸遠生死,漸近涅槃。 通過這個正理,如果修行人能普遍厭捨三有輪迴,一心為解脫三門行善,則能漸漸遠離生死、趣近涅槃。 辰四、死歿及結生之理分五:一、死緣 二、死心 三、從何攝煖 四、死後成辦中有之理 五、次於生有受生道理 第三死歿及結生之理分五:一、死緣;二、死心;三、從何攝煖;四、死後成辦中有之理;五、次於生有受生道理。 巳一、死緣分四:一、壽盡死 二、福盡死 三、未捨不平等死 四、破除邪見,樹立惜福正見 今初。 按《瑜伽師地論》,死緣可以分為三類,就是壽盡死、福盡死和未捨不平等死 。 午一、壽盡死 壽盡死者,謂如宿業所引壽量,一切罄盡而死,是為時死。 所謂壽盡而死,即以前世業力所引的壽量全部窮盡而死,這是時死。 一般來說,由於前世的引業,這一生的壽量是一個定數,連一生呼吸的次數也是決定的,如果沒有積聚增減壽量的因緣,在壽量用盡時,就會“壽終正寢”,這是壽盡而死。 午二、福盡死 福盡死者,謂如無資具死。 所謂福盡而死,指缺少衣食藥物等資生之具而死。 雖然沒有耗盡壽量,但以福報消盡,也會導致死亡,比如,凍死街頭,或饑餓而死。因此,享福從另一方面來說,也是在消福,平常有福報時不可揮霍,總要為將來留一些才好。 弘一大師在孩提時,他的父親請人寫了一副清朝劉文定公的對聯,高高地掛在柱子上。上聯是“惜食,惜衣,非為惜財緣惜福”教誡要愛惜糧食和衣服,這不是在財物上慳吝,而是因為一個人要懂得惜福,不能鋪張浪費。大師的哥哥時常教他念,這一句念熟了,以後凡是遇到穿衣或者飲食,大師都十分注意,就是一粒米飯也不敢隨意糟蹋。而且大師的母親也常常教他,身上穿的衣服應當時時小心,不可以損壞或者污染。 在此奉勸學人,有福報時應當珍惜,最好省下自己的福報捨給他人用。修行人不應隨順現代人的作風,而應隨學儉樸惜福的古風。 午三、未捨不平等死 未捨不平等死者,謂如經說,壽未窮盡,有九死因緣。 所謂未捨不平等死,按世尊在《藥師經》等經中所說,有九種因緣導致壽量未盡而死。 以下一一說明九死因緣: 謂食無度量。 即飲食過多或過少,不能適量。 飲食不足,會令身體饑瘦虛弱;飲食過量,則使呼吸艱難,這都會加速死亡。 食所不宜。 即食物不適宜。食物在體內不能很好地消化。 不消復食。 因為飲食不平和,導致飲食不能消化,如果還繼續進食,就會導致消化不良或者引起各類疾病。 生而不吐。 引起了身體不適的食物,在尚未消化時就應及時吐出。倘若強忍不吐,將導致疾病,是減壽的因緣。 熟而持之。 即由過去因為飲食不知量、食用不適宜的食物、不消復食等等,因此在體內造成各種疾病,又不加以去除。這些疾病,由熟變所生,所以稱為“熟”,有而不去消除,稱為“持”。 不近醫藥。 即不去求醫問藥。 按照《瑜伽師地論•聲聞地》所說,為了去除由飲食引起的各類疾病,本應遵照良醫所開良方服藥,才能消除疾病,但自己不遵從,這也是死緣之一。 《四家注》對這一句解釋為,有些飲食與藥物若分開食用,不會產生疾病等致死因緣,混合使用則會導致中毒。 不知於己若損若益。 即在飲食、起居等方面,不知道哪些對身體有利,哪些有害,生活中不懂得取捨。 比如一個人挑擔,如果不知道自己力氣的大小,過於蠻幹,則容易造成身體損傷。又如,生活起居沒有規律,或經常徹夜長坐,或在季節交換之時,不能按時加減衣服,都會製造死緣。 非時、非量行非梵行。 在非時行非梵行,以及過量行非梵行。 非時是指月經期間以及生病等不宜行婬之時,非量是指縱欲,過量而行。