菩提道次第廣論講記3 以上皈依的因、皈依的境以及如何皈依的內容已經宣說完畢。皈依之後,為使皈依心不退失並展轉增長,下面進一步宣說皈依後的學處。 丑四、既皈依已所學次第分三:一、《攝分》中出 二、教授中出 三、遣除不清淨 第四,既歸依已,所學次第分二:一、《攝分》中出;二、教授中出。 總的來說,本論按《瑜伽師地論•攝抉擇分》宣說八種學處,按《涅槃經》宣說三種應遮的學處,按阿闍黎布瑪莫劄的《皈依六支論》宣說三種應學的學處,按阿底峽尊者的《道炬論自釋》宣說六種共同學處,總共宣說二十種學處。皈依學處可分為應遮與應學兩類,須知修學這些學處的目的有二:一、為了遮止皈依心生起之後退失,二、為使皈依心展轉增上。 寅一、《攝分》中出分二:一、初四聚 二、次四聚 今初,初中有二四聚。 《攝抉擇分》中的皈依學處有兩個四聚。 卯一、初四聚 第一四聚,是親近善士、聽聞正法、如理作意、法隨法行。 初四聚中:親近善士者,謂如前說善知識者,乃是一切功德依處,觀見是已而正親近。 第一個四聚中:親近善士,就是如同前文所說,善知識是一切功德的依處,觀察現見這一點後,真正去親近善知識。這是第一個學處。 皈依佛之後,必須親近善士的理由如下: 由歸依佛即是歸依示道大師,隨順此之正行,即是親近示道師故。 因為皈依佛就是皈依開示正道的大師,而隨順皈依佛的正行即是親近開示正道的善知識,所以皈依佛後必須親近善士。 聽聞正法及如理作意者,隨其所應,謂當聽聞若佛所說、若佛弟子所說法教諸契經等,及若作意何種所緣能息煩惱,即應作意。 聽聞正法與如理作意,若依次解釋:“聽聞正法”,就是應當聽聞佛陀所說或佛弟子所說的法教諸契經等 。“如理作意”,就是由作意何種所緣能止息煩惱,就應作意此種所緣,換句話說,心緣哪種法能使煩惱止息,就應緣這個法實際去作意。 皈依法之後,必須聽聞正法與如理作意的理由如下: 由歸依法,於教證法應當現證,此即是彼隨順行故。 因為皈依法之後,即應現前證悟教法與證法,而聽聞正法與如理作意就是它的隨順行,所以皈依法後必須聽聞正法與如理作意。 法隨法行者,謂應隨順般涅槃法而修正行。 “法隨”即隨順涅槃果法,“法行”即修行道法。 法隨法行,即應隨順涅槃果法而修持正行,也就是應當勤修戒定慧或精勤聞思修。 皈依僧之後,必須法隨法行的理由如下: 由歸依僧,於趣涅槃補特伽羅應執為伴,其隨順行,謂應與諸趣解脫者共同學故。 因為皈依僧之後,應將趣向涅槃的補特伽羅執為助伴,而它的隨順行就是應和趣向解脫的行者共同修學,所以皈依僧後必須法隨法行。 以上第一四聚可歸納為三種:“親近正士”是皈依佛的隨順行,“聽聞正法”與“如理作意”是皈依法的隨順行,“法隨法行”是皈依僧的隨順行。 卯二、次四聚 第二四聚,是諸根不掉、受學學處、悲愍有情、應時時間於三寶所勤修供養。 第二四聚中:諸根不掉者,謂根於境放散之後,意亦隨逐,於境掉動,深見過患,令意厭捨。 第二個四聚中:諸根不掉,就是六根在六境上放逸散亂之後,第六意識也隨逐外境,在外境上掉動散亂,自己深深見到散亂的過失後,令心厭離捨棄,使諸根不掉。 受學學處者,謂隨力受學佛制學處。 受學學處,即隨自己的能力受學佛所制定的學處。 悲愍有情者,謂佛聖教由悲差別,故歸依此,於諸有情亦應悲愍,斷除損害。 悲愍有情,即佛陀聖教由於大悲而有差別 ,所以皈依聖教之後,對一切有情也應當悲愍,斷除損害有情的意樂與行為。 