菩提道次第廣論講記4
辛二、於共中士道次修心分三:一、連接文 二、真實義 三、攝義 壬一、連接文分三:一、敬禮句 二、須修中士意樂 三、對於輪迴圓滿不修厭離則無解脫,故應勤修 癸一、敬禮句 敬禮勝尊具大悲者足。 此處宗大師敬禮的目的,是為了能圓滿撰造共中士道的修心次第,真實利益眾生。 所頂禮的對境,是勝尊具大悲者,也就是具足大悲的道次第所有傳承上師。 癸二、須修中士意樂分三:一、歸攝下士道內容 二、為引生菩提心、趣入上士道之故 三、不以下士道為足的理由 子一、歸攝下士道內容 首先承前啟後,扼要歸納下士道的內容,即:四個修法——修念死無常、三惡趣苦、共同皈依與黑白業果,和一個目的——獲得善趣果位。其中四個修法當中,前二者是發起下士意樂的方便,後二者是獲得後世義利的方便。 如是隨念當死及思死後墮惡趣之道理,能令其心厭捨現世,於後善趣發生希求。 通過思維即將死亡,而且死時今生的身體、受用、眷屬等法毫無利益,能令自心厭捨今生;其次,通過思惟死後若墮入惡趣,所受痛苦極其深重而漫長,而令自心對後世善趣生起希求。由這二種修法,能將希求今生為主的心,轉換成希求後世善趣為主的心。這就是發起下士的意樂。 次由共同皈依及由定解黑白業果,勵力斷惡修善,則能獲得善趣妙位。 然後通過皈依以及對善惡業果規律生起定解,努力斷惡修善,則後世就能往生善趣。 要避免來世墮入惡趣,首先,必須了知唯有三寶才能救護自己,所以要寄希望於三寶,一心皈依具有救護能力的三寶。而皈依的重點,是按照佛陀所開示的教法行持。對共下士道而言,這個教法就是業果,即:清晰辨別黑白業果,而且對此產生定解之後,努力斷惡修善,這樣必定能獲得善趣果位。 “定解黑白業果”是見,“勵力斷惡修善”是修行,“善趣妙位”是果。若要獲得善趣果位,除了致力於遮止惡趣之因、修習善趣之因以外,再也找不出其他方法。對此生起定解才會精勤取捨業因,如此才能真正獲得善趣果位。所以這個道理是真現實,毫無迷信、虛假的成分。 下面再來分析,在整個菩提道上,修習共下、共中二道的究竟目的何在?為何在下士道之後、上士道之前,必須修習共中士道的意樂? 子二、為引生菩提心、趣入上士道之故 然非以此 便生喜足,是令發起共下士之意樂及發共中士之意樂,厭捨生死一切事已,依此因緣而發大菩提心,引入上士。故於此中 ,須修中士之意樂。 如果以下士道作為究竟所求,那麼就是唯下士了。然而,在此處的道次第引導中,修行人並不是以下士道為滿足。而是為了依次發起共下士意樂和共中士意樂,厭捨輪迴中的一切事之後,能依此因緣,發起大菩提心而引入到上士道。所以,在這個道次第的引導中,修行人必須修習中士的意樂。 這一段的要點是:從整個道次第的引導來說,修行人究竟所求是無上菩提,最終必須趣入上士道。因此,不是以下士道和中士道為究竟,而是以下、中二道作為引生菩提心的準備階段,如論中所說:“厭捨生死一切事已,依此因緣而發大菩提心。”“此因緣”就是緣自己修苦而引發無偽的求解脫心,以此作為方便可以助發菩提心。具體來說,在共下與共中二道當中,是緣自身而思惟苦諦,深切體會到自己的痛苦之後,將心比心,再緣整個三界有情而思惟苦,自然就能引生大悲,發起度脫一切有情出離生死的誓願。相反,若連自己的痛苦都沒有體會到,尚且不能為了自己而發起希求解脫之心,怎麼可能發起救拔一切有情出離苦海的菩提心。所以,為了引生菩提心,必須進一步修習中士意樂。 子三、不以下士道為足的理由 不能以下士道為滿足的理由,其要點是:如果一個法究竟是善,就可以以它為滿足;如果一個法究竟是惡,便不能以它為滿足。 所謂雖得人天勝位,然仍未能出於行苦。若即於此執為樂性,實為顛倒。故於真實全無安樂,其後定當墮諸惡趣,邊際惡 故。