印光大師說:世間人由色欲直接致死的,有十分之四;由色欲間接致死的,即由色欲虧損遭受別種感觸而死,又有十分之四。 對以上九條,結合經驗細心體會,聰明的人就可以瞭解養生保命的方法。 午四、破除邪見,樹立惜福正見 針對“福盡而死”這條死緣,有必要展開破斥現代的邪見,樹立起惜福的觀念。 有一個故事,流傳很廣。有一位美國老太太一生中都以貸款提前消費,臨死前剛好把貸款還清。而一位中國老太太,天天省吃儉用,存錢準備以後享用,存到足夠錢的時候,她就得病去世了。這兩位老太太在天堂見面後,彼此交換心得。中國老太太說:“還是你聰明,哪像我,只是苦了自己。” 許多不明因果的人都認為這個故事很有道理,覺得應當提前消費才對得起自己。其實這是一個具有欺誑性的故事,體現的完全是斷見思想,誤導了許多人。 以因果衡量,這個故事應該這樣改版:有位美國老太太貸款消費,在揮霍的同時,卻很少積累福報,於是她在法界銀行的赤字越來越大,由於福報提前透支,她無法償還債務,在貧病交加、饑寒交迫中死去。 中國老太太生活節儉,平常節省的錢都用來積福,結果福報越來越深,由於善業深厚,最後走的時候天樂鳴空,升到天堂。 以後兩位老太太見面了,一個是衣食自在、光明赫奕的天子,而一個淪為腹部大如泰山、咽喉細如針孔的餓鬼。美國老太太說:“當初,我只知道儘快享樂,沒想到還有三世因果,事實上,因果上的利息大大超過美國銀行的利息,貪求現世的享樂,真正害了我。現在我要在惡趣中遭受億萬年的痛苦,即使最終脫離,也還要做牛馬來償還,還是你這條路走得對。” 因此,不能隨順凡夫人的邪說,這些邪說不符合正量,在任何取捨上,唯一應遵循因果規律。 有人說:我自己賺的錢我自己花,不把錢花光享受,不是白賺錢了嗎? 我們可以通過比喻來思考,比如一個農民對著糧倉想:這是我自己種的糧食,當然應享受,不把它吃完不是白辛苦一年嗎?這顯然是愚人自絕後路的做法,不為明年留下種子,最後只會餓死而已。可見,不顧及後果的過分享受,將會耗盡福報,給自己的未來和後世帶來無量的痛苦。 我們再來看這樣一則公案: 明朝正德三年出現了大旱災,楝塘地方因為有水庫而得以避免。第二年又出現大水災,也以堤壩高而沒有遭災。鄰近的幾個鄉連續好幾年沒有收成,唯獨楝塘地方接連豐收,而且他們乘形勢得到了官府的兩次免糧。於是這些村裡人廉價買進了各鄉的產業,生活變得非常富有。從此之後,該地樸素的風氣蕩然無存,奢糜成風。 當時,鄉民陳良謨對他的叔兄說:“我們村子會有奇禍發生!”叔兄問他是什麼原因,他答:無福消受罷了。不久果然全村發生了大瘟疫,存活下來的寥寥無幾。 先儒焦澹園說:“人生衣食財祿,皆有定數,當留有餘不盡之意。故節約不貪,則可延壽;奢侈過求,受盡則終;未見暴殄之人得皓首也。”人的福報有限,能節約不貪著,就可以延壽,如果過分奢侈,福報享盡了必定福盡而死。 有人想:現在時代不同了,物質條件日新月異,過時的東西都可以丟掉。半碗飯、一張紙不值幾個錢,不要搞得太約束。 這也是以撥無因果的斷見所滋生的邪見。從因果上思惟,就會知道其實浪費半碗飯、一張紙,也有很大的罪過。比如半碗飯來之不易,從播種、施肥、灌溉、收割、去殼、運輸到最後煮成米飯,其間有多少勞動者的心血,要耗費多少自然資源,才能端到口邊,供你享用。這半碗飯不是無因無緣產生的,隨意浪費不會折福嗎?實際上,因果絲毫不會空耗,浪費財富是損減自己的福報。因此,想起物品來之不易、業果不虛,我們不能不珍惜福報。