應時時間於三寶所勤修供養者,謂應日日供養三寶。 應時時間於三寶所勤修供養,即應每天不間斷地供養三寶。 供養的分類有很多種,以下按照《大乘莊嚴經論》宣說其中一種分類:供養可分為利養供養、恭敬供養、修法供養三種。利養供養,即對皈依境三寶供養法衣、飲食、敷具等,比如許多道友每天都在皈依境前供水、供香、供燈,此即日日以利養供養三寶。恭敬供養,即對三寶頂禮、合掌、讚頌等。修法供養,即以聞思修正法供養三寶。三種供養中,利養供養與恭敬供養是少供或粗供,修法供養是大供或微妙供。 “應日日”是要求供養的心念與行為必須相續不斷,盡形壽乃至盡未來際都要勤修供養,這樣才是三寶弟子的行為。譬如《竹窗二筆》中記載:明代有位袁居士,母親張氏從小就恭敬皈依觀音大士,在出嫁時,也是奉大士之像一起嫁到袁家。懷孕十月期間,張氏無一日懈怠延緩禮敬。此即對皈依境日日勤修供養,皈依心非常堅固。 第二四聚中,前三者——諸根不掉、受學學處、悲愍有情,是隨法的學處;第四,應時時間於三寶所勤修供養,是對三寶的學處。 寅二、教授中出分二:一、別學 二、共學 第二,教授中出分二:一、別學;二、共學。 “教授”就是竅訣。“別學”就是對三寶別別不共的學處,比如,有關佛寶的學處不同於有關法寶的學處等。“共學”就是對三寶共同的學處。 卯一、別學分二:一、遮止應學 二、修行應學 初中分二:一、遮止應學;二、修行應學。 別別的學處又分遮止應學 與修行應學 ,下面先講遮止應學。 辰一、遮止應學 今初。如《涅槃經》云:“若歸依三寶,是謂正近事 ,終不應歸依,諸餘天神等;歸依正法者,應離殺害心;歸依於僧伽,不共外道住。”此說有三,謂不歸餘天,於諸有情捨離損害,與諸外道不應共住。 按照《涅槃經》所說:“如果皈依佛法僧三寶,就是真實的三皈居士,始終不應皈依其他天神等;皈依正法之後,應當遠離殺害衆生的心;皈依僧伽之後,不應和外道共住。”經中所說的學處有三:一、不皈依餘天;二、對一切有情捨離損害;三、不應與外道共住。 以下具體闡述所應遮止的學處: 其中初者,謂於世間,若大自在、遍入天等,尚不執為畢竟歸處,況諸鬼趣、山神、龍等,此是不可不信三寶,歸心彼等。若於彼等請其助伴,現前如法所作事業,則無不可,如求施主為活命伴,依諸醫師為治病伴。 遮止應學中的第一條學處“不歸餘天”,是指在世間,對於大自在天或遍入天等諸天,尚且不能執為究竟的皈依處,何況是對更為低劣的鬼趣、山神、龍等,這是說不可不信三寶而歸心於其餘諸天鬼神等。如果是請諸天鬼神幫助成辦暫時如法的事業,那就沒有不可以的,比如:請求施主作為自己存活的助伴,或依靠醫師作為治病的助伴等,都不是此處所遮止的。但如果以他們為究竟皈依處,則會捨棄三寶,或者將使皈依心退失,所以必須遮止。 “不歸餘天”,是指不應將其他諸天神鬼等執為究竟的皈依處,但可將他們作為暫時的助伴。此處應當辨別究竟歸處與助伴的差別:以餘天等作為究竟皈依處,和決定不以其作為暫時助伴,都是錯謬。“畢竟”與“現前”就是“究竟”與“暫時”,分清究竟與暫時是此處的關鍵。 理證:皈依佛者(有法)不歸餘天(所立),因為至心皈依佛之後,又對餘者皈依,則不能一心皈依佛的緣故(能立)。 第二,謂於人及畜等,若打若縛,若禁穿鼻,實不能負強令負等,意樂加行損害有情,悉應遠離。 