譬如有一無間定當墮於懸險,現於險崖暫為休息。 雖然獲得人、天善趣的果位,但仍然不能脫離行苦。如果將人、天勝位的本質執著為安樂,實際上是一種顛倒。因此,善趣其實沒有絲毫的安樂。為何這樣說呢?因為善趣引業窮盡之後,必將墮入惡趣,最後仍要得到惡果。譬如:有人馬上就要從懸崖上墮入穀底,那麼現在於懸崖上暫時休息,就不能說是真實的安樂。 總之,因為究竟是惡的緣故,可以肯定善趣無有安樂。 《入行論》云:“數數來善趣,數受諸安樂,死後墮惡趣,常受極大苦。” 《入行論》中說:我們已經無數次來到善趣,頻繁享受了種種安樂,但在善趣死後卻要墮入惡趣,長時感受各種難忍之苦。 由此可見,善趣也不是真實安樂的地方,要不然,為何最後還會墮入惡趣萬劫受苦呢? 《弟子書》中亦云:“諸常轉入生死輪,而於暫憩思為樂,彼定無主漸百返,漂流等非等諸趣。” 《弟子書》中也說:那些在生死輪迴中浮沉的眾生,如果執著善趣暫時的圓滿為安樂,那麼必定將毫無自在漸次數以百次地漂流在善惡趣中。 “諸常轉入生死輪”:是指生死的苦相。“常”是說時間長遠,從無始以來至今一直相續不斷。“輪”有上下不定、旋轉不斷的意思。此處是以輪比喻眾生在煩惱與業的推動下,時而升善趣、時而墮惡趣,相續不斷地生死。 “而於暫憩思為樂”:“暫憩”是指暫時獲得善趣,就像暫時休息一樣。 “彼定無主漸百返,漂流等非等諸趣”:執著善趣為安樂的人,決定會毫無自在地漸次數以百次地漂流在善惡趣中。“無主”是指不自在。“等”是說與上文的“暫憩”相等,都是指善趣。“非等”是和“暫憩”不相等,是指惡趣,即受猛苦逼迫。 頌中的“定”字很重要,它顯示了一種因果關係:因是“於暫憩思為樂”,果是“決定會不自主地百返漂流”。“思為樂”是執著生死為安樂的顛倒心,它的作用是隨順生死,決定不能引生出世間的道。換言之,只要有人執著善趣為安樂,便可斷定此人的解脫希望等於零。也就是說,只要執著善趣為安樂,就必定不能發起出離輪迴的決心。因為心上的規律是決定的:思為樂的心和思為苦的心相違,貪著生死的心與厭離生死的心相違。兩者的作用也正好相反,即前者引的是順生死業,後者引的是順解脫業。換句話說,當心貪著善趣的安樂時,完全沉迷其中,根本不會有出離輪迴的遠見,更不可能投入全部身心去成辦出離輪迴的因,所以必定會不斷地漂流生死。 癸三、對於輪迴圓滿不修厭離則無解脫,故應勤修 故於善趣亦當厭患,猶如惡趣。 因為善趣究竟是惡,所以對善趣也應厭離,如同對惡趣一樣。 《四百論》云:“諸智畏善趣,等同奈洛迦,不畏三有者,此中遍皆無。” 提婆菩薩在《四百論》中說:諸智者怖畏善趣就像怖畏地獄,不畏懼三有 的人,在智者當中決定沒有。換言之,凡是有智慧能觀見三有苦諦的人,必定都會怖畏三有。 “諸智”:真實通達輪迴過患的人。這些智者很清楚生死是如何流轉、緊隨善趣而來的是什麼。 對此有人疑問:地獄極其痛苦,善趣舒適安樂,二者苦樂懸殊,為何智者卻怖畏善趣等同地獄呢?其實,這就像將毒藥放入甜食中,吃的時候暫時感覺安樂,但終究要感受大苦。同樣,善趣暫時是安樂,可是其後必定會墮入地獄,因此智者怖畏善趣等同地獄。 《攝功德寶》中亦云:“諸具貪生死意恒流轉。” 《攝功德寶》 中也說:凡夫若有貪執生死圓滿之心,就會恒時流轉於生死中。 “貪生死意”:貪愛生死的心。以愛而取,以取而有,以有而轉生,如此不斷輪迴,所以恒時流轉。從這一句可以知道,不斷流轉的根源就是貪生死意。 《弟子書》中亦云:“如如於諸趣中起樂想,如是如是癡暗極重厚;如如於諸趣中起苦想,如是如是癡暗極微薄。如如修習淨相極增長,如是如是貪焰極熾然;如如修習不淨極增長,如是如是貪焰極殄息。” 