古人說:“一茶一飯當思來處不易;一絲一縷,恒念物力維艱。”有一首唐詩說:“鋤禾日當午,汗滴禾下土,誰知盤中餐,粒粒皆辛苦。”我們能在這個世界上生存,需要勞累那麼多的父母有情,想到這一點,為什麼還不珍惜福報,反而以浪費為光榮嗎? 弘一大師在他的一篇演講中說: 我五歲時,父親就不在世了!七歲我練習寫字,拿整張的紙瞎寫,一點不知愛惜。我母親看到,就嚴肅地說:孩子!你要知道呀!你父親在世時,莫說這樣大的整張的紙不肯糟蹋,就連寸把長的紙條,也不肯隨便丟掉!母親這話,也是惜福的意思! 我因為這樣的家庭教育,深深地印在腦海裡,後來年紀大了,也沒有一時不愛惜衣食。就是出家以後,一直到現在,也還保守著這樣的習慣。諸位請看我腳上穿的一雙黃鞋子,還是一九二○年在杭州時,一位打念佛七的出家人送給我的。又諸位有空,可以到我房間裡來看看,我的棉被面子,還是出家以前所用的;又有一把洋傘,也是一九一一年買的。這些東西,即使有破爛的地方,請人用針線縫縫,仍舊同新的一樣了。簡直可盡我形壽受用著!不過,我所穿的小衫褲和羅漢草鞋一類的東西,卻須五六年一換,除此以外,一切衣物,大都是在家時或是初出家時製的。 在古德中這樣的事例也隨處可見。古時候,雪峰禪師和欽山禪師一起在溪水邊洗腳,欽山見到水中漂有菜葉,很歡喜地說:“這山中一定有道人,我們可以沿著溪流去尋訪。” 雪峰回答他:“你眼光太差,以後如何辨別人?他如此不惜福,為什麼要居山!” 入山后果然沒有名僧。 有人說:人生在世,應當好好享受,必須擁有豪宅名車、高檔電器等,如果沒有這些物質享受,人生還有什麼意義呢? 首先應當辨別哪些是生活的所需,哪些與生活毫無關係。身為欲界人類,雖然不能缺少衣食、臥具,但是普通的飲食、衣服,就足以保證生存,身高不到二米,也用不了多大的空間。除此之外的物品,都只是虛假的擺設而已。動物也知道尋求飲食、洞穴和配偶,如果生命的意義只有這一點,那就和動物沒有差別。如果把一切精力都用於追求生活享受,這樣造作非福業,則連動物也不如。人生的意義在於能成辦自利利他的大義,不能少欲知足,就無法集中精力投入於修行,這樣就不能成辦大義,只是浪費生命而已。 不但自己惜福,還要教育子女、學生惜福,為他們而惜福。 袁了凡居士的妻子是一位善女人。有一年冬天,她給兒子做棉衣,家裡本來有絲棉,她把絲棉賣掉換成棉絮。了凡先生問她:“家裡有絲棉,為什麼要換成棉絮?”她說:“絲棉太貴,賣了可以把錢送給別人,反正用棉絮也一樣可以保暖。”了凡先生聽了很高興,因為這樣做就不愁孩子將來沒有福! 再來看反面例子: 古時候,有戶富人在孩子滿月時,請客大擺酒席,殺了許多生命。之前,有位算命先生給孩子算命,說他一生的命運如何如何好。可是孩子活到兩歲半就死了,富人埋怨算命先生,本來以為他算命很准,為什麼這次沒有算對。後來遇到一位有道高僧,高僧說他“折福太深,福盡而死”。 再看現代的青少年從小就知道享樂,亂花父母的血汗錢,衣服、鞋子、用具都要用名牌,每個月幾百幾千塊的零花錢像流水一樣用。家長也認為:現在時代不同了,寧可自己苦一點,也不能讓孩子沒面子。他不知道孩子從小養成驕奢的習慣後,由驕奢必然多欲,多欲則無德。長大之後,不是成為貪官,就是成為匪類、花花公子、寄生蟲,百無一用。從結果來看,這不是愛護子女,而是毀掉子女。因此,從小要教孩子惜福培福。 我們都是大乘修行者,應當念念關懷眾生的苦難。