此句是舉例說明應當捨離損害有情。 第二條應遮學處——捨離損害,就是對人類與畜生等鞭打、捆縛、囚禁、穿鼻或不堪負載重物而強迫其負重等,一切損害有情的意樂和加行,都應當遠離。 佛教是平等慈悲一切有情的聖教,因此而有別於外教,如果皈依佛陀的教法之後,仍有損害有情的意樂與加行,則從根本上違背佛教的教義。因此皈依聖教法之後,應當捨離損害有情的意樂與加行,進而必須發起利益有情的意樂與加行。此處尚須簡別:若以菩提心、大悲心攝持,為了利益有情而示現威猛行為,則是以大慈悲饒益有情,不是損害有情。 理證: 一、皈依法之後,損害有情不合理,因為正法是極為寂靜的自性,而損害不是寂靜狀態的緣故。 二、皈依法之後,損害有情不合理,因為正法是以慈悲所安立的緣故。 第三,謂與不信三寶為可歸宿而毀謗者,不應共住。 第三條應遮學處——不應與外道共住,不應共住的對象是“不信三寶為可歸宿而毀謗者”,就是不相信三寶能作為皈依處而毀謗三寶的惡友。如果與其共住,極易退失對三寶的信心,而且容易引生邪見,乃至與他們共同行持邪行。 不應共住的對象並不是單指外道,佛陀宣說《涅槃經》時,針對印度當時的情況而特別提及外道,實際上,無論外道或非外道,凡是不信三寶而毀謗者,自己又無能力度化他,就不能與他共住。從小乘戒律乃至金剛乘之間,都是如此宣說。 理證: 皈依僧後,不能與外道及毀謗三寶者共住,因為他們將皈依三寶者視為怨敵或下劣迷信者的緣故。 辰二、修行應學分二:一、對佛法僧所依應學之相 二、恭敬三寶之利益 巳一、對佛法僧所依 應學之相分四:一、恭敬佛像之學處 二、恭敬經書之學處 三、恭敬僧相之學處 四、攝義 午一、恭敬佛像之學處分三:一、真實義二、以公案說明不敬佛像之果報 三、應學恭敬 未一、真實義 三種修行應學者。謂於佛像若塑若畫,隨好隨醜,不應譏毀、置塵險處及押當等,不敬輕毀,皆當斷除,應當執為是可敬田,猶如大師。 《皈依六支論》所說三種應當修行的學處,分別是應學恭敬佛像、應學恭敬經書、應學恭敬僧相。其中第一種應學,就是對於佛菩薩的塑像或畫像,不論形相美觀或不美觀,一律不應譏毀,不應將佛像放在有塵土、不乾淨或不安穩的地方,也不能以佛像作為抵押、典當等,一切不恭敬、輕視譏毀的意樂與身語行為都應當斷除。應將一切佛像都執為可恭敬的福田,如同對待大師的真身一般。 樸穹瓦尊者說:“我有一種對佛像的看法,我是心想這是我的無上皈依處來看待的。”如同尊者這樣對待佛像,非常重要。 《親友書》云:“隨工巧拙木造等,智者應供善逝像。” 《親友書》說:“佛像不論作工精巧或拙劣,是泥塑或木造等,智者都應當以恭敬心平等供養。” 《觀佛三昧經》說:佛在世時,優闐王因為思念世尊而造了一尊黃金佛像,他聽說世尊將要從寶階下來,就用大象乘載金像前去迎接世尊。當時金像從大象背上下來,猶如真佛一般,又在虛空中行走,足下雨花,放射光明迎接世尊,而且合掌叉手頂禮佛陀。佛陀也向金像長跪合掌,虛空之中有千百尊化佛也都同時向佛像合掌長跪。當時世尊對佛像說:“你於來世,將大作佛事,我滅度之後,我的弟子們都付囑給你。”空中化佛異口同聲說:“若有衆生在佛滅度後,造立佛的形像,持用供養,此人來世必定獲得念佛清淨三昧。” 此公案中,釋迦佛與百千化佛同時對金像長跪合掌,示現恭敬佛像的行為,而且世尊親自將後世弟子付囑給佛像,可見佛像是後世衆生的所依。