月官菩薩在《弟子書》中也說:如果有人對輪迴諸趣生起安樂想,他的愚癡黑暗就會變得很厚重;如果有人對諸趣生起痛苦想,他的愚癡黑暗就會變得很微薄。如果串習輪迴清淨之相的習氣力增長,貪欲的火焰便會非常熾盛;如果串習輪迴不淨之相的習氣力增上,貪欲的火焰便會止息。 此段是以對比的方法,顯示出非理作意與如理作意二者在作用上的差別。 以下接著解釋這兩頌的要義: 此說從無始來,執著三有盛事為樂,增益串習諸淨妙相。能治此者,若修苦性及不淨相,彼等便息。若不修習,便增癡貪,轉諸有輪。故修諸有過患為要。 這是說眾生從無始以來都是非理作意,執著輪迴中圓滿興盛之事為安樂,又對輪迴中的圓滿增益串習種種清淨美好之相。能對治這非理作意的,就是數數如理作意,串習苦相和不清淨相。如理作意的習氣一旦增上成熟,心中自然只會現前苦相與不淨相,愚癡、貪愛便會止息。相反,如果不這樣串習,任由非理作意增上,再三地計苦為樂、計不淨為淨,就會增上愚癡和貪愛而流轉輪迴。因此,修習三有輪迴的過患非常重要。 《寶性論》中也說:“依於非理之作意,生起諸業及煩惱,依於業及煩惱水,生起有漏蘊處界。” 壬二、真實義分五:一、正修意樂 二、彼生起之量 三、除遣於此邪執分別 四、此等攝義 五、抉擇能趣解脫道性 中士道次修心分四:一、正修意樂;二、彼生起之量;三、除遣於此邪執分別;四、決擇能趣解脫道性。 癸一、正修意樂分二:一、明求解脫之心 二、發此之方便 初中分二:一、明求解脫之心;二、發此之方便。 正修中士意樂分二,即認定求解脫之心以及發起求解脫之心的方便法。 子一、明求解脫之心分三:一、認定解脫與繫縛 二、認定求解脫之心 三、遣除對解脫的增益 丑一、認定解脫與繫縛 在認定解脫時,首先要知道繫縛的體性,這是關鍵。 今初。 言解脫者,謂脫諸縛。 所謂解脫,就是脫離種種繫縛。 此復業及煩惱,謂於生死是能繫縛。 而將眾生繫縛在生死之中的,唯是業和煩惱。 以下具體宣說繫縛與解脫的體性。 即由此二增上力故,若依界判,欲界等三;以趣分別,謂天趣等或五或六;依生處門,謂胎等四。即於其中結蘊相續,是繫縛之體性。故從此脫,即名解脫。 也就是說,由於煩惱和業增上的緣故,如果按照 “界”來劃分,就是欲界、色界、無色界;若依“趣”而分,就是天趣等五趣 或者六趣;若按“受生處”來分,就是胎生、卵生、濕生、化生。眾生就是在這三界、六趣、四生當中結蘊相續,此即繫縛的體性。所以從這繫縛當中脫離,就叫解脫。 所謂結蘊相續,就是由業和煩惱,使心相續與蘊身緊緊結合而不斷受生。《攝大乘論》中譯為結生相續。《無性釋》說:“連持生故,名為相續。攝受生故,名為結生。” 丑二、認定求解脫之心 欲求得此,即是希求解脫之心。 想從結蘊相續中求得脫離,就是希求解脫的心。 丑三、遣除對解脫的增益 如果安立“解脫就是生而息滅”,有什麼過失? 又此解脫,非為惑業諸行生已息滅。以諸生法,於第二時定不安住,不待修習能治等緣,則不須勵力,一切解脫便成過失。 另外,解脫並非指煩惱與業等諸行生起之後息滅。因為一切依靠因緣所生之法,在第二刹那必定不會安住,這並不觀待修習任何能對治等因緣。如果生而息滅就是解脫,便有不須努力,一切有情自然解脫的過失。 故若未生對治,當於未來結生相續。由其發起對治力故,結生相續即便止息。 因此,如果沒有發起煩惱的對治力量,就會在未來結生相續,流轉輪迴,這就是繫縛。相反,由於發起煩惱的對治力,結生相續就會止息,這才是解脫。 比如,森林起火時,大火刹那生滅不住,如果未加以對治,便無法止息火的相續。只有加以對治,止住火的相續,才是從火中解脫。同樣,乃至未現前出世間的對治,今生死後轉為天身,天身五衰相現前,又入驢胎,如此一個五蘊緊接著一個五蘊,始終脫離不了結生相續,這就是繫縛。只有真正發起煩惱的對治,斷盡三界煩惱而不再轉生三界,這才是解脫。