想到自己享福的同時,世界上還有千千萬萬的人連飯都吃不上,為什麼不能省下自己的福報施給諸母有情呢?以下是惜福捨福的事例: 宋朝的范仲淹讀書時,心中念念想著救濟他人。後來他做了宰相,把自己的俸祿全部拿出來購置義田,贍養一個家族幾百戶的貧寒之家。他的幾個兒子請求他買一所園宅,他說:“京城裡的大官園林很多,主人也不能經常去遊園,誰會不准我去遊他們的園林?何必要自己有花園才能享樂呢?” 范仲淹晚年把自己的住宅改為天平寺,用來興崇三寶。他的幾位公子共用一件好的衣服,外出時輪流穿著。范仲淹出將入相數十年,所得俸祿全部用來布施周濟別人,所以死的時候連喪葬費都不夠,而他的四個兒子都做到公卿的官位,個個能繼承父志,捨財救濟他人,因此范家的曾孫輩也極為發達。 某年舊曆十一月,天氣正冷的時候,蘇州城有位大紳士帶著工匠到印光大師的關房裝置洋火爐,印光大師堅決不肯接受,大師說:“人生不可享受過分,要是自己沒有德,空去享用,那就是折福。”這位大紳士非常誠懇,再三請求,必須供養,弟子也從旁邊勸請,印光大師說“安在外間的客廳裡吧!那裡時常來人,讓大家一齊暖和,外間的空氣暖了,這間的空氣也會變暖。” 我們應當隨學過去的祖師大德,不僅惜福,而且把自己的福報捨給眾生。自己的生活可以過得清苦一點,省下來的錢讓別人享用,有這樣的善心將來才能利益無量眾生。心中應常常記掛天下苦難的眾生,常以福報迴向。寂天菩薩在《入行論》中說:“為利有情故,不吝盡施捨,身及諸受用,三世一切善。”又說:“如空及四大,願我恒成為,無量眾有情,資生大根本。”願我們如地水火風空五大種一樣,恒時成為維持無量有情生存的大根本。 巳二、死心分三:一、善心死 二、不善心死 三、無記心想 第二死心分三: 以下死心可以按階段分為粗想和細想兩種,粗想是死亡時粗分的心識,細想是死亡最後階段的細分心識。 在粗想之中,又分善心死、不善心死、無記心想三種。 午一、善心死分五:一、以善心死 二、以善惡二事不平等串習之死心 三、以二事平等串習之死心 四、彼時善終之相 五、造妙業者死苦輕微 未一、以善心死 善心死者,謂由自憶,或他令憶,乃至粗想現行以來,信等善法現行於心。 所謂善心死,就是臨終時,自己憶念先前所修習的善法,或者通過他人的幫助使自己憶念,以這種因緣,在粗想現行階段,信心等 善法在心中現行。 未二、以善惡二事不平等串習之死心 又行善不善補特伽羅將命終時,或自憶念,或他令憶,昔於何法多所串習,彼便力強,由此令心於彼流注,餘皆忘失。 行善或不善之人在命終時,或者自己憶念先前所串習的善或不善,或者以他人的因緣令自己憶念。生前對何種法串習得多,這時對此法的念力就強大,會令心緣此法流注,而忘失其他一切認知。比如,生前對善法串習多,臨終時善念強,心緣善法流注,惡念都會忘失;反之,生前若對不善法串習得多,臨終的惡念力強,心緣著惡法轉,善念也會忘失。 唐譯:“彼於爾時,於多曾習力最強者,其心偏記,餘悉皆忘。”(臨命終時,心只憶念生前串習多或力量強的法,其他都會忘失。) 未三、以二事平等串習之死心 若於二事平等串習,先憶何法便不退捨,不起餘心。 如果對善法、惡法的串習不相上下,則隨最初自己或以他緣憶念起的法,心緣這個法不退捨,不再生起其他心念。 未四、彼時善終之相 又作善者,如從暗處趣向光明,臨命終時,猶如夢中見有種種可意之色,非不可愛,安祥而逝。 平生行善之人如同從黑暗處走向光明一樣,臨終時猶如在夢中,會看見種種悅意的景象,而不會出現不可愛的亂相,如是安祥地去世。 