菩提道次第廣論講記3 午一、略說 今初。《本地分》說:於殺生、不與取、欲邪行,起過患欲解,起勝善心,若於彼起靜息方便,及於彼靜息究竟中,所有身業。語四、意三,亦皆如是。其差別者,謂云語業及云意業。 《瑜伽師地論•本地分》中說:對於殺生、不與取、欲邪行生起過患欲解,生起殊勝善心,對這些黑業發起靜息方便以及靜息究竟。在這個過程中的所有身業,就是離殺生、離不與取、離欲邪行的白業。舉例來說:了知殺生的過患,即“對殺生起過患欲解”;與貪瞋癡的雜染心相反,和無貪、無瞋、無癡俱行,即“對殺生起勝善心”;受持不殺生戒律儀,防護自己的相續,即“對殺生起靜息方便”;遠離殺生,即“對殺生靜息究竟”。其餘的語四善業、意三善業都是如此,差別在語業或意業。比如:什麽是離妄語?即:對妄語生起過患欲解,生起欲離妄語的殊勝善心,對妄語發起靜息的方便,以及對妄語靜息究竟。對於從初始到究竟的所有語業、意業,也應如此了知。 午二、廣說 事及意樂、加行、究竟,如應配合。例如:遠離殺生業道,事者,謂他有情;意樂者,謂見過患,起遠離欲;加行者,謂起諸行靜息殺害;究竟者,謂正靜息圓滿身業。以此道理,餘亦應知。 白業的事、意樂、加行、究竟,應當一一配合而了知。例如:遠離殺生業道中,事,是其他具有生命的有情;意樂,是因為見到殺生過患而發起遠離殺生的善心;加行,是發起種種止息殺害的行為,也就是受不殺生律儀之後,恐怕殺生的習氣發動,而時時防護殺生的內因外緣;究竟,是圓滿止息殺生。對其餘九種白業也應當依此理類推而了知。 有人問:只是不殺生,是否屬於白業呢?回答:不屬。如果只是不殺生就屬於白業,那麽植物人不會殺生,他是否一直在增長功德呢?被判無期徒刑的罪犯終生都被監禁,沒有機會作殺、盜、婬等惡業,那麽他是不是終生都在積聚功德呢?因此,白業唯一是以善的意樂來安立。例如:只有在認識殺生的過患之後,發起遠離殺生的善心,才是屬於離殺生的白業。論中“見過患,起遠離欲”七個字是關鍵,而且“見過患”是因,“起遠離欲”是果,由此可見觀察修的重要性。如果不觀察黑業及黑業果,不見過患,就不能發起遠離欲,如此一來,即使下士道的十白業道也無法真實趣入,修行將成空中樓閣;相反,若能對黑業果數數思惟,對其過患見得越真切,就越能發起遠離黑業的善心。由此才能誓受不殺生等律儀,從而遮止惡趣。 以下舉例說明: 晉代的許真君,年輕時喜歡打獵。有一天,他射中一隻小鹿,母鹿為小鹿舔傷痕,舔了很久小鹿都沒有活過來,母鹿也因過分哀傷而死去。許真君很疑惑,便剖開母鹿的肚子,只見母鹿的腸子寸寸斷裂。這時,他才意識到自己殺生的殘酷,於是悔過自新,折斷弓箭,不再打獵。後來,他得道成仙,全家都升天了。 對應公案來說,許真君後來修的是離殺生的白業:事,是其他有情;意樂,是由於認識到殺生的殘忍,良心發現而生起了斷殺的強烈願望;加行,是折斷弓箭從此戒殺;究竟,是圓滿靜息殺生。 再看清朝康熙年間周安士居士的事迹。安士先生曾撰寫戒殺、戒婬兩本書,他自述每次經過一切神祠時,必定發願說:我從二十四歲起一直到壽終,在此期間,如果殺害一條小魚蝦,乃至家中眷屬有一人傷害一隻蚊蟲、螞蟻,唯願尊神誅殺,迅雷擊碎我所著的書板;我從二十四歲起一直到壽終,臨河見魚,仰面見鳥,如果不思救度,反而萌生殺機,也等同此誓;我從二十四歲起一直到壽終,夢中如果見人殺生,不能至心稱佛名號、發起救度之心,反而歡喜贊成此事,也等同此誓。 從這一段中,可見安士先生斷殺的猛利誓願。真正的白業,就是需要這種能斷的決心,僅僅未殺生不能稱為白業,而必須是在見到殺生的過患之後,發起斷殺的善心,才能稱為白業。 再看,在家居士遠離邪婬業道:事,是非所應行、非支、非時、非處;意樂,是認識到行婬的過患之後,發起遠離邪婬的善心;加行,是平時努力防護相續,不造邪婬;究竟,是圓滿遠離邪婬。 宋朝黃庭堅曾作過一篇戒婬、酒、肉的發願文,其中說: “我從昔來,因癡有愛,飲酒食肉,增長愛渴,入邪見林,不得解脫。(這是見到過患而生起過患欲解。)今者對佛發大誓:願從今日盡未來世,不復婬欲;願從今日盡未來世,不復飲酒;願從今日盡未來世,不復食肉。(這是生起遠離欲,發起受持清淨律儀的殊勝善心。)” “設復婬欲,當墮地獄、住火坑,經無量劫。一切衆生為婬亂故,應受苦報,我皆代受。” “設復飲酒,當墮地獄、飲烊銅汁,經無量劫。一切衆生為酒顛倒故,應受苦報,我皆代受。” “設復食肉,當墮地獄、吞熱鐵丸,經無量劫。一切衆生為殺生故,應受苦報,我皆代受。” “願我以此,盡未來際,忍辱誓願,根塵清淨,具足十忍,不由他教,入一切智,隨順如來,於無量衆生界中,現作佛事。” 以上是以離殺生和離欲邪行來說明,其他白法的意樂、加行、究竟等,說法相同,事和十黑業中所說一樣。 總而言之,先要了知黑業的過患,然後發誓、受持不造這些黑業的清淨律儀,也就是應當具有“見過患、發誓不造、勵力守護”這三個內涵,才是白業。