所以,阿羅漢成道時說:“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受後有。” 子二、發此之方便分二:一、連結文 二、真實義 第二,發此之方便者。 正修中士意樂當中,第二發此之方便。 “發此”即發起希求解脫之心。“方便”是指觀見取蘊苦性的過患。在這引導中,應著重觀察五取蘊苦性的過患。在這關鍵處入手,就能引發求解脫心。 丑一、連結文 譬如,欲得止息渴苦,由於渴逼,見非愛相。如是欲得諸取蘊苦寂滅解脫,亦由觀見取蘊苦性所有過患。故若未修三有過患、於彼發起欲捨之心,則於苦滅不起欲得。 比如,想要止息口渴的痛苦,就必須依靠見到乾渴逼迫的不可愛相。換句話說,只有體會到乾渴的種種不可愛相,才會發起止息渴苦的欲求。同樣,想獲得五取蘊痛苦寂滅的解脫,也要依靠觀見取蘊痛苦本性的所有過患。因此,如果沒有修習輪迴的過患、對輪迴發起想捨離的心,那麼對於滅苦也不會生起想要獲得的心。 總之,發起求解脫心的方法,就是觀察取蘊的苦性。 “諸取蘊”:色、受、想、行、識五蘊。《俱舍論頌疏》說:“有漏名取蘊者,煩惱名取,能執取生死故也。蘊從取生,故名取蘊,從因為名。”因煩惱能執取 生死,所以稱為“取”。五蘊是從取而生起的,所以從因上安立“取蘊”的名稱。比如,由水力所發的電,從因上取名為“水電”。 《四百論》云:“誰於此無厭,彼豈敬寂靜,如貪著自家,難出此三有。” 《四百論》說:如果有誰對取蘊不生厭離,他怎麼可能希求寂滅取蘊苦的解脫。比如,有人貪著自己的家,就不會離家去往他鄉。同樣,如果有人貪著三有的取蘊,就很難出離三有。 丑二、真實義分二:一、由苦集門中思惟 二、由十二緣起思惟 希求解脫方便分二:一、由於苦集門中思惟;二、由於十二緣起思惟。 發起希求解脫之心有兩個方法:一是從四諦中的苦集進行思惟;二是從十二緣起的流轉門進行思惟。這樣思惟的目的,都是為了真正發起希求解脫的心。 首先宣說以四諦 而言,如何才能引生希求解脫的心。 寅一、由苦集門中思惟分二:一、思惟苦諦生死過患 二、思惟集諦流轉次第 初中分二:一、思惟苦諦生死過患;二、思惟集諦流轉次第。 卯一、思惟苦諦生死過患分二:一、顯示四諦先說苦諦之意趣 二、正修苦諦 初中分二:一、顯示四諦先說苦諦之意趣;二、正修苦諦。今初。 辰一、顯示四諦先說苦諦之意趣分三:一、設疑 二、真實回答 三、反面論證 巳一、設疑 集諦為因,苦諦是彼之果,故集是先,果應是後。何故世尊不順彼義之次第,而作是說:“諸苾芻,此 是苦聖諦,此 是集聖諦。”耶? 有人這樣問:集諦是因,苦諦是集諦之果,所以應當先說集因再說苦果,為何世尊不按照這個因果次第,反而說“比丘們,這是苦聖諦,這是集聖諦”呢? 巳二、真實回答分二:一、略答 二、廣答 午一、略答 大師於此違因果次第而宣說者,以有至大修持扼要,故無過失。 無礙了知解脫方便的大師佛陀,之所以沒按因果的順序,而以果因的次第宣說苦集,是因為這其中蘊含著修持的關鍵,所以並沒有“無意義”、“有失誤”等過失。 “至大修持扼要”:果因的次第是生死心還滅 的次第,按照這個次序修持,就能善巧地將心轉入解脫。 午二、廣答分三:一、依次宣說苦集滅道之必要 二、以教證成立 三、以理證成立 未一、依次宣說苦集滅道之必要分四:一、先說苦諦之意趣 二、苦後說集之意趣 三、集後說滅之意趣 四、滅後說道之意趣 申一、先說苦諦之意趣 此復云何?謂諸所化若於生死,自先未發無倒希求解脫之心,根本斷絕,彼於解脫云何能導? 這是為什麼呢?因為如果被教化的有情自己對生死沒有先發起無顛倒希求解脫的心,那麼根本已經斷絕,如何能引導他趣向解脫呢? “根本斷絕”的“根本”,是指無倒 希求解脫之心,它是解脫道的根本。