《華嚴經》說:“臨命終時,會見到中陰相。平日造惡之人會看見自己在三惡道中受苦,有時看見閻羅王和鬼卒拿著刀杖要抓他,有時會聽到三惡道受苦的聲音。而平時行善即將升天的人,臨終時會看見天上莊嚴的宮殿、仙女遊戲、快樂的樣子。” 《淨土三昧經》說:“若人平時行善,臨終行將升天時,會見到天人拿著天衣和樂器來迎接。” 未五、造妙業者死苦輕微 臨死其身無重苦受,造妙業者,解肢節苦亦極輕微。 造善業的人臨終時身體沒有很重的苦受,解肢節苦也極其輕微。 “解肢節苦”:又譯為“斷末摩苦”,末摩是梵語,意為肢節或死穴。在有情體內有很多特異的支節,這些特殊部位如果被觸到,就會引發劇烈的痛苦,導致發狂或死亡。人臨死時,水大、風大、火大中只要有一大增盛,觸及到末摩,就會斷絕命根,這稱為斷末摩。所謂“斷”,不是指切斷末摩,而是觸及末摩使命根斷絕。《俱舍論自釋》中說:“於身中有異支節,觸便致死,是謂末摩。若水火風隨一增盛,如利刀刃,觸彼末摩,因此便生增上苦受,從斯不久遂致命終。”《俱舍光記》說:“末摩是身中死穴,其量極小,觸便致死。” 午二、不善心死分六:一、以不善心死 二、一般造不善業死的惡相 三、造上品不善業者的惡相 四、造中品不善業者的惡相 五、對解肢節苦遣除疑惑 六、於三種死心需要以愛結合之理 未一、以不善心死 不善心死者,謂由自憶,或他令憶,乃至粗想現行以來,追念貪等,現行不善,臨死其身受重苦受。 以不善心死,就是自己回憶,或者因為他人而使自己回憶生前串習的惡法,從粗想開始後,追思憶念貪欲瞋恚等,心中顯現不善法,臨終時,他的身體將會感受極重的苦受。 佛世時,有位居士生前常常供養三寶,當他臨終的時候,妻子在身邊哀哭,使他心生貪戀,結果在妻子的鼻孔中化作一隻小蟲。這是由妻子的因緣使亡者心中現行貪戀而導致墮落的。 未二、一般造不善業死的惡相 造不善業當死之時,現受先造不善業果所有前相,謂如夢中多怪色相於彼顯現,如從光明趣向暗處。 生前造不善業的人臨終時,必定會感受先前所造不善業感得的不可愛果的所有前相,就像夢中顯現很多怪異的景象,會在他心前顯現,此情形猶如從光明走向黑暗處。 這一段中的“諸不善業”,包括殺生乃至邪見之間的不善業道。“不善業果前相”是指臨終前雖然還沒有產生不可愛果,但首先要感受它的相。由於此相有無量種不可愛色的相似顯現,因此稱為變怪色相。 “從明趣暗”,在唐譯中完整地表達為:“依此相故,薄伽梵說:若有先作惡不善業及增長已,彼於爾時,如日後分,或山山峰影等,懸覆遍覆極覆,當知如是補特伽羅,從明趣暗。”(依於現受不可愛果前相之故,佛說:如果有人先前造下不善業,並且作已積聚,在這種不善業成熟即將趣向惡趣時,它的前相就像從光明趣向黑暗。比如,在傍晚時分,日光被山峰的影子遮蓋住,隨著時間的推移,逐漸會出現初中後三個階段的障覆之相。起初,日光只是被遮住少部分,這叫懸覆,這一階段的暗相輕微;到了中位,日光已被完全遮蓋,暗相轉而深重;到後位,暗相極重,因此稱為極覆。造惡者從光明趣向黑暗的前相也是如此。) 下面具體說明造惡業者成熟不可愛果的前相差別。 未三、造上品不善業者的惡相 諸造上品不善業者,由見彼等不可愛相,身毛恐豎,手足紛亂,遂失便穢,捫摸虛空,翻睛咀沫,此等相現。 造作最深重不善業的人,由於看見各種恐怖的不可愛景象,嚇得身體汗毛豎立,手腳亂動,大小便失禁,並且手抓虛空,雙眼翻白,口吐白沫等,臨終時會顯現這類見變怪相所引起的惡相。 