菩提道次第廣論講記 巳二、由思惡趣苦而發出離心 佛涅槃後,罽賓山中有一聖者比丘,名達磨蜜多,智慧超絕,坐禪第一。聖者住處,有三重窖。時有二僧,遠聞聖者美名,特來禮拜。彼等見尊者身著破衣,坐在下窯灶前,為調伏身心,正為僧眾燒火。 二僧問:“汝可知長老達磨蜜多住於何處?” 其回曰:“最上房中。” 二僧便於上面尋找,尊者以神通力已回房中。兩人見後甚是詫異:“大德聖人,汝美名遍揚南洲,為何如此委屈,為僧眾燒火?” 聖者蜜多說:“爾等當知,我憶念生死受苦長遠,若頭肢可燃,亦會為僧眾燃燒,何況其他?我常憶念,過去五百世中作犬,僅有兩次得飽足。一次,有人大醉,在路邊嘔吐。我路過時遇上,得頓飽餐。又有一次,轉生在窮人家作狗,主人夫妻煮粥,以碗裝好,有事暫出。時我餓得厲害,便將頭伸入碗內,吃得甚飽。未待我回頭,主人已還,見此情形,生大嗔心,以利刀斬斷我頭。我常想起,五百世中作狗受苦,僅得兩次飽足,還因此喪命。故我思量,生死如此漫長,始終於五道中輪轉,不論生於何處,唯有受苦。故今日為僧眾燒火不辭辛勞。” 聖者蜜多具宿命通,回憶五百世作狗受苦情景,歷歷在目,如是感受刻骨銘心,故引發出離心極其強烈,洞徹輪迴毫無實義,現已得人身,便願受一切苦行,行持有義善法。於燒火等事,甘心去作,毫無傲慢。誠如宗大師所說,思惟自己墮落苦海,便會發起厭離,能止息傲慢,以思苦引發猛利欲樂,自心堪能趣入善法。 《賢愚經》中講菩薩捨身行道之時,常作是想:“無量生以來,在輪迴中,所棄屍體堆積高於須彌,所流血淚過於四大海水,然未作一次有義修行。今得人身,可積資糧,行有義善法,此極具意義!捨身亦甘願。”如聖者蜜多,因憶起生死受苦長遠,故為僧眾即使以頭肢燃燒,亦無困難。 歷代祖師大德,皆由思惟生死痛苦,始發猛利出離,能捨世間享受,為成道而安忍一切苦行。是故,若對生死痛苦有深刻感悟,便能激發起為離苦而刻苦行道之出離心。 以下再說一則公案: 往昔,聖者闍夜多與眾弟子入城,至城門邊時,尊者甚是哀傷。又行少許,路遇一鳥,尊者忽爾舒笑。眾弟子問其因,尊者說:“初於城門時,見一餓鬼,饑餓虛弱,其與我言:‘母親生我後,便進城覓食,母子離別已五百餘年,我現饑渴難受,無甚力氣,命不久也。’待見餓鬼母,我詳告其子情況,餓鬼母說:‘自別子入城,時已久遠,始終不得食物,縱得一口痰,亦被具力鬼搶去。難得今日有人吐痰,旁無餘鬼,欲帶回給孩子,但城門下聚有眾多鬼神,恐為所奪,故不敢出去。尊者,您須慈悲我,帶我出城門,我定與你分享此痰。’ 我問她:‘你轉生餓鬼多久?’ 她說:‘親見此鬼城七次成壞。’ 聞言後,我傷感生死無有邊際,故我不樂。 又過去九十一劫,時我為長者子,極欲出家,厭離五欲。我若出家,定能斷煩惱,證羅漢果位。然父母不允,逼我成家。我娶妻生子後,再度要求出家。時兒子方六歲,我父母教他抱住我腿說:‘父親,你捨棄我,今後誰養活我?若你定要去,先將我殺死,再走。’我見兒子如此,不由心軟愛戀,對他說:‘為你,父親不再出家。’ 以此子之故,我未證道。九十一劫中,不斷在六道中流轉,後以生死身再未遇我前世之子。現在我以道眼觀察,知其轉為此鳥,哀愍其愚癡,故而笑起。” 此公案中,餓鬼母經歷鬼城七次成壞,仍不得解脫。闍夜多尊者,一念愛戀,致使九十一劫流落生死。可見生死長遠,極為可怖。 此暇滿人身,難得易失。若耽著世間八法,一念之差,便墮惡趣。