因為修行人只有以此心攝持,才能進入解脫道,否則,不論如何修持,都是隨順生死。我們觀察自心便可知道,單憑貪著輪迴中諸事圓滿的心,能趣向解脫嗎?再從另一方面觀察,如果所化心中的根本已經斷絕——不具足最根本的希求解脫之心,又怎麼能引導他趣向解脫呢?如果他本人沒有意願,縱然對他宣說很多解脫法,也沒有多大利益。比如,一個農民無意學習彈琴,你怎麼能引導他彈奏?又如阿難尊者的兩位外甥,在見到三有苦相之前,一直執著輪迴中的圓滿,無法遮止放逸、懈怠,即便是阿難尊者也無法令他們趣入解脫。然而,當他們觀見三有的痛苦自性後,自然生起了猛利的求解脫心,不必他人勸誡,自己就如救頭燃般地勇猛修行了。 以諸所化無明暗覆,於諸苦性生死圓滿,執為安樂,顛倒所誑。如《四百論》云:“此大苦海中,悉無諸邊岸,愚人沉此中,云何不生畏?”先須為說:“此實是苦,非有安樂”,說多苦相令起厭離,是故於初先說苦諦。 因為所化眾生被無明黑暗覆蓋,將本性是痛苦的生死圓滿執著為安樂,被這顛倒想所欺騙。就像《四百論》所說:“在這生死的大苦海中,如果沒有生起苦因的對治法,痛苦肯定是沒有盡頭的。可是,無智的愚人正沉溺其中,為何他們毫不畏懼呢?”由於所化眾生被短暫的快樂所顛倒蒙蔽,因此必須為他們首先說明:“此生死圓滿實際上是痛苦,沒有安樂”,而且應廣說多種苦相,讓他發起厭離心,因此最初必須先說苦諦。 心的特徵是見到好處便歡喜,見到壞處便厭離,而且見到的越具體形象,就越能讓心轉變。所以,首先宣說輪迴的多種苦相,讓眾生從多方面觀察,這樣就能引發他的厭離心。 總之,解脫的根本在於追求解脫的心,眾生若未能發起這種願望,就無法將他引入解脫道。所以,為了遮止其違品——對輪迴的顛倒樂執,首先必須多說苦相。 申二、苦後說集之意趣 此後自見墮於苦海,則於苦海欲求脫離,便見其苦必須滅除。此復了知未止其因苦終不滅,便念其因復為何等?由此始能了知集諦,是故集諦於苦後說。 修苦之後,便能反觀到自己正身陷在苦海中,這時自然會希求脫離苦海,並開始意識到必須滅除輪迴之苦。而且按照因果規律,自己便能明白:若不止息苦因,痛苦終究不會無故息滅。於是就會去追究造成痛苦的原因?在此心推動下,才能開始去瞭解集諦。因此,集諦應在苦諦之後宣說。 這些都是修苦之後,自然的心理反應。對於其中的道理,以下再分別從正反二面推證。 如果不先為所化眾生宣說苦諦,他就無法知道自己目前正身處苦海當中;不知自己身陷苦海,便不會有離苦的動機;若無離苦的動機,就不會主動探究苦因;若不探究苦因,就不可能在自心上了知集諦的內涵。因此,知苦之後,才會有離苦的動機;有了離苦的動機,才會主動尋找苦因——集諦;有了對集諦的探尋願望,這時再為他宣說集諦,便能相應。苦諦之後再說集諦的道理,就在於此。 進一步則須觀察能否斷集。首先觀察痛苦的源頭,這樣了知集諦之後,再觀察能否斷除。 次知生死眾苦,皆由有漏業 生,其業復由煩惱發起,煩惱根本是為我執,便知集諦。 其次則應知道,生死當中的苦苦、壞苦、行苦等果的痛苦,都是由因的有漏業所產生,有漏業又是由煩惱所發起,而煩惱的根本就是我執。這樣由果尋因,便能了知集諦。 《入中論》中也說:“慧見煩惱諸過患,皆從薩迦耶見生。”還有《釋量論》中說:“有我則知他,我他分執瞋,由此等相繫,起一切過失。” 申三、集後說滅之意趣 認定生死的根源是我執之後,如果繼續觀察到我執有止滅的可能,便能發起證滅的誓願。 若見我執亦能止滅,誓願現證滅苦之滅,故於集後宣說滅諦。 如果見到只是眾生顛倒妄執五蘊為我,真實中並沒有人我,確信以諦觀無我必定能止滅我執,這時就會發起大誓願:一定要現證滅苦的滅諦。