自己可以在心中觀想:永遠不殺生或者某時某地不殺生,或者不殺某種衆生等。其他九種也照著這樣觀想,這就成為白業。如果能在上師、三寶等所依前發誓,功德特別大。這個立誓相當重要,如果能立誓盡形壽不造,進而立大誓盡未來際不造,功德更是無量無邊。如果暫時做不到永遠遠離,也可以發願在某些特定時期不造。比如:發願一年之中的一月或者四月不殺生,一月之中的十五或三十日不殺生等,也有很大功德。 午三、殊勝十善業 十種殊勝善業,就是不但遠離十種黑業,而且行持對治黑業的十種善法。分別來說,即:不僅斷殺,而且愛護生命;不僅斷不與取,而且行持布施;不僅斷欲邪行,而且護持戒律;不僅斷妄語,而且說誠實語;不僅斷離間語,而且化解怨恨;不僅斷粗惡語,而且說悅耳語;不僅斷綺語,而且精進念誦;不僅斷貪欲心,而且修持捨心;不僅斷瞋恚心,而且修饒益心;不僅斷邪見,而且依止正見。 十種殊勝白業的事、意樂、加行、究竟,分別來說,譬如,愛護生命:事,是其他具命有情;意樂,是因見功德而發起善法欲(了知護生的功德之後,發起愛護生命的強烈願望,發誓盡形壽或盡未來際愛護衆生等);加行,是發起諸行而行持護生(開始以身口意做種種愛護有情的行為);究竟,是行持圓滿。對其他九種白業可以一一類推而了知。如果內心能真正立下誓願,一一行持,則功德極大。 五代時,有一位竇燕山,從小喪父,母親將他撫養成人。竇燕山到了三十多歲時還沒有子嗣。一天,他夢見去世的祖父對他說:“你前世惡業很重,因此今生不僅無子而且短命。你應當及早行善,努力多做些善事,或許可以轉變業力。”醒來之後,他將祖父的話銘記在心,從此以後立志行善。(竇燕山相信祖父的話,實際上也是對善法功德有所認識,而且立定行善的志向,這是具足殊勝白法的意樂。) 再說,竇家有一位僕人,偷了他兩萬銀錢,因為害怕被發現,就寫了一張債券,綁在自己女兒的手上,債券上寫明:永賣此女,償還所欠銀錢。然後,僕人就逃走了。竇燕山因心裡憐憫她,就將債券燒毀,並囑咐妻子好好撫養這個女孩,而且,在女孩成人之後,把她嫁到一個好人家。(這是愛護衆生的殊勝白法。) 又有一年的新年,竇燕山到廟裡拜佛時,撿到白銀十兩、黃金兩錠。第二天,他到廟裡守候失主,等了半天,見到一人哭著自言自語,竇燕山便向前詢問,那人說:“我父親被匪徒綁劫,即將被處死。我向親友借了白銀、黃金,準備贖回父親,可是我一摸錢袋,黃金白銀全都沒有了,這樣一來,家父難免一死。我昨日到此處拜佛,不知是不是在這裡遺失的。”竇燕山知道他是失主後,便將金銀如數地還給他,還送他一筆路費。(這是不僅不偷盜而且布施的殊勝白法。) 竇燕山一生所做的善事很多,比如:親友中有辦喪事而沒錢買棺材的,他就出錢幫忙安葬。有女子不能出嫁的,他就出錢資助。他又借錢給窮人作為做生意的資本,由他養活的,有幾十家之多。為了救濟別人,他的生活非常儉樸,絲毫不敢浪費。每年計劃一次收入,除了必要的生活費之外,其餘財物都用來救濟別人。另外,他還建立了四十間書院,購書數千卷,又聘請老師來教育子弟,還為貧家子弟代交學費,於是他造就了不少人才。 有一天,竇燕山又夢見祖父對他說:“這幾年來,你積了不少陰德,上帝因此給你延壽三紀(三十六年),而且你的五個兒子來日都很顯達,你命終之後將會升天。”祖父還叮囑他:因果絲毫不爽,善惡報應有些發於現世,有些報於來世,天網恢恢,疏而不漏,絕無疑問。 從此,竇燕山更加努力行善積德。後來,他的五個兒子都高中進士,他本人也官至諫議大夫。一天夜晚,他和親友談笑而逝,享年八十二歲。(由此可見,行持白法之人,命終是這樣地安樂。) 祖父第二次托夢給竇燕山,肯定他行善的功德,這時,他對善法功德便有了更深的認識,因此行善的志向更加堅定,行善也更加努力。所以,白業確實是以善意樂為根本,由善意樂發起善加行才能圓滿。竇燕山因為努力行持殊勝白業,現世中就改變了命運,得到圓滿的結果。因此,行善的關鍵,首先是要由思惟而認識善業的功德,然後通過見功德而引發行善的強烈願望,立定行善的志向,由此堅持行持護生、布施等,便能真正成就增上生的利益。 巳二、果分二:一、三果 二、成就殊勝之理 午一、三果 果中有三:異熟者,謂由軟、中、上品善業,感生人中、欲界天中、上二界天。 白業的異熟果,就是由下品善業而感生人中,由中品善業而感生欲界天,由上品善業而感生色界和無色界天。 諸等流果及增上果,違於不善,如理應知。 善業的造作等流果、領受等流果以及增上果等,和不善業的果報相反,應當如理了知。具體來說,十白業的造作等流果,是生生世世愛樂行善,增上善根;領受等流果分別是:離殺生,健康長壽;離不與取,資財豐裕、無有盜敵;離邪婬,妻子貞良;離妄語,不受誹謗、衆人稱讚;離離間語,眷屬和合、賢良;離粗惡語,聞悅意聲;離綺語,語言威肅;離貪欲,知足少欲,凡事順心如意;離瞋恚,遠離損惱心,不受他撓;離邪見,相續生起善妙之見。