我們處在佛已滅度的末法時代,佛陀色身不再住持世間,佛身的代表就是佛像,身為佛弟子應將佛像執為可敬田,如敬大師般地恭敬佛像。連釋迦佛都對佛像合掌長跪,何況是我們下劣凡夫,更應恭敬佛像。 以上所說,就是對待佛像應如對待真佛一般,執為可恭敬的福田,斷除輕毀不敬。換句話說,我們是以何種態度、行為對待真佛,對待佛像也應如此。我們不可能讓佛陀坐在骯髒、不舒適的地方,不可能譏毀佛陀,也不可能以佛陀作為抵押、作為商品出賣,那麽對待佛像也不能如此。總之,敬佛像如敬真佛,這是第一條學處。 未二、以公案說明不敬佛像之果報 《分辨阿笈摩》說:劫毗羅摩納婆由於學、無學僧衆,說十八種異類惡語,謂云:“汝等象頭,豈能了知是法、非法。”等,感有十八異類頭形摩羯陀魚,自迦葉大師時乃至釋迦法王,住傍生中。 《律經》中說:有一位劫毗羅摩納婆因為對有學、無學僧衆,譏說了十八種不同類的惡語,比如說:“你們這些象頭怎能了知法與非法。”等諸如此類的惡語,後來以此譏毀的惡業所感,轉生為長有十八個不同種類頭形的摩羯陀魚,從迦葉佛時代開始,一直到釋迦法王期間,都感生在傍生中而不得解脫。 此公案與《賢愚經》所載稍有不同,《賢愚經》中記載: 有一次,世尊與比丘們從摩竭國的竹園中出發,前往毗舍離,到了梨越河時,河邊有五百位牧牛人與五百位捕魚人。當時漁夫網得一條大魚,但五百人竭盡全力也不能將大魚拉出水面,於是又叫來牧牛人相助,合千人之力才拉出大魚。此魚身上長有一百個不同種類的頭,有驢頭、馬頭、駱駝頭、虎頭、狼頭、豬頭、狗頭、猿猴頭、狐狸頭等。人們深感怪異,都爭相觀看。這時,世尊問阿難:“那邊發生了什麽事?為什麽人們圍聚一處,你去看看。”阿難受教之後前去觀察,見到一條身上長有百頭的大魚,於是回來告訴佛陀,世尊便與比丘們一起前去觀看。 世尊問大魚:“你是迦毗梨嗎?”大魚回答:“是!”世尊連問三次,大魚都回答是。世尊又問:“你現在何處?”它回答:“墮在阿鼻地獄中。”當時阿難與大衆都不知大魚是以何種因緣而感召這種果報,便請問世尊:“世尊,您為何叫百頭魚為迦毗梨?願您哀愍,為我們開示。”佛說:“好好諦聽,我來為你們說。往昔迦葉佛時代,有位婆羅門生下一個男孩,名叫迦毗梨,他聰明博學,通達許多世間學問,在他們的種姓之中,可以說是多聞第一,但唯獨比不上沙門。迦毗梨的父親臨終前,殷重教誡他說:‘你千萬別和迦葉佛的沙門辯論,沙門的智慧很深,你肯定比不過。’ 父親死後,母親問他:‘你一向高人一等,現在是否還有人能勝過你?’迦毗梨回答:‘沙門能勝過我。’母親又問:‘為什麽沙門超勝?’他說:‘我有疑問之處若去請問沙門,所得到的答案能令人心開意解;但沙門問我,我卻無法回答,所以我自知不如沙門。’母親又說:‘你為什麽不去學習沙門的法?’他回答:‘學他們的法就要作沙門,而我是白衣,怎麽能學呢?’母親說:‘你可以佯裝沙門,通達所學之後再回家。’ 迦毗梨依照母親所說的方法,佯裝成沙門,不久便能讀誦三藏,審達義理。母親問他:‘現在你已經勝過其他沙門了嗎?’迦毗梨說:‘若論學問,我最殊勝,但還不如坐禪者高明。因為我問坐禪者,他們都能分別,而坐禪者問我,我卻不能了知,所以我不如他們。’母親又說:‘以後談論時,你如果比不上,就辱駡他們。’迦毗梨說:‘出家沙門沒有過失,怎能辱駡他們?’母親說:‘你儘管罵,就能得勝。’