以上已說惡趣眾生壽量,一旦入惡趣,確實萬劫不復。傍生壽量已極漫長,餓鬼、地獄壽量更不見邊際。若此生墮落惡趣,不知何時方能了結。寂天菩薩在《智慧品》中說:“暇滿難再得,佛出世難遇,難度惑瀑流,嗚呼苦相續!”真正修苦念苦之人,念及惡趣漫長,汗毛皆豎。因此,眾道友理當痛念生死,放下今生,一心尋求後世義利,一心趨向解脫。 巳三、由思惡趣苦而發大悲心 大恩上師說:“三界眾生皆為我父母,當以大慈大悲平等護。”沉溺在惡趣苦海中的眾生,皆曾作過我等父母、兄弟、姐妹,故應發慈悲心,為其修福迴向,以大慈心將安樂與善根迴向彼等。 以下二則公案頗為感人,觸動人心: 唐朝,有一居士名李信,并州文水縣人士。顯慶某年冬天,因職業關係,按慣例輪調至朔州。時已近隆冬,天氣甚寒,風雪交加,彼騎一赤草馬,帶一馬駒。行十幾裏路後,馬便疲憊不堪。因時間頗緊,李信以鞭抽馬幾十下。此時,馬以人語對李信說:“我是你母!生前因瞞你父親,送你妹一石多米,故須受此馬報。此馬駒是你妹妹。我等賣力還債,你何必苦苦相逼!” 李信聞言大驚,不禁流淚,急忙向馬懺悔謝罪,且將馬上鞍轡拿下說:“若果真為我母親,應認得回家之路。”馬便自行,李信背著鞍轡隨馬回家。李信兄弟等人,得知此事後,極為悲哀,一家人另建一間馬房,安頓飼養,如伺母親,而且對僧眾供齋,為母修福,全家人都精進修行。鄉里不論在家出家,都對此事甚感驚歎。 從此公案可知,傍生皆為今生或前世父母,唯改形易面,彼此不識而已。而且傍生與人同有苦樂感受,思及彼為自己父母,豈忍傷害、打罵、驅趕?公案中李信,聞見赤草馬言為其母親,內心極其震驚,知道馬為母親後,根本不敢騎,連馬上鞍轡亦取下自己背。且回家後,如對母親般侍奉。如是,我等了知傍生為父母後,當發慈悲心,對自己飼養或接觸的傍生,定須盡力以慈悲心愛護。當由內心深處發願,生生世世不損害父母眾生。彼等本已如此可憐,豈能再以惡心加害? 以下宣說一則《地藏經》之公案: 過去無量阿僧祇劫,有佛出世,號清淨蓮花目如來。在佛像法時期,有一羅漢,次第教化眾生。此羅漢遇見一名光目之女人,供養羅漢食物。 羅漢問:“你有何願望?” 光目女說:“我欲在母親亡日,修福救拔母親,不知我母現生何處?” 羅漢憐愍她,便入定觀察,見光目母墮於惡趣,受極大痛苦。 羅漢問:“你母在世,作何行業?今在惡趣受極大之苦。” 光目女回答:“我母平素愛食魚鱉,且食其子,或炒或煮,恣情享用,所吃魚鱉數以千萬。尊者願您慈悲救拔我母!” 羅漢勸光目女說:“你可誠心念清淨蓮花目如來,且塑畫佛像,如是存亡皆得福報。” 光目女聞言,遂畫佛像供養,且以恭敬心悲泣頂禮。後半夜時,光目女忽然夢見佛身,金色晃耀,如須彌山,放大光明。佛告光目女:“你母不久當生汝家,降生即會言說。” 後光目家女僕生一子,未滿三日便會說話,他頂禮悲泣,對光目說:“生死業緣,果報自受。我乃汝母,久在黑暗之中,自離別後,數次墮大地獄。蒙汝福力,方受生為下賤之人,然亦是短命,壽僅十三年,又復墮惡道,你有何法令我脫免?” 光目女聞言,知其確為母親,悲傷流淚,對母言:“既為我母,應知自己造何業而墮惡道?” 其答:“是以殺害、毀罵二業而受報,若不仗福力救拔我,以此惡業不得解脫。” 光目女又問:“地獄罪報情況如何?” 其言:“罪苦之事不忍言說,縱千百年亦說不盡。” 光目女聞言,悲哀號哭,對虛空說:“願我母永脫地獄,十三歲後不犯重罪,不復墮惡道。