十白業的增上果,是以善業力將會在外境上成熟果報,具足一切圓滿功德。 午二、成就殊勝之理 如果想要成就三乘功德,十善業的基礎必不可少,對於總的道來說,十善業是很重要的所修。 《十地經》說:以此十種,怖畏生死,離諸悲心,由隨順他言教修習,辦聲聞果。 《十地經》說:由於以上品十善業道為基礎,而且對生死輪迴怖畏的緣故、缺少大悲的緣故、隨他言教修習人無我、四諦十六行相的緣故,而成辦聲聞乘果位。 “以此十種”統貫聲聞乘、獨覺乘、菩薩乘等三種情況,可見十善業道是三乘道的所依。“怖畏生死”,說明不是世間的人天乘。“離諸悲心”,說明不是菩薩乘。“隨他言教修習”,說明不是緣覺乘。 又諸無悲,不依止他,欲自覺悟,善修緣起,辦獨勝果。 第二種情況:由於以上品十善業道修治清淨為基礎,大悲方便不具足的緣故、最後生不依止他人而欲求自覺的緣故、能善修習十二緣起的緣故,而成辦獨覺果位。 “無悲”,說明不是菩薩乘。“不依止他”,說明不是聲聞乘。“善修緣起”說明是緣覺乘。 若心廣大,具足悲心,善權方便,廣發宏願,終不棄捨一切有情,於極廣大諸佛智慧緣慮修習,成辦菩薩一切諸地波羅蜜多。由善修習此一切種,則能成辦一切佛法。 第三種情況:由於以上品十善業道修治清淨為基礎,心量廣大的緣故、具足大悲的緣故、以善巧方便所攝的緣故、廣發大願的緣故、不捨有情的緣故、緣諸佛廣大智慧而修習的緣故,而成辦菩薩一切諸地波羅蜜多的功德。對以上一切種類的大乘法全部修習究竟,便能成辦一切佛功德法。以上智、悲、願、方便等,說明不是世間人天乘、不是聲聞緣覺乘。 《十善業道經》中說:“龍王!當知菩薩有一法,能斷一切諸惡道苦。何等為一?謂於晝夜常念思惟觀察善法,令諸善法念念增長,不容毫分不善間雜,是即能令諸惡永斷,善法圓滿,常得親近諸佛菩薩及餘聖衆。(佛說:龍王,你應當知道菩薩有一個妙法,能夠遣除惡道苦惱。這是哪一法呢?就是日夜常常憶念、思惟觀察善法,使善法念念增長,在念念之中,不讓絲毫不善間雜在裡面,這樣不斷相續下去,就能使惡法斷除、善法圓滿,而能常常親近諸佛菩薩和其他聖衆。)言善法者,謂人天身、聲聞菩提、獨覺菩提、無上菩提,皆依此法以為根本而得成就,故名善法,此法即是十善業道。(因為人天身、聲聞菩提、獨覺菩提、無上菩提等,都是以此法為根本所依而得以成就,所以稱為“善法”,此法就是十善業道。)”又說:“當知此十善業,乃至能令十力、無畏、十八不共、一切佛法皆得圓滿,是故汝等應勤修學。”(通過修習十善業道,上至十力、四無畏、十八不共法等一切佛功德法都能圓滿,因此你們應當精進修學十善業道。) 下面是交待出處: 如是二聚十種業道及彼諸果,凡餘教典未明說者,一切皆是如《本地分》、《攝抉擇分》意趣而說。 以上善惡兩類的十種業道以及它們各自相應的三種果,凡是其他教典中沒有明確宣說的,一切都是按照《瑜伽師地論》中的《本地分》、《攝抉擇分》之意趣而宣說。 辰三、業餘差別分三:一、引滿業差別 二、定不定受業 三、何果先熟之理 巳一、引滿業差別分四:一、善惡趣之引滿業 二、引滿四句 三、引滿之相 四、引滿二業能引幾生 午一、善惡趣之引滿業 第三,顯示業餘差別中,引滿差別者。 業以引滿可以分為四種:引善趣業、引惡趣業、滿善趣業、滿惡趣業。 首先宣說引善趣業和引惡趣業: 引樂趣業是諸善法,引惡趣業是諸不善。 能引善趣之業決定是善法,能引惡趣之業決定是不善法,不會有以不善法引善趣、以善法引惡趣的情況。 滿善趣業和滿惡趣業又如何呢? 諸能滿者,則無決定:於樂趣中,亦有斷支,關節殘根,顔貌醜陋,短壽多疾,匱乏財等,是不善作;於諸傍生及餓鬼中,亦有富樂極圓滿者,是善所作。 能滿之業則不決定,感生善惡趣之後,能圓滿的業有善業也有惡業。譬如:善趣人天之中,也有肢體、關節殘缺,眼耳等根殘缺以及容貌醜陋、短命、多病、貧乏等,這些是以不善業所圓滿。在傍生、餓鬼道中,也有富樂極圓滿的果報,譬如:傍生中,帝釋天乘騎的大象福報很大,人間富人所養的貓狗等寵物,吃穿受用超過常人,這些惡道中的安樂受用唯一是以善業所圓滿。 總之,善惡趣的總業報,分別決定是由善惡業所牽引,善惡趣的別業報中,凡是樂報決定是由善業所圓滿,凡是苦報決定是由不善業所圓滿。綜合起來,就是總別樂苦別別由善惡業所感,報應絲毫不爽。 午二、引滿四句 由如是故,共成四句:謂於能引善所引中,有由能滿善所圓滿及由不善圓滿二類;於諸能引不善引中,有由能滿不善圓滿及由善法圓滿二類。 由於因上有引善滿善、引善滿不善、引不善滿善、引不善滿不善等差別,所以,果上也有四句:在以能引善業所引的善趣異熟總報之中,有由能滿善業所圓滿的樂報,也有由能滿不善業所圓滿的苦報;在能引不善業所引的惡趣異熟總報之中,有由能滿不善業所圓滿的苦報,也有由能滿善業所圓滿的樂報。 