迦毗梨不忍心違逆母親,後來在談論當中,一旦理上短屈,他就出口辱駡:‘你們這麽無知,比傍生還愚癡,你們這些馬頭懂得什麽?’就像這樣,辱駡時百獸的頭都被用來比喻,而且不止一次地數數譏毀,以此譏毀惡業所感,迦毗梨現在感受魚身,而且身上長了一百個頭。” 聽到這裡,阿難問佛:“他何時才能解脫魚身?”佛告訴阿難:“在此賢劫千佛次第出世之後,他仍然不能解脫魚身。”阿難與衆人聽後,都悵然不樂地說:“身口意行為不可不謹慎!” 上述公案是說明對有學、無學僧伽譏毀的果報,為何在講述“不恭敬佛像之果報”時宣說此公案呢?此處引用這個公案的目的,是要教誡學人以此類比推知譏毀佛像的果報:譏毀僧伽是牛頭、馬頭等,將感得生有多頭而受苦的身相,賢劫千佛出世都無法救度,業報極其嚴重;同樣,若對嚴厲對境的佛陀身像,以不恭敬心輕易譏毀等,果報亦極為嚴重。 《雜事》中說:“拘留孫大師般涅槃後,端妙大王令建大塔,有一工人曾經二次作是譏云:‘今令樹其如是大塔,不知何日乃得完竣?’後善成已,深生憂悔,將其工價造一金鈴,掛於塔上,其後感生容顔醜惡、身形倭小、聲音和美,名曰善和。” 律經《雜事》中說:“拘留孫佛涅槃以後,有一位端妙大王命令工匠建造佛陀遺塔,當時有一位工人曾經兩次譏毀說:‘現在讓我們建造這麽大的佛塔,不知道哪一天才能完工?’後來佛塔建成之後,這位工人心中深生憂悔,就用工錢打造了一個金鈴,掛在佛塔頂上,因此後世感生容貌醜陋、身體矮小,但聲音非常和美,名叫善和。” 對此公案,《賢愚經》中記載: 有一次,波斯匿王帶兵親自討伐指鬘,路經祇洹精舍時,有一位比丘正在精舍中放聲高唱梵唄,聲音非常和雅流暢,士兵們都側耳傾聽,連象馬都停下腳步,豎起雙耳,不肯前進。波斯匿王就問馬夫:“這是怎麽回事?”馬夫回答:“因為聽到梵唄聲,象馬都停下腳步傾聽。”國王說:“連畜生都愛樂聽聞法音,我們人類為何不聞?”於是就與衆人來到祇洹精舍,波斯匿王下了大象之後,直接進去見佛,這時比丘的梵唄聲已停。國王首先說道:“剛才我聽見梵唄聲清妙和暢,心生愉悅,非常欽慕,所以想見識這位比丘,供養他十萬錢。”佛說:“你先作供養,然後才可以見面,若先見面,你將連供養一文錢的心都不會有。”供養之後,波斯匿王見到比丘身材矮小、相貌醜陋,簡直令人不忍目睹,於是心中再無供養一文錢的念頭。國王就問佛說:“這位比丘的身相極為矮小醜陋,而音聲卻如此深遠透徹,他過去生中究竟造下何業而感得這種果報?” 佛說:“過去,迦葉佛圓寂後,有位大王收集了佛陀舍利,想建造一座佛塔。當時,四大龍王化為人形前來拜見國王,他們問國王:‘您想用寶物或是用土來建造佛塔?’大王回答:‘我想建造大塔,計劃此塔規模是方圓五里、高二十五里,高大壯觀;但因寶物不多,所以想用土來建造。’龍王說:‘我們不是人類,而是龍王,因為聽說大王要建佛塔,就特意前來詢問。如果您要用寶物,我們可以相助。’大王歡喜地說:‘倘若如此,我十分高興。’龍王又說:‘在四個城門外有四大泉水。將城東的泉水取來作塹,可以變成紺琉璃;將城南的泉水取來作塹,可以變成黃金;將城西與城北的泉水取來作塹,分別會變成白銀與白玉。’ 大王聽了更加歡喜踴躍,立刻任命四位監工各自負責一處。其中三位監工的工程即將完成,而另外一位監工卻懈怠遲緩,無法完成任務。大王視察之後責備他說:‘你太不用心了,應當懲罰。’