未四、造中品不善業者的惡相 若造中品不善,彼諸相中有現不現,設有不俱。 如果是造作中等不善業,以上的惡相之中,有些會顯現,有些不會顯現,不會全部顯現。 臺灣《覺世旬刊》上記載這樣一則現代事例: 在某鄉湯島附近的一條街上,有一個雞販子,在日本橋旁邊做生意,最初是和別人合夥,不久他有了自己的資產。五十歲以後,他得了疑難病症,從此對錢也漸漸不重視了。五十七歲時,他的病情惡化,臨死之前他把大兒子夫妻倆叫到枕邊說:“苦呀!快把我身邊這些雞趕走。”說的時候看起來非常痛苦,他的孩子想問他原因,他說:“你們沒看見嗎?我以前所殺的雞統統都來了,這些雞拿雞爪踩我的身體,還用嘴來啄我,太苦了!有什麼辦法可以把這些雞趕走?太可怕!賺了錢有什麼用,不要再做這種生意了!”說完就斷氣了。以後他兒子夫妻倆也不做販雞的買賣了。 在這則事例中,雞販子心前顯現群雞用嘴啄他等變怪色相,這是墮落惡趣的前相。雞販子看見這些色相後,心神萬分恐懼,這是以見變怪色相所引生的惡相。 未五、對解肢節苦遣除疑惑 作惡業者,解肢節苦,最極尤重。又解肢節,除天、那落迦,所餘生處,一切皆有。 生前造惡的人解肢節苦最為慘重,這種解肢節苦除了天趣和地獄這兩類有情之外,其他人鬼旁生等生處都須要感受。 天人和地獄眾生都是化生,化生有情不是逐漸命終,因此排除在外。其餘生處的解肢節苦又分重輕兩種,重是指作惡業者,輕是指作善業者,北拘盧洲的眾生感受的都是輕苦。 總而言之,惡業越重,解肢節苦也越重;善業越重,解肢節苦則越輕,特別是具足清淨戒體的比丘,臨終時非常安祥。 未六、於三種死心需要以愛結合之理 又一切人臨命終時,乃至未到昏昧想位,長夜所習我愛現行,復由我愛增上力故,謂我當無,便愛自身,此即能成中有之因。 所有凡夫臨終時,在到昏昧想位之前,長期以來串習的我愛會現行,而且由於我愛的增上力,心中會產生“我將沒有了”的恐懼感,這時會不自在地愛執自身,這是產生中有的原因。 此中預流及一來者,雖其我愛亦復現行,然慧觀察制而不著,譬如強力制伏羸劣。諸不還者,我愛不行。 此中雖然預流果和一來果也會現行我愛,但他們以通達無我的智慧力不斷地觀察、分析,可以制伏我愛而不耽著,就像大力士制伏瘦弱者一樣。不還果的聖者,我愛已不會現行。 有人問:按前文所說,是由臨終時我愛現行並且以我愛增上力愛著自身而成辦中有,但是不還果聖者我愛不現行,那他成辦中有的因又是什麼呢? 答:成辦中有之因有二種:一是以我愛已生故,二是以無始樂著戲論已熏習故。雖然不還果聖者我愛不現行,但是還有樂著戲論而熏習。是對何法熏習呢?不還果聖者原先對靜慮正行串習很強,所以歡喜三摩地功德等,這是成辦色界中有的因。 午三、無記心想分二:一、粗想位 二、細想位 未一、粗想位 無記心死者,謂行善不善者或未行者,自未能念此二種事,無他令憶,此臨終時俱離苦樂。 以無記心去世,就是不管一個人生前造下的是善業還是惡業,或者善惡都未造,在臨終時自己未能回憶起善惡,也沒有他人使其回憶,是以非善心非不善心而死,既不是安詳而逝,也不是苦惱而死。 以上只是針對粗想現行的階段,將死心分為善、不善、無記三種狀況。進入細想位時,一切都成為無記狀態。 未二、細想位 善心死者,是於有粗想時,若細想行時,善心即捨,住無記心。彼於爾時,於曾習善亦不能憶,他亦不能令其憶念,不善亦爾。 所謂以善心而死,僅僅是指粗想位,當細想現行時,善心也會消失,只是安住在無記心中。