略說為四句:總報樂別報樂,總報樂別報苦,總報苦別報樂,總報苦別報苦。 例如:梵天、帝釋是總報樂別報樂;殘疾人、乞丐、醜陋者、勞改犯是總報樂別報苦;人間寵物、天人坐騎是總報苦別報樂;地獄衆生、多數餓鬼、傍生是總報苦別報苦。普通人以引業善而獲得人身,由於滿業之中善和不善夾雜,所以人生的遭遇也是苦樂參半。傍生是以引業惡而受生,它的滿業多數也是善和不善夾雜,所以傍生的一生有痛苦,也有安樂。 午三、引滿之相 《集論》云:“應知善不善業,是能牽引及能圓滿。於善惡趣受生之業,能牽引者,謂能引異熟;能圓滿者,謂既生已,能令領納愛與非愛。” 《阿毗達磨雜集論》中說:“應當了知,善業和惡業是能牽引和能圓滿。在善惡趣中受生的業,能牽引業,是指能引善惡趣有漏異熟的業;能圓滿業,是指結生之後,能在此五蘊身上領受愛與非愛果報的業。” 午四、引滿二業能引幾生分二:一、依《俱舍》說 二、依《集論》說 未一、依《俱舍》說 《俱舍論》云:“由一引一生,能滿則衆多。”謂由一業能引一生,非能引多,亦非衆多共引一生。諸能滿中,則有衆多。 按《俱舍論》的觀點,以能引而言,由一業只能引一生,不能由一業引多生,也不能由多業共引一生。換言之,一業引一生、一業引多生、多業引一生、多業引多生四種之中,只承許一業引一生。以能滿而言,則由多業能圓滿。比如:轉為人身,人身受報的差別是由多種業而圓滿,如相好是以安忍業圓滿,富裕是以布施業圓滿,短命是以殺生業圓滿,短舌是以妄語業所感,諂誑是以邪見業所感等。 《俱舍論頌疏》中宣說了一個比喻:譬如,畫家先以一種色描繪出形狀,再填各種色彩。一色繪形,比喻引業是一種;後填多色,比喻滿業是多種。 有人問:“佛經說,頂禮佛塔,可以獲得極多轉輪王位的果報,不恭敬法師,將會幾百世墮為狗身,都是一業引多生,《俱舍論》的觀點如何成立呢?” 小乘《俱舍論》的觀點是說:以一刹那的業只能引一生,一次頂禮等並不是一個刹那,而是以第一刹那會不斷地引起後後許多刹那的造作,所以一種業引多生報,以刹那而言,仍然是以一刹那的業牽引一生。 未二、依《集論》說 《集論》則說:頗有諸業,惟由一業牽引一生;又有諸業,惟由一業牽引多生;頗有諸業,由衆多業牽引一生;亦有諸業,由衆多業牽引多生。 對於能引,《集論》的觀點不同,《集論》說有四種方式: 一、一引一:有些業,唯一由一業牽引一生。 二、一引多:有些業,唯一由一業牽引多生。 三、多引一:有些業,由多業牽引一生。 四、多引多:也有業,由多業牽引多生。 《釋》 中說云:“有由一刹那業,惟能長養一世異熟種子;及由彼業而能長養多世異熟種子;有由多刹那業,惟能數數長養一世種子;及由衆多互相觀待,而能數數長養展轉多生種子。” 《集論釋》當中說:“有由一刹那業只能長養一世異熟的種子(一業引一生);也有由一刹那業能長養多世異熟的種子(一業引多生);有由多刹那業只能數數長養一世異熟的種子(多業引一生,有些業的力量微弱,須數數長養一個異熟身的種子,才能引一生);也有由衆多業互相積聚之後,能數數長養展轉多世異熟的種子(多業引多生)。” 以譬喻對應四種情況:一、十人供養十處的僧人,每人供養一處;二、有人財力雄厚,可以一人供養所有十處;三、十人的財力都不夠,只能十人合作共同供養一處;四、十人合作,可以共同供養十處。 巳二、定不定受業分二:一、以作與增長宣說 二、以時間宣說 定不定受業的差別,也就是順定受業和順不定受業的差別。這兩種業是什麽含義呢?由於此業決定會受那種果報,就叫順定受業;所作業不決定感受果報,就叫順不定受業。 午一、以作與增長宣說分四:一、總說定不定受業 二、作與增長之差別 三、宣說四句 四、其餘依此類推 未一、總說定不定受業 定不定受業者,如《本地分》云:“順定受業者,謂故思已,若作若增長業;順不定受業者,謂故思已,作而不增長業。” 《本地分》中說:“順定受業是故思後,作而增長業;順不定受業是故思後,作而不增長業。” 所謂故思,《瑜伽師地論》說:“此中故思所造業者,謂先思量已,隨尋思已,隨伺察已而有所作。若異此業,是即名為非故思造。”故思所造業是首先思量之後,隨尋思之後,隨伺察之後,有所作的業。與這種情況不同的業,叫做非故思造。 未二、作與增長之差別 作與增長所有差別者,即前論云:“云何作業?謂若思業,或思惟已身語所起。” 什麽是作業?《本地分》說:“什麽是作業?就是思業或者思惟後以身語所起的業。”《俱舍論頌疏》說:“於契經中,說有二業,一者思業,二者思已業。” 再說增長業: 又云:“增長業者,除十種業,謂一、夢所作,二、無知所作,三、無故思所作,四、不利不數所作,五、狂亂所作,六、失念所作,七、非樂欲所作,八、自性無記,九、悔所損害,十、對治所損。除此十種業,所餘諸業。不增長業者,謂即所說十種。” 論中以排除的方式界定增長業,即先說出十種不增長業,再指明此外的諸業就是增長業。 