十方諸佛哀愍我,聽我為母發廣大誓願:若能令我母永脫三惡趣,及不作下賤人,乃至不作女人,永劫不受者,願我從今日起,於清淨蓮華目如來像前,在往後百千億萬劫中,應有世界所有地獄及三惡道罪苦眾生,我皆誓願救拔,令其遠離地獄惡趣、傍生、餓鬼等,直至究竟成佛,我方成正覺。” 誓畢,便聞清淨蓮華目如來告之:“光目,汝大慈悲,能為母親發如是大願。我觀汝母十三歲後,捨此報身,轉生梵志,壽命百歲。過此報後,轉生無憂國土,壽命不可計劫,後成佛廣度人天,數如恒河沙。” 此光目女即地藏菩薩前生。 釋迦牟尼佛說:“地藏菩薩往昔久遠劫中,如是慈悲,發恒沙大願,廣度眾生。” 身為大乘佛子,在了知惡趣痛苦之後,理應隨學地藏菩薩,發願盡未來際救度惡道有情,自己三世所積善根皆須迴向彼等速得解脫。 《普賢行願品》說:“從初禮拜,乃至隨順,所有功德,皆悉迴向盡法界、虛空界一切眾生,願令眾生常得安樂,無諸病苦。欲行惡法,皆悉不成。所修善業,皆速成就。關閉一切諸惡趣門,開示人天涅槃正路。若諸眾生,因其積集諸惡業故,所感一切極重苦果,我皆代受。令彼眾生,悉得解脫,究竟成就無上菩提。” 須知,在我等自在學法之時,十方世界中,多少眾生正在地獄刀山火海中痛苦哀號,多少眾生正在餓鬼界中日夜被饑渴逼惱,多少眾生正淪為人類役使之工具,遭受人類宰殺,而此等眾生悉為前世父母。因此,諸道友應學諸佛菩薩,發大慈心,觀想自己所有安樂迴向彼等,代受彼等一切重苦。一方面,至心祈禱大慈大悲、救苦救難觀音大士,加被彼等早日脫離惡趣苦海。另一方面,須猛利發願,精進修持大乘法,早日成佛,救度一切沉溺苦海中的有情。 以下對修苦作一總結:以下士道而言,我等修苦目的,是為引發尋求後世安樂之下士意樂;修苦之法,即觀察修,自心緣三惡趣苦事數數觀察、思惟、衡量;觀察修之必要,即為修心、轉心,以往內心對三惡趣並無恒常猛利之厭離,現須轉成如是心態,轉心方便即是以心思惟惡趣痛苦,唯反復思惟惡趣苦相,內心方生熱惱,發起猛利厭離,繼以下士意樂攝持,遮住心緣惡法轉動之勢力。故宗大師強調:“度現在心,乃至未能轉變心意,起大怖畏,應勤修習。若雖知解,或未修習,或少修習,悉皆無益。”此語即要求作觀察修,且量上須要數數觀察。 就正修、助修而言,上座時加行、結行如前,即先作六種加行,從灑掃住處到供曼陀羅、祈禱三事,其中祈禱,著重祈禱修苦時,能破除不怖畏、安穩而住之顛倒心,能生起怖畏惡趣之心,並且祈禱修苦時消除內外障緣;結行即迴向;正行即緣惡趣苦思惟觀察;座間應參閱、聽聞有關三惡趣苦的經論公案,另外不離密護根門、正知而行、飲食知量、覺寤瑜伽四種資糧,如是方能攝心,有力趣入,保持正修成果,令修法不退而輾轉增上。 宗大師最後強調,本論對惡趣苦僅是粗略宣說,廣大內容如《正法念住經》所說,定須觀閱,數數觀閱,且須思惟所觀閱之內容。更廣則修苦時,凡經論、公案、教言中相關三惡趣痛苦之處,須知均為修苦之教授教誡,應緣此等法義思惟串習。 為何須如是作?因從量上而言,能多了知惡趣過患,便能多思惟憶念;能多思憶痛苦,便能多生厭患出離,故閱讀思惟之範圍不應過狹。平時應多閱讀思惟《正法念住經》《地藏經》等。三惡趣中,傍生諸苦我等親眼能見,故尤其應當實地觀察,如是感受才會深刻,由此增上轉心之力。 修苦之量,須修至自心發起大怖畏,內心熱惱恐懼,難以安寧為止。