也就是見到苦因決定能滅之後,便會發起求滅的猛利誓願,所以在集諦之後宣說了滅諦。 以下是出疑破惑。 若爾,開示苦諦之後,即於解脫發生希求,苦諦之後應說滅諦。 有人提問:倘若如此,則為眾生開示苦諦之後,他便能對解脫產生希求之心,所以應於苦諦之後宣說滅諦才是。 答云無過。 回答:在苦諦與滅諦之間,宣說集諦沒有過失。 因為僅僅知道苦諦還不足夠,只有在了知集諦之後,才能真正引發證滅的誓願。 爾時雖有欲解脫心,欣得寂滅眾苦之滅,然猶未明眾苦之因,未見其因定能遮止,故於解脫不能定執為所應得、定當證滅。 因為知道苦諦後,雖然已有想解脫的心,渴求獲得寂滅眾苦的滅,但此時還不知苦因的來源,也不知道苦因肯定能被遮止,所以對解脫還不能決定執為應證,也不能發誓定要證得寂滅。 換句話說,尋求解脫的人,若未觀見苦因的集諦,就沒有把握現證滅諦。比如:雖然渴望解脫病苦,但這只是期望而已,心中並沒有把握一定能夠解脫。但若能診斷出病因,且確信可以治癒,這時才能很自信地生起解脫病苦的誓願。 申四、滅後說道之意趣 如是若執定當證滅、定當解脫,便念何為趣解脫道,趣向道諦,是故道諦最後宣說。 當修行人認識到一定要證得滅諦,並肯定可以解脫之時,便會思索:什麼是趣向解脫的路徑?這樣自然就會令心趣向道諦,所以道諦應當最後宣說。 佛教中所說的次第,有講說的次第、趣入的次第、完成事業的次第、相續中生起的次第、現觀生起的次第、略和廣的次第、粗和細的次第、殊勝和下劣的次第。此處所說,是現觀生起次第 。 未二、以教證成立 如是亦如《相續本母》云:“如病應知斷病因,當得樂住應依藥,苦因彼滅如是道,應知應斷應證修。” 這也如《寶性論》所說:譬如,應知病苦,應斷病因,應得樂住,應依良藥。同樣,應知痛苦,應斷苦因,應證苦滅,應修其道。 以下,從五方面具體分析上述比喻以及相應的喻義。 一、人:比喻,希求遠離病苦、獲得痊癒安樂的智者;喻義,希求遠離取蘊苦,獲得寂滅解脫的智者。 二、應知:比喻,應當知道疾病的自性;喻義,應當知道取蘊苦性的過患。 三、應斷:比喻,應當斷除病因、禁忌的食品等;喻義,應當斷除業和煩惱所攝的一切集因。 四、應證:比喻,應當獲得無病的安樂;喻義,應當現量證得寂滅眾苦之滅。 五、應修:比喻,應當善巧依靠治病方便的藥物;喻義,應當依次依止趣向解脫的五道。 未三、以理證成立 如是四諦大小乘中皆數宣說,是為善逝總攝生死流轉、生死還滅諸扼要處,故修解脫極為切要,亦是修行大嗢柁南,故須如是次第引導學者。 苦集滅道四諦在所有大小乘教典中都曾經多次宣說,它是善逝總攝生死流轉與生死還滅的各種扼要之處,所以對於修習解脫而言,四諦極其重要,它同時也是修行的總綱,因此必須以這樣的次第如法引導學者。 換言之,世尊將生死流轉的扼要歸攝為“苦”與“集”,將生死還滅的扼要歸攝為“滅”與“道”,如此辨別世間與出世間的染淨兩重因果,其作用就是能真正了知取捨——厭捨苦集、取證滅道。所以,對於修習解脫而言,四諦極為切要。 以下從反面宣說,必須以四諦次第引導的理由。 巳三、反面論證 若未真實思惟苦諦,厭捨生死,則求解脫亦惟虛言,隨其所作悉成集諦。 如果沒有真實思惟苦諦而厭離生死,那麼所謂希求解脫也只是空話而已,毫無實質。因為這樣不論做什麼事都是以貪愛生死的心攝持,所以一切所作都將成為痛苦之因的集諦。 首先,應知貪著生死的心與希求解脫的心二者狀態相違,不能並存,即一個生起時,另一個肯定不現前。所以,當心仍然貪著生死時,希求解脫唯是空言。 其次,須知二者作用不同。若以求解脫心攝持而修習善業,這是後有愛的對治品,所以能引生出世間道。相反,若以貪著生死之心去作任何世間與修法的事情,則是愛欲所攝,都將成為苦因的集諦,必定轉生死輪。