逐一解釋十種不增長業: 一、夢所作業:比如夢中殺人,沒有以耽著心攝持。 二、無知所作業:對所作有罪無罪沒有覺慧,無所了知。譬如,兒童幼稚,不了知功德過患而殺蚊蟲。 三、無故思所作業:不是故意造作的業。 四、不利不數所作業:“利”是猛利,“數”是數數。“不利所作”就是非以上品意樂所發起,“不數所作”是對此業不樂於親近修習,或者不樂於多作修習,總之不是以意樂猛利或數數串習而作。 五、狂亂所作業:錯亂狀態中所作之業。 六、失念所作業:對有罪雖然有覺慧,也有所了知,但是住於忘念而造作不應作的業。比如,某人持八關齋戒,忘失正念而誤殺蝨子。 七、非樂欲所作業:“非樂欲所作”就是造業是受人逼迫、並非自心發起造作的欲樂。比如,不是自願,受主人安排而做,自己沒有權力。 八、自性無記業:所造業自性是無記業。比如,走路踩死螞蟻,當時的心態非善非惡,是無記狀態。 九、悔所損害業:造作不善業之後,立即如法懺悔、還淨。比如,殺生之後,再再發露後悔。 十、對治所損業:依靠世間或者出世間的對治道,能夠損伏或者永斷業種。比如,阿羅漢相續中具有殊勝出世間的對治法,能令殺生宿業成為不定業。 以上十種為不增長業,此外的其餘業都是增長業。 未三、宣說四句 《攝抉擇分》亦說四句:“一、作殺生而非增長:謂無識別所作;夢中所作;非故思作;自無樂欲他逼令作;若有暫作,續即發起猛利追悔及厭患心,懇責厭離,正受律儀,令彼薄弱;未與異熟,便起世間所有離欲,損彼種子,及起出世永斷之道,害彼種子。” 以殺生為例而說明。第一,作殺生而非增長:一、在無知狀態中所作;二、夢中所作;三、不是故意所作;四、自己沒有殺生樂欲,只是受人逼迫而作;五、只作一次,繼而就發起了猛利的追悔心、厭患心,自責、厭離殺生罪業,真正受持不殺生律儀,令殺生罪業薄弱;六、沒有成熟異熟果之前,便發起世間離欲之道,壓伏罪業種子,以及發起出世間的永斷之道,害彼罪業種子。《攝抉擇分》和《本地分》所說一致,只是《攝抉擇分》宣說得更廣。 “二、增長而非作者,為害生故,於長夜中,數隨尋伺,然未殺生。” 第二,增長而非作,即心中為了損害衆生,在很長時間當中數數尋伺,但還沒有以身口殺生。 這種情況雖然沒有身語造作,但是由於意業長期思量、尋伺,積蓄怨恨之心,想謀殺,所以意的罪業很重。 “三、作而增長者,謂除前二句一切殺生。” 第三,作而增長,就是除“作而非增長”、“增長而非作”之外的一切殺生。 “四、非作非增長者,謂除前三。” 第四,非作非增長,是前三者之外的情況。 以上四句,舉例來說:兒童無知殺蟻,是作殺生而非增長;長期欲殺怨敵,而沒有實際下手,是增長而非作;經過長期思量策劃後殺害菩薩,是作而增長;心中忽動殺念,很快止息,是非作非增長。 未四、其餘依此類推 從不與取乃至綺語,隨其所應,如殺應知。於意三中,無第二句,於初句中,亦無不思而作、他逼令作。 不與取乃至綺語的六種黑業,應如殺生,了知作而非增長等四句。而意業有些特殊,貪、瞋、邪見三種意業之中,沒有第二句“增長而非作”,因為意業不必要發之於身口。而且第一句“作而非增長”中:意業沒有“不思而作”,因為不思不可能起貪瞋邪見;也沒有“他逼令作”,因為意業並非被人逼迫而作。 全知麥彭仁波切在《入智者門論》中說到作而增長需要具足六個條件:一、猛利意樂,故思而作;二、正行業圓滿造作;三、作後無追悔心;四、作後歡喜;五、無有能害對治;六、具有決定成熟彼果的功能。所謂作而非增長,即是不具足以上六種條件,所以雖作業,不決定如是成熟果報。 午二、以時間宣說分二:一、略說 二、廣說 未一、略說 決定受中,依受果時分三。 決定受的種種業中,按照感果的起始時間,可以分為現法受業、順生受業、順後受業三類。 未二、廣說分二:一、現法受業 二、順生、順後受業 申一、現法受業分二:一、以欲解之故 二、以事之故 酉一、以欲解之故 其中現法受者,謂即彼果現法成熟。《本地分》說此復有八。 現法受,即某世造作具有力量的業,果在現世成熟。《瑜伽師地論本地分》中說到,有兩種因緣令善不善業現法成熟果報,第一,由欲解故:“欲”是欲樂,“解”是勝解。第二,由事故:由欲解增上,即對自己所做的事,內心産生欲樂與勝解的緣故;由事增上,即對尊重、有恩對境或有苦對境有所做的緣故。 欲解又有八種:一、有顧 欲解;二、無顧欲解;三、損惱欲解;四、慈悲欲解;五、憎害欲解;六、淨信欲解;七、棄恩欲解;八、知恩欲解。其中有顧、無顧欲解,是依自己所生;損惱、慈悲欲解,是依他人所生;憎害、淨信欲解,是依恭敬田所生;棄恩、知恩欲解,是依恩德田所生。 以下結合公案一一解釋: 第一,由有顧欲解造不善業而受現法果: 若由增上顧戀意樂,顧戀其身、財物諸有,造作不善,於現法受。 由於增上顧戀意樂,顧戀身體、顧戀財物、顧戀諸有,以貪著心推動而造作不善業,將會在現法感受果報。 “諸有”:現法生活所依之處的種種事,即外四大及所造色。“顧戀”:不能捨離貪著受用。 下面看公案: 幾年前,臺灣中部地區有一位農民,種了一大片橄欖菜。有一次,他施用強烈的農藥之後,聽到這種蔬菜的價格突然上漲的消息,他認為這是賺錢的好機會,因此不顧農藥毒性強烈,對消費者會造成很大毒害,第二天就計劃把這些蔬菜採收出售。父親知道後,立即勸阻,一再警告他千萬不能昧著良心賺錢。可是他利令智昏,不聽父親的忠告,竟然把全部蔬菜採收,運到附近城市出售。萬萬沒有想到,當他用拖拉機運蔬菜下山時,拖拉機的機件忽然失靈,連人帶車一齊翻落到幾十丈深的山谷之中,這位菜農當場傷重死亡。 菜農顧戀財物,貪圖暴利,不顧他人死活,所以在他運菜途中,便遭車毀人亡的報應。 第二,由無顧欲解所造善業而受現法果: 若由增上不顧意樂,不顧彼等,作諸善法。 相反,如果是由增上不顧戀意樂,不顧戀身體、不顧戀財物、不顧戀諸有,如此造作善法,在現法中就會改變命運。 下面看公案: 隋朝終南山有位聖僧普安,他所到之處都是信衆雲集,人們爭相設齋供養。有一天,他來到大萬村,村中農民田遺生家境困窘,四個女兒沒有衣服穿。長女華嚴已經二十歲,她知道聖僧到來,心裡很想供養,但是沒有錢財,只有兩尺粗布。她感歎這一生如此貧窮,不能作福,正在傷心之時,忽然見到房梁上有團雜亂的稻禾,就取下來看,結果得到十粒黃米,她磨掉糠皮,心想:應當拿這點米和粗布對僧衆做一次供養。但是女子沒有衣服,白天不能出門,等到夜晚天黑,她就匍匐著走向僧衆的住處,快到僧衆的房屋時,把布遠遠地抛向僧房,而且親手把十粒米恭恭敬敬地放入飯桶,心裡默默祈願:我以前世慳貪今生受此窮苦,今天我在佛前求哀懺悔,以這點微薄之物供養僧衆,如果我貧窮的苦報從現在起已經消盡,就願飯器中的米飯變為黃色。祈禱之後,流著淚回家。 第二天早上,飯器中的五石米飯果然變成黃色。僧衆都很驚奇,後來人們知道這件事的緣由後,都非常感歎,好義之士紛紛慷慨解囊,以財物救濟這個女子。後來華嚴也出家學道。 公案之中,華嚴供僧真正具有增上的不顧戀意樂,雖然供品只有兩尺布、十粒米,但這是她全部的財産,她供養心虔誠,由於心意殷重,供僧的福業力極強,所以立見感應,慳貪之報因此而消盡。所以,一次通身放下地供養,完全改變了華嚴的一生,使她由一個溫飽都不能滿足的窮女子,變成出家學道受人供養的尊貴身。知道這個“業由心造,報隨心轉”的道理之後,每做一個善法時,一定要把握好自心,如果善心發得好、心力強,福報就會很快現前。 經中有這樣一則公案: 往年乾陀衛國有位屠夫,正準備屠殺五百頭小牛,這時候來了一位內官(太監),出錢贖出全部小牛放生,讓群牛免於死難,生命獲得自在。以此因緣,內官現身就恢復男根。等他返回王宮,叫人入宮報告,國王說:自家人可以隨意出入,為什麽還來報告?國王把他叫來,詢問原因,內官說:“我見屠夫要殺五百頭小牛,就拿錢贖出放生,以此因緣,男根具足,因此不敢入宮。”國王聽後既驚又喜,對佛法真實生起了信敬之心。 這也是捨己利他,當五百頭小牛面臨殺身之禍之時,當時內官心中只有一念,就是要救護這些生命,本來贖五百頭小牛不是一筆小錢,但他發起了增上不顧戀意樂,沒有顧戀錢財的念頭,誠心而做,所以感果迅速。 佛門中有求必應,能不能求到,關鍵要觀待自己做得如何,真能具足此處現法報的條件,感應決定迅速。本論再三顯示業果之相,實際是為我們指明修福立命的方向與方法,能夠按照所指示的方法努力行持,每次行善法時,提起猛利意樂,決定現生就可以改變命運。行善不計身財,全心投入,後福一定無量。 第三,由損惱欲解造不善業而受現法果;第四,由慈悲欲解所造善業而受現法果: 如是若於諸有情所,增上損惱,增上慈悲 如是對其他有情,以增上品損惱意樂作不善業,或者以增上品慈悲意樂造作善業,將會在現法受果。 以下的公案出自《閱微草堂筆記》: 屠夫許方,他宰毛驢的時候,先在地上挖個深坑,坑上蓋一塊木板,木板上鑿四個孔,把驢的四條腿插入孔中。賣驢肉時,隨客人要買多少,先用開水澆在驢身上,讓毛脫落,等肉半熟了,就把這塊驢肉割下來。他說:“必須這麽做,驢肉才鮮嫩味美!”過一兩天,驢身上的肉被割完後才死去。驢未死之前,因為籠頭箍住嘴,不能號叫,但是驢怒目圓睜,眼珠子向外突出,炯炯然如兩個火炬,使人慘不忍睹,但許方卻毫不介意。 後來,許方得了一種病,全身潰爛,體無完膚,形狀和毛驢身上宰割的傷痕一樣,他躺在床上痛得亂叫,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受了四五十天的活罪才悲慘死去。 許方以增上損惱意樂殘酷地宰殺毛驢,業力極重,所以不必等到來世,現世就在他身上現前了慘烈果報。這還只是現世花報,後世果報更為漫長、劇烈,地獄中受苦之後轉生人道,仍要不斷地償還千萬次生命。 