這時即使對曾經串習過的善法也不能憶念,別人也不能使他憶念。以不善心死也是如此。 故細想行時,一切死心皆是無記。 因此,在細想現行時,一切死心無一例外都是無記的狀態。 《俱舍釋》說:“善不善心行相明瞭,不能隨順當斷死心。” “當斷死心”:正當斷命根時的最細死心。“不能隨順”:最細死心與善不善心的行相不同,一般人最後的死心狀態極其微弱,而善不善心的狀態卻很明顯,所以善不善心不隨順最細死心。最後死時唯一承許相應捨受,隨順無記心,因此最後死心是無記心。 以上所說,只是針對一般情況,以修行人來說,如果具有修證,臨終可以安住光明大圓滿的正道、大樂智慧或者大手印的境界,這時不是無記心。以淨土宗的行者來說,臨終能與阿彌陀佛相應,也不是無記心,原因是以阿彌陀佛的本願加持,安住在善心狀態中。 《悲華經》說:“臨終之時,我當與大眾圍繞,現其人前。其人見我,即於我前,得心歡喜。以見我故,離諸障暗。即便捨身,來生我國。……所有眾生若聞我聲,發願欲生我世界者,是諸眾生臨命終時,悉令見我,與諸大眾前後圍繞。我於爾時入無翳三昧,以三昧力故,在於其前而為說法。以聞法故,尋得斷除一切苦惱,心大歡喜,故得寶寘三昧。以三昧力故,令心得念及無生忍,命終之後,必生我界。” 從這些經文可以看出,淨土行者如果臨終信願真切,和阿彌陀佛的願力相應,以佛力加被,當時能生歡喜心而往生,因此和一般的狀態不同。這裡主要是就中士道的一般情況而宣說的。 巳三、從何攝煖 第三從何攝煖者,造不善者,識於所依從上分捨,上分先冷,乃至心處。造善業者,自下分捨,下分先冷。二者俱從心處識捨。識最初托精血之中,即為肉心,最後捨處即最初托。 第三從何處攝煖,造惡者,識是從身體的上分先捨,即頂部先冷,逐漸冷至心的部位。行善者正好相反,是先從下分捨識,腳部先冷,一直冷到心臟。這兩種情況最後都是從心臟部位捨識。業識最初托生在父母的精血中,和精血和合,成為肉團心。臨終時,識與蘊身分解,最後捨識之處,正好是最初的托生之處。 如是先從上身攝煖至心,或從下分收煖至心。 同樣,造惡者先從頂部將煖收攝至心,而造善者則從腳底收煖至心。 次雖未說,從下或上,亦攝至心,然當類知。 雖然沒有說及此後身體另一分攝煖的情形,但是應當類推而了知,即:造惡業最後從腳底逐漸收煖至心;造善業者最後從頭部逐漸收煖至心。 巳四、死後成辦中有之理分十一:一、從何處成辦中有 二、成辦中有之因 三、中有身形等 四、遣除對“於前世身不起欲樂”之誤解 五、造善不善中有顯現現前之相 六、中有所見 七、中有顯色 八、中有何處有無 九、中有行態 十、中有壽量 十一、中有者將成其他中有之理 第四死後成辦中有之理者。 第四死後是如何變成中有的。 之所以稱為中有,是指在死有和生有二者中間出生的緣故。 午一、從何處成辦中有 如前所說識從何捨,即於彼處無間而成,死與中有,如秤低昂。 神識從何處捨離,就立刻在那裡形成中有,死與中有猶如秤的兩頭,秤左邊低時就是右邊昂起之時。比喻捨識之時便是中有形成之時,中間沒有一刹那的間隔。 午二、成辦中有之因 依二種因,謂我愛已生故,無始樂著戲論已熏習故,善不善業已熏習故。 依二種因成辦中有:一是我愛已生的緣故;二是由於無始以來樂著無義戲論、虛妄分別的緣故,熏習成種子,能生所依所緣諸差別事。由於善不善業造作增長熏習力,因此能感五趣異熟的自體。 無始以來生死流轉,都是由這二種因力而成辦中有的。