未達到如是修量之間,應不斷修習。 修苦之利益,即能引發厭離心、歸依心、大悲心、懺悔心、精進心等。尤其對下士道而言,能引發殊勝下士之意樂。如前所述,所謂殊勝下士之意樂,即不以現世為主,唯一希求後世善趣圓滿之意樂。其能生方便即修無常與修惡趣苦,以修無常了知速趣死亡,現世圓滿毫無實義,如是令心緣後世而轉;以修惡趣苦,了知後世將隨惡業墮落惡趣,心生恐懼,從而唯求後世善趣圓滿。故二者配合,即可引發下士意樂,此即修道次第上的道理。 此修苦法門,對佛教各派修行而言,皆不可或缺。譬如,以淨土宗而言,信願行乃淨土三資糧,其中願即厭離娑婆、欣求極樂,其能生之方便正是修苦,即下士道所言思惟三惡趣苦,以及中士道所說思惟生死總苦,綜合此二者如理如量而修,決定可生厭離娑婆之心。以厭苦心念佛,自會懇切扎實。 憨山大師曾經開示:念佛須厭苦心切,如是欲念自然遣除,而不退屈。 印光大師說:“念佛心不歸一,是由於生死心不切,若作將被水沖火燒、無所救援之想,以及將死墮地獄之想,則心自然歸一,不須另尋妙法。故經中屢說:‘思地獄苦,發菩提心。’此為大覺世尊最切要之開示,可惜人皆不肯真實思想。”可見印光大師亦強調思苦、修苦,才能生死心切。以怖畏痛苦之心念佛,心自會專一。與宗大師所說意趣一致。 印光大師又言:“若欲心不念外事,專一念佛。不能專要他專,不能念要他念,不能一心要他一心等,亦無奇特奧妙法則,但將一死字貼到額頭上,掛到眉毛上。常想:‘我某人從無始以來,直至今生,所作惡業無量無邊,若惡業有體相者,十方虛空不能容受,宿生何等幸運,今獲人身,又聞佛法,若未一心念佛求生西方,一息不繼,定向地獄、鑊湯、爐炭、劍樹刀山裏受苦,縱出地獄,又墮餓鬼傍生,縱得人身,愚癡造業,又復墮落,經塵數劫,輪迴六道,雖欲出離,亦無辦法。’若能如是思惟,如上所求,當下成辦。”所言“如上所求,當下成辦。”即以懈怠心不肯念佛,當下可令心趣入念佛,以散亂念佛心不專一,當下可令心專一。此與宗大師所說一致。“修苦”確能滅懈怠、發精進,乃令心希求解脫根本之因。可見思惟惡趣痛苦與業果,確是轉變心態,令心當下趣入修行之妙法。 實際上,印光大師此段開示,已含攝暇滿、無常、修苦、業果之修要,其重點即在思惟上。然因我等對教法聞思不夠,無前行基礎,閱此段開示,不明此是宣說修法竅訣,不知如何運用於心上,不懂修之方法與次第。若結合此《廣論》,定會明瞭如何用心,如何發起求生淨土之意樂,對淨土宗之修行大有助益。 《攝頌》歸攝修要云:“無始所集不善業,死墮惡趣不自由,若墮當受寒熱等,思苦難忍求加持。” 由修無常與修苦發起共下士意樂後,便應趣入共下士道加行。 癸二、依止後世安樂方便分二:一、趣入聖教最勝之門淨修歸依 二、一切善樂所有根本發深忍信 第二習近後世安樂方便分二:一、趣入聖教最勝之門淨修歸依;二、一切善樂所有根本發深忍信。 “習近”即依止。“深忍信”即勝解信。 趣入聖教最勝之門即淨修歸依;引發一切善樂之根本即對業果發起深忍信。 由思惟惡趣痛苦,即會發起厭離惡趣、希求後世安樂之下士意樂。而獲得後世安樂之方法,即內心依止能獲後世安樂之方便,由修歸依與修業果,即能獲後世安樂之方便。若離此二,絕不能獲得後世安樂,故須“習近”。 具體而言,由修歸依,立誓以佛為導師,以佛所說法為所修之法,以僧為助伴,如是正式趣入聖教之門。