再看正面公案: 曹彬是宋朝的名將,一次遇到高士陳摶,陳摶善於相術,他看了曹彬的面相說:“你邊城骨隆起,印堂寬闊,眼目長而光顯,必主早年富貴。所忌是頤削口垂 ,沒有晚福。以後出兵打仗,應當網開一面,或許可以培植一些晚福。”曹彬聽後,覺得很有道理。 後來有一次,曹彬奉命征伐江南,因為不忍心生靈塗炭,就假裝生病不肯就職。同僚武將們紛紛前來探病,曹彬說:“我這個病不是以吃藥能好的,只要你們誠心發誓,攻克江南時,絕不妄殺一人,我的病就會好。”許多將士聽後都對天焚香發誓,此行感動了江南人心,民衆都簞食壺漿,迎接王師,結果曹彬不戰而收復江南,保全了千萬人的性命。 勝利歸來時,曹彬又遇陳摶。陳摶說:“幾年前我看你的相頤削口垂,當時認定你沒有晚福。現在面相完全變了,口角頤豐,金光聚於面目鬚眉,必能增祿增壽,後福無量。” 曹彬問他:“什麽是金光?” 陳摶說:“金光是德光,顔色紫光晃亮,人如陰德有感,會面現金色,眉現彩色,目現神光,發現毫光,色現祥光,其氣外明而內澈,不單是延壽,還會蔭佑子孫遠福。” 後來曹彬果應陳摶預言,晚景很好,享年六十九歲,長子、次子、三子都是一代名將,幼子也追封王爵,子孫昌盛無比。 曹彬大發慈悲,保全了千萬人的性命,以戒殺護生的福業力,幾年內就轉了命相,現前口角頤豐、面現金光的吉相,福壽增長,晚福極好。這也是以增上意樂行善現法受果的證明。知道這條道理後,長期放生的道友,如果能發起增上慈悲意樂救護生命,日日都是在轉變命運。發心護理病人的道友,能全心全意地利他,決定會福壽增上。 第五,由憎害欲解造不善業而受現法果;第六,由淨信欲解所造善業而受現法果: 又於三寶尊重等所,增上憎害,及於此所,增上淨信勝解意樂 。 起瞋恚心,是“憎”。起殺害心或惱害心,是“害”。 在佛法僧三寶及任何一位傳法上師等前,以增上品憎害欲解而造不善業,或者以增上品淨信勝解意樂,造作善法,必在現法感受果報。 以下是一則歷史公案: 北魏司徒崔浩,才智過人,當時北魏太武帝對他十分寵信,但他不信佛,勸武帝毀佛滅僧。崔浩見妻子念經,便發怒燒毀經書,他的兩個弟弟深信三寶,見佛像即使在糞土之中也一定要禮拜,而崔浩卻常常譏笑呵斥他們。 後來崔浩的命運很不好,因為國書事件,觸怒了太武帝,被皇帝囚禁在檻車之中,押往城南,當時所受的拷打極其殘酷,幾十個衛士還在他身上撒尿,崔浩嗷嗷慘叫之聲,一路都能聽到。 歷史上還有周武帝滅佛,他是什麽下場呢?後來他得一種惡病,全身糜爛,三十六歲就死去。所以毀壞三寶之事,報應極速。 《極樂願文大疏》中說,以前漢地有位智者,造論罵僧是毒蛇。一次他與僧人一道行走,突然喊叫:“你們快跑!我好像要受報應了!”剛說完,雙手就粘連在頭上變成蛇頭,雙腳也合為蛇尾,全身變成一條毒蛇,向樹林之中竄去。 這些都是對三寶等恭敬田起瞋恨心、損害心而立即現前果報的事例。相反,對殊勝大功德田,能發起清淨信心勝解意樂,善報也會迅速現前。 譬如,黑龍江省雞西縣有位叫劉貴芝的病人,患皮膚癌,三年之中,在多家大醫院治療,都無法治癒。九零年冬天,一位親戚瞭解她的病情後,勸她吃素拜佛。劉貴芝隨後請了一尊佛像供奉,兒女們反對,認為大醫院都無法治的病,信佛也不可能治好,但她的信心沒有動搖。 劉貴芝胸口經常流膿,拇指都能塞進洞裡,幾乎可見骨頭,劇痛無比。她忍痛流淚,跪在佛像前燃香,誠心祈禱:“南無大慈大悲阿彌陀佛,南無救苦救難廣大靈感觀世音菩薩!今晚能讓我胸口不痛,我願意明天開始吃長素,受五戒、拜佛、念佛。”奇怪的是,不久胸口就不再痛了,默念著佛號慢慢入睡了。夢中見到一位老和尚,在她腳上紮了一針。第二天天一亮,感到腳面有點痛,可是胸前非常清爽,一點都不痛。她深感佛菩薩的靈驗,從此行住坐臥不離佛號,堅持晚課。身體從此就非常好了。劉貴芝為什麽能得加持,消除病障?關鍵是淨信欲解的增上。《無死鼓音陀羅尼經》說:“佛世尊難思,正法亦難思,聖僧不思議,諸信不思議,異熟亦難思。”對殊勝的三寶福田,具有增上清淨信心,決定現生能消業障,現前樂果。我們日日以上師三寶為對境,比如,誦經持咒念佛,在皈依境前頂禮、供養、承事,或者為僧衆發心,一定要取捨好三門言行。如果能具有增上淨信勝解意樂,決定迅速積累功德。 第七,棄恩欲解造不善業受現法果;第八,知恩欲解所造善業受現法果: 又於父母諸尊重等恩造 之所,由增上品酷暴背恩 所有意樂,所作不善,於現法受。若由增上報恩意樂所作善法,於現法受。 對父母、上師等具恩對境,以增上品背恩意樂、欺誑意樂、酷暴意樂所作一切身口意的不善業,將會在現法感受果報;相反,以增上品知恩意樂、報恩意樂所作一切善法,會在現法感受樂果。 首先宣說對父母的報恩: 世尊在《涅槃經》中說:“我母受大苦惱,滿足十月,懷抱我身,既生之後,推乾去濕,除去不淨,大小便利,乳哺長養,將護我身。以是義故,我當報恩,色養侍衛,隨順供養。” 