這位監工心中有怨氣,就對大王說:‘這麽大的佛塔,何時才能完工?’後來,他叫工人日夜不停地建塔,工程終於完成。這位監工目睹佛塔高大壯觀,衆多寶物光彩照耀,心中非常歡喜,於是懺悔以往譏毀佛塔的過失,而且將一金鈴掛於塔頂,並發願:‘願我來世聲音美妙,一切衆生都喜愛聽聞。將來釋迦牟尼佛出世時,願我見佛,度脫生死。’ 當時作工遲緩而且抱怨佛塔太大的監工,就是這位比丘的前世。因為他抱怨佛塔太大,而導致五百世中受身矮小醜陋;又因他後來以歡喜心供養金鈴,願求妙音以及發願見我,所以五百世中聲音和美,今日又見到我而獲得解脫。” 此公案中的監工因為延緩造塔工程,而且抱怨形量高廣、材質殊勝的佛塔,導致五百世中矮小醜陋;同理,若譏毀或遮止形量廣大、質地善妙的佛像,也會有類似的果報。相反,監工因為供養佛塔金鈴,而且在佛塔前發願,因對境殊勝的緣故,導致五百世中感得和美音聲;同樣,若以香花等供養佛像,或對佛像禮拜、讚歎,也將獲得相好、妙音等善果。 故於佛像不應說言:此如此類。於他所造諸佛像等,若因善妙,若量廣大,不應譏毀及遮止等。 因此,對佛像不應妄加評論:這個像什麽,那個像什麽。對於他人所造的佛像等,如果原料很好或形量廣大,都不應當譏毀與遮止等。“等”字包括其他不恭敬佛像的行為。 以下再引公案說明: 康熙初年,檀香特別昂貴,蘇郡有一家製香的香鋪,早年以三金請了一尊檀香的觀音菩薩像,香鋪家的人私下商量說:“如果將這尊觀音像製成檀條出售,可得十六金。”於是要毀壞佛像,趁著檀香漲價攢一筆錢,但傭人害怕造罪,就勸阻他們。當時,香鋪家的女婿準備接妻子回家而住在岳父家中,他對傭人說:“你是傭人,此事與你無關,你只要依言行事就可以了。”當晚,香鋪家的女兒因為肚子不適,不能返回夫家,就在娘家逗留了三天,但是仍未好轉。 第二天,街上有個六歲小孩忽然指著香鋪問父親:“那家的房屋為什麽用紅條封住呢?”父親以為小孩看錯了,就叫他不要亂說。這天晚上,香鋪確實發生了火災,香鋪全家都葬身火海,大火卻未燒及鄰家。當時香鋪家的女婿想從樓上房屋的孔中鑽出,但是被一物攔住而死於大火之中。那位勸阻的傭人,當天早上被另外一家香鋪強拉去做兩天工,所以只有他逃脫這場災難。 由此公案可知,佛像是非常嚴厲的對境,因此香鋪家以佛像作為營利的商品,很快就遭到了報應。香鋪家的女婿與傭人因為發心迥異,所以果報適反:女婿本要返家,卻死於大火之中;傭人不想去他處,卻被人強行雇傭而倖免此難。所以,將無上尊貴的佛陀身相作為營利商品,果報極其嚴重。因果絲毫不會錯亂,對此應謹慎取捨。 未三、應學恭敬 大瑜伽師奉曼殊像於覺沃前,請觀視云:“此善醜何似?若善妙者,可將絨巴迦格瓦所供之四錢金授予購取。”覺沃答云:“至尊妙音之身無所不善,師工中等。”說已置頂,於一切像悉如是行。 一次,大瑜伽師請阿底峽尊者鑒賞一尊文殊菩薩像,他說:“這尊像的形相勝劣如何?如果形相殊妙,我可以用絨巴迦格瓦供養的四錢金子來購買。”尊者回答:“至尊文殊菩薩的身像沒有不善妙的,若論作工,應屬中等。”說完之後,尊者就將佛像放在頭頂上,祈求加持。尊者對所有佛像都是這樣恭敬頂戴。 午二、恭敬經書之學處分三:一、真實義 二、以公案說明不敬經書之過患 三、以古德傳記與語錄說明 菩提道次第廣論講記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