比如:難陀最初出家時,沒有真實思惟苦諦而厭捨生死,因此他的所作所為都只是追求生死圓滿,因貪愛所攝的緣故,全部成為集諦。 若未思集、善知惑業生死根本,猶如射箭未見鵠的 ,是即斷截正道扼要,遂於非脫三有之道妄執為是,勞而無果。 如果不思惟集諦,不能善巧了知煩惱和業是生死的根本,就如同射箭時沒有看見目標,這是截斷了正道的扼要,會將不是解脫三有的邪道妄執為是解脫三有的正道。這樣非因計因而修持,必將徒勞而無果。 解脫正道能斷三有之因,能令心從煩惱中解脫,而邪道是與煩惱不相違的道,不能對治煩惱。 在這一段中,須著重觀察心上輾轉的因果關係:“思集”、“善知生死根本”、“把握正道扼要”、“趣入解脫正道”,這四者以前前為因能引起後後。相反,若不思惟集諦,就不能善知生死的根本是煩惱;若不知生死的根本是煩惱,就不能對治煩惱。如此一切所修不能違逆生死之因,從而截斷了正道的扼要。此時,內心處在不能把握扼要的迷亂狀態中,始終無法認識解脫三有之道,而以無明力將非解脫道執為解脫,儘管在外表上修各種苦行或談玄說妙,其實都與解脫無關。這樣緣木求魚,即便歷經無量劫也是徒勞無果。 若未能知應斷之苦集,則亦不明靜苦之解脫,故欲求解脫,亦惟增上慢耳。 如果不能了知應當斷除的苦集,也就不能明白靜息痛苦的解脫。因此,所謂的欲求解脫也只是增上慢而已。 對於四諦安立的次第,心中生起定解之後,接下來首先就要進入修習苦諦。 辰二、正修苦諦分三:一、思惟生死總苦 二、思惟別苦 三、攝義 第二,正修苦分二:一、思惟生死總苦;二、思惟別苦。 思惟總苦,即思惟總的六道生死痛苦;思惟別苦,即分別思惟每一道特有的痛苦。 巳一、思惟生死總苦分三:一、思惟八苦 二、思惟六苦 三、思惟三苦 初中分三:一、思惟八苦;二、思惟六苦;三、思惟三苦。今初。 午一、思惟八苦分六:一、安立八苦之出處 二、觀待根機的差別而修行之理 三、雖是觀察修,然須遠離沉掉而修習之理 四、三乘一切功德以如是修行成辦之理 五、八苦修行之理 六、其感受生起之量 未一、安立八苦之出處 如《親友書》云:“仁和 應厭於生死,欲乏 死病及老等,無量眾苦出生處。”應如是修。此中修習厭生死者,謂思惟彼是眾苦根源。苦者,謂已顯說欲乏等四。“等”字攝四,共為八種。此八種苦,是薄伽梵於多經中,明苦諦時數所宣說。 如《親友書》所說:“國王!你應當厭離生死,因為它是求不得苦、死苦、病苦、老苦等無量眾苦的出生之處。”應當依照這樣來修持苦諦。其中,修習厭離生死,是指思惟生死是眾苦的根源。所謂苦,即論中已明顯宣說的欲乏等四苦以及等字中所包含的四苦——生苦、怨憎會苦、愛別離苦、五取蘊苦,總共是八種。此八苦是佛在眾多經典中說明苦諦時,多次宣說的內容。 宣說八苦的佛經有:《菩薩藏經》、《入胎經》、《住胎經》、《四諦經》、《正法念住經》、《教王經》、《涅槃經》《中阿含經》、《廣大遊戲經》、《毗奈耶經》、《教誡頻婆娑羅王經》等等。這些經典中,有些宣說八苦,有些宣說其中部分苦。 未二、觀待根機的差別而修行之理 修共中士一切所緣法類 ,如共下時所說共法 ,此亦應取。諸不共 之修事,若有慧力,如下所寫皆當善修。若慧劣弱,可暫捨置所引教文,惟當修習應時義體。 在修習共中士的一切所緣法類時,如共下士道時所說的共法,在這裡也應當取來修習。對於和下士道不共的修法內容,如果有足夠的智慧力,則對以下所說的內容都應善加修習;如果智慧力低劣,則可暫時擱置所引的經教內容,只修習和自己條件相宜的法類。 未三、雖是觀察修,然須遠離沉掉而修習之理 此等雖是思擇而修,然除應修諸所緣外,餘善、不善、無記等上悉不應散,當於所緣遮心掉等,亦莫令隨昏睡沉沒增上而轉,當令其識極為明淨,漸次修習。 