唐譯是這樣的:“云何生?由我愛無間已生故,無始樂著戲論因已熏習故,淨不淨業因已熏習故,彼所依體,由二種因增上力故,從自種子,即於是處中有異熟無間得生。” 午三、中有身形等 又此中有,眼等諸根悉皆完具,當生何趣即彼身形。 而且,中有必定具足眼、耳、鼻、舌、身等諸根,將要轉生到哪一趣,就會出現那一趣的身形。比如要轉生為豬,中有會現豬的形相。 乃至未受生有以來,眼無障礙,猶如天眼,身無障礙,如具神通。 中有具有這樣的特徵,就是在尚未受生期間,眼根無障如同天眼,身根也所向無礙,如具神境通一般。 清淨的天眼能見種種光明色、微細色、變化色、淨妙色等,都無障礙;獲得神境通時,身體可以無礙穿過牆壁、城垣等障礙物。中有也有上述功能。 《俱舍》亦云:“為當本有形,此謂死以前,生刹那以後,同類淨眼見,具業神通力,根全無障礙,不轉為尋香。” 《俱舍論》也說:“中有顯現如同本有的身體形相,所謂本有是指受生第一刹那之後乃至死亡之前的生命形態。中有以同類中有和清淨天眼能看見,而且具有業力所生的神通力。中有五根完具,身根沒有障礙,連山岩等也無法阻擋,但不能穿過母胎與金剛座。中有形成之後,不會被其他因緣轉變,欲界中有以緣份的善惡而尋找香氣與臭氣,以香資養自身,尋香是中有的異名。” 下面對於頌詞中的“淨眼見”、“不轉”和“本有形”進行辨析。 此說中有是同類見,及修所得離過天眼能見。 這是說只有同類中有以及修行所得的離過天眼能看見中有。 以“修所得”說明以欲界天的報得天眼不能看見中有。 成辦何趣中有,次定不可轉趣餘生,《集論》中說容有轉改。 一旦形成了某趣中有之後,肯定無法再轉成其他趣的中有,但是《集論》中認為可以轉變。 比如亡者生前信奉三寶、相信因果,某些與他有緣的成就者在中有期間修法超度他,或者在四十九日之內為他做殊勝的善法等。由這些因素,本來已形成了惡趣的中有,也能轉變中有的形態而改在善趣受生,或直接往生到淨土。 在僧伽的二十種分類中,有一類是中有成就的阿羅漢,這類阿羅漢不會有生有,因此所謂“以中有轉為生有”的說法也不是一概而論的。 《集論》說:“極住七日,或中夭,或時轉移,住中有中,亦能集諸業,先串習力所引善等思現行故。”《瑜伽師地論》說:“又此中有,七日死已,或即於此類生,若由餘業可轉中有種子轉者,便於餘類中生。” 本有者,《俱舍論》中總說四有:死已未生是為中有,當正受生初一刹那是為生有,從此第二刹那乃至死有最後刹那以前是為本有,臨終最後刹那是為死有。 《俱舍論》中如是界定四有:一、中有,死亡之後乃至尚未轉生之間是中有;二、生有,正受生的第一刹那就是生有;三、本有,從受生後的第二刹那乃至死有最後刹那之前是本有;四、死有,臨終最後一刹那是死有。 以下糾正對《俱舍論》中“本有形”詞義的誤解。 此望將來受生之死有,是其本有,有誤解此說為前生身形。 《俱舍論》一頌中的“本有形”,是觀待下一世受生的死有而安立的本有,有人將此“本有形”誤解為前生本有的身體形相。 又有見說是後形故,說三日半為前生形,次三日半為後生形。 又有人見到既說“死以前”,又說“生刹那之後”表示也是後生形相,所以將二者折衷,認為中有前三天半是前生的身形,後三天半是後生的身形。 此說全無清淨依據,惟增益執。 這些說法根本沒有清淨的依據,唯是增益執著。 菩提道次第廣論講記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