《德育古鑒》中有一則公案: 楊黼,安徽省太和縣人。他聽說四川無際大師道行很高,就辭別母親去四川訪師求道。路遇一位老和尚,問他來四川做什麽,他說:“想參訪無際大師,修學佛道。”老和尚說:“不如去見佛。”楊黼問:“佛在何處?請你指示我。”老和尚說:“你快回家,看到肩披棉被、腳上倒穿鞋的就是佛。”楊黼聽了深信不疑,便整理行裝,雇船回鄉。路上走了一月,到家那天,已是夜色茫茫。他敲門叫母親開門,母親聽到兒子回來,趕忙從床上跳起來,來不及穿衣,只把棉被披在肩上,倒拖鞋出來開門,楊黼一見老母親肩披被、倒穿鞋,當下覺悟父母是活佛。從此竭盡心力孝順母親,後來臨終時,誦《金剛經》四句偈安詳而逝。 《大乘本生心地觀經》說:“善男子,於諸世間,何者最富,何者最貧,悲母在堂,名之為富,悲母不在,名之為貧;悲母在時,名為日中,悲母死時,名為日沒;悲母在時,名為月明,悲母亡時,名為暗夜。是故汝等勤加修習,孝養父母,若人供佛,福等無異,應當如是報父母恩。”《大集經》也說:“世若無佛,善事父母,事父母即是事佛也。”世間如果無佛,要好好承事父母,承事父母就是承事佛陀。 《閱微草堂筆記》中有一則公案: 乾隆年間,河間西門外的橋上,有人被雷擊死後,跪在地上不倒下,手裡握著的紙包,雷火沒能燒掉。檢驗一看都是砒霜,大家不知道原由。不久,他妻子聽到消息趕來,看到了也不哭就說:“早知他有今天,只不過這一天來得晚了,他經常辱駡、虐待老母親,昨天突然生起惡念,竟想買砒霜毒死自己的母親,我哭著勸他一個晚上,他也不聽。”這是以背恩意樂損害父母的現報。 《歷史感應統紀》中有一則孝子的事迹: 孫瑾是元朝孝子,平時盡心盡力侍奉父親和繼母。父親去世後,棺材放在家裡四年,他整日整夜衣不解帶,每天只吃稀飯,斷絕葷腥,虔誠念佛誦經,超度父親往生極樂。出葬那一天,雇船運棺材過江,江上狂風怒號,波浪很大,可是船剛開,江面就風平浪靜,一帆風順,人們都說這是孝心所感。 孫瑾侍奉繼母唐氏,如待親生母親。有一天,繼母胸部長了一個大癰,膿血淋漓,痛得在床上呻吟。孫瑾以孝心的驅使,不嫌膿血腥臭,以口吮吸繼母瘡口,而且用舌舐去皮膚上的膿血,沒過幾天,繼母的癰就好了。 不久繼母又得眼病,開始是兩眼紅腫,視力模糊,請醫生治療,不但未見好轉,反而更加嚴重,最後雙目失明。孫瑾想到以前用舌舐治好了繼母的癰病,決定每天用舌舐繼母的雙眼,時間一天天過去了,仍不見效,但他並未放棄,繼續為繼母舐目,堅持了兩個月,繼母的雙眼居然重見光明。 後來繼母去世,要下葬時,日日下大雨,葬事受阻,不能進行。他夜晚向天號哭,祈求天公放晴。次日早晨,果然雲開日出,天空大放光明。安葬繼母之後,天又連日下雨。這都是孫瑾孝心格天的感應。 聽了這則公案,我們都會覺得孫瑾的孝行很偉大,對繼母還能孝順之至,心裡有增上報恩意樂,所以能“有求皆應、無感不通”。 我們學佛為什麽進步不大?不能即生成就?就是沒有修好心。宗大師有一頌名言:“心善地道亦賢善,心惡地道亦惡劣,一切依賴於自心,故應精勤修善心。”所以,在世間對父母修好報恩心,盡孝行;在出世間,應對上師修報恩心,學善財童子。如果能圓滿這兩點,果報決定現法成熟。對此萬萬不能忽視。 以上按《瑜伽師地論》宣說了由八種欲解造業受現法果。 酉二、以事之故 《瑜伽師地論》還說到由事故,受現法果。不善業方面造五無間業及無間業同分,也有受現法果。無間業為殺父、殺母、殺阿羅漢、破和合僧、出佛身血。無間業同分,比如:對阿羅漢尼、對母行穢染行,打最後有菩薩;在天廟、街道、市肆立殺羊法,流行不絕;對極信賴的親友、同心耆舊等所,損害欺誑;對苦難窮困無依無怙而來歸投依靠的人,先是布施無畏,後來卻加害或者逼惱;劫奪僧門,破壞靈廟。 善業由事故受現法果,例如:母親無正信,勸進開化,將母親安置建立在正信之中;母親犯戒,將母親安立在具戒中;母親慳吝,將母親安立在具足布施之中;母親惡慧,將母親安立在具足智慧之中,以此類善業將會受現法果。對父親也是如此。或者對起慈定者供養承事,如是對起無諍定、滅盡定、預流果乃至對阿羅漢果供養承事,親自對佛供養承事,對有學無學僧供養承事,都是對尊重由利益因緣發起善業,受現法果。相反,對尊重事由損害因緣發起不善業,也會受現法果。 申二、順生、順後受業 順生受者,謂於二世當受其果。 順生受,即今生作善惡業,第二世將受果報。 順後受者,謂於三世以後成熟。 順後受,即今生作善作惡,第三世、第四世或者十世、百世、無量無邊劫之後才成熟果報。 須知,以上現法受、順生受、順後受只是從受果的初始時間上安立,並不是僅於現世、來世或者第三生之後的某一世受果。比如,現法受是指現世開始受果,不是僅僅現世受果後世不受,其餘順生受、順後受都應當如此理解。 菩提道次第廣論講記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