對這些所緣法類雖然是以觀察修的方式修習,但並不因為是“觀察修”,就可以隨意散亂,而是除了應當修習的諸所緣之外,在其他善法、不善法、無記法等上,都不應當散亂。也就是必須一心專注於應修的所緣上,不向其他所緣上散亂。應當對自己應修的法遮止內心的掉舉等,也不要讓心被昏睡、沉沒控制,並越來越嚴重,應當讓心識極其清明澄淨,如此逐步地修習。 所謂沉沒,本論後文中說:“沉沒謂心於所緣執持力緩,或不極明,故雖澄淨,若取所緣不極明顯,即是沉沒。”沉沒,即心執持所緣的力量松緩或者所緣行相不是很明顯。所以即便心中澄淨,但如果所緣行相不是很明顯,也是沉沒。 此段宣說了三個要點:一、所緣應專一,不向他緣散亂;二、對應修的所緣,須遠離沉掉,在心識明淨的狀態中觀察;三、須依次第漸次觀察修。前代祖師們說:修的時候,要在心中憶持“菩提道次第論”的文句。在遠離掉舉與沉沒後,讓文句慢慢在心中顯現,然後觀察修。這是道次第殊勝的密意,這樣修行非常善巧。 《入行論》云:“雖長夜修行,念誦苦行等,若心散亂修,佛說無義利。”此說一切散亂善行,其果微少。 《入行論》說:“雖然長時間修行念誦與苦行等,但如果是以散亂心而修,佛說這並沒有義利。”這是說一切散亂的善行,其果利微少。 《入行論》中所說“無義利”,並非全無義利,是以其“果微小”而以否定詞說“無義利”,也就是不能直接導向解脫,所獲的只是暫時的人天善果,所以宗大師這裡解釋為“其果微少”。 未四、三乘一切功德以如是修行成辦之理 又《修信大乘經》云:“善男子,由此異門,說諸菩薩,隨其所有信解大乘、大乘出生,當知一切皆是由其不散亂心,正思法義之所出生。”此中不散亂心者,謂除善所緣,不向餘散。法及義者,謂文及義。正思惟者,謂以觀慧觀察思擇。由此顯示隨修一切功德之法,皆須此二。 另外,《修信大乘經》說:“善男子,由這些不同的方法,說諸菩薩所有信解大乘以及以大乘所出生的功德,都是菩薩以心不散亂、如理思惟法義所出生的。”經中的“不散亂心”是指除了善所緣之外,不向其他所緣散亂。“法”、“義”分別是指文句與意義。“正思惟”就是以觀慧觀察思惟抉擇。由這段經文顯示,不論修何種功德之法,都需要這兩個必要條件——“心不散亂”和“如理思惟法、義”。 《辨中邊論》中也說:“隨法行二種,謂諸無散亂,無顛倒轉變,諸菩薩應知。” 故說引發三乘一切功德,皆須二事:一、除善所緣心不餘散、專一而住真奢摩他或其隨順;二、善觀察善所緣境如所有性盡所有性,毗缽舍那或其隨順。 所以說,凡是要引發聲聞乘、緣覺乘、菩薩乘等一切功德,都必須具足兩個條件:一、除了善所緣之外,心不餘散、專一而住的真實奢摩他(止)或者奢摩他的隨順;二、善觀察善所緣境如所有性和盡所有性的真實毗缽舍那(觀),或者毗缽舍那的隨順。(真實止觀與止觀隨順之含義,在本論後文將詳釋。) 如是亦如《解深密經》云:“慈氏,若諸聲聞,或諸菩薩,或諸如來,所有世間及出世間一切善法,當知皆是此奢摩他、毗缽舍那所得之果。” 這也如《解深密經》當中,佛對彌勒菩薩說:慈氏,你要知道,不論聲聞還是菩薩或者如來,這一切世間以及出世間的善法,完全都是由奢摩他、毗缽舍那中所獲得的果。 此中若無真實止觀及隨順二,則三乘一切功德,非定皆是止觀之果。 如果此處不是指真實的止觀以及止觀的兩種隨順,那麼三乘一切功德就不一定都是止觀之果。 換言之,如果只限定在真實止觀的範圍之內,而沒有包括止觀的兩種隨順,如此則因有些三乘功德不是真實止觀之果,就不能一概決定三乘功德全是止觀之果。因此,上文所說能成就三乘一切功德的止觀,必須包括真實的止觀以及止觀的兩種隨順。 菩提道次第廣論講記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