歸依後,主要依止法寶實修,法寶最下等亦能令實修者遠離一分過失,成就一分功德,故修法最根本之處,即必須善巧業果差別,如理取捨而修正行,若未長久思惟業果、不如理取捨,則不可能遮止惡趣之因,縱不欲墮惡趣,亦不可避免。故欲關閉惡趣門,關鍵須於因上遮止自心隨惡業而轉。而此點又依賴自己對業果獲得深忍信。是故,以修歸依而趣入聖教,此後以修業果發起深忍信,由此遮止心緣惡法,唯一行安樂行,決定可獲後世安樂。因此,修歸依與修業果,即為能獲得後世安樂之方便。 子一、趣入聖教最勝之門淨修歸依分四:一、由依何事為歸依因 二、由依彼故所歸之境 三、由何道理而正歸依 四、既歸依已所學次第 初中分四:一、由依何事為歸依因;二、由依彼故所歸之境;三、由何道理而正歸依;四、既歸依已所學次第。 第一歸依之因,第二歸依之境,第三歸依之理,第四歸依之學處。 智者與成就者們宣說歸依有多種講法,宗大師此處是按《瑜伽師地論·攝抉擇分》宣說。 丑一、由依何事為歸依因分二:一、宣說此處歸依之因 二、宣說歸依二大要因 寅一、宣說此處歸依之因 今初。因雖多種,然於此中是如前說,於現法中速死不住,死歿之後於所生處亦無自在,是為諸業他自在轉。 “因雖多種”:歸依之因有多種,譬如,有大乘、小乘歸依之因;有共、不共乘歸依之因;有下士道、中士道、上士道歸依之因。或者,有以出離心歸依、以怖畏心歸依、以善願心歸依、以大悲心歸依;有以善知識與善友之勸誡而歸依;有以聞法而歸依;有以觀察功過之揀擇智思惟抉擇後而歸依。 此處下士道中,從何角度宣說歸依之因?歸依之因雖具多種,然在共下士道中,是以思惟無常與業果,發起尋求依處之心。即如是思惟:如前所說,我於現法中速疾死亡,不會久住,死後於生處亦無任何自在,唯是被業力他自在轉。 其業亦如《入行論》云:“如黑暗依陰雲中,刹那電閃極明顯,如是佛力百道中,世間福慧略發起,由是其善惟羸劣,恒作重罪極強猛。”諸白淨業勢力微劣,諸黑惡業至極強力,故墮惡趣。由思此理,起大畏怖,次令發生求依之心。” 《入行論》頌詞前二句為比喻,次二句為意義,後二句是結論。 “佛力”:佛之力用。佛具有二智,故亦稱智力;以方便智慧攝化眾生,故亦稱方便力;顯示由佛果而起之力,故又稱願力。此處主指方便大悲力。“百道”:藏文原義指機率極小,絕無僅有。 而此業亦如《入行論》所云:“猶如暗夜烏云當中,刹那閃電極為明顯,如是以佛陀大悲力加持,世間眾生心中暫時略生福慧(暗夜烏雲喻勢力強大之黑業,閃電比喻以佛力加持在眾生相續中生起一點福慧,刹那喻生善心時間極短。),因此,眾生相續中善業力量微弱,恒時造作重罪之力卻極為強猛。”諸白業勢力微弱,諸黑業勢力極為強大,故決定墮落惡趣。以如是思惟,由衷生起大畏怖,以怖畏心推動,發起尋求依處之心。 即思惟今在因位,白業力弱小、黑業力強大,以此決定果位必墮惡趣,而惡趣痛苦漫長,極為難忍,由此生起大畏怖,一心尋求能作救護之依處。 陳那菩薩以喻描述此迫切求救之心: 猶如陳那菩薩云:“安住無邊底,生死大海中,貪等極暴惡,大鯨嚼其身,今當歸依誰。 猶如陳那菩薩所說:“安住在不見邊際的生死大海中,被貪嗔癡等暴惡大鯨魚日夜不斷嚼咬我身心,現在我當歸依誰,拔我出離諸苦?” 寅二、宣說歸依二大要因總為二事,由惡趣等自生怖畏,深信三寶有從彼中救護堪能。故若此二,唯有虛言,則其歸依亦同於彼。若此二因,堅固猛利,則其歸依亦能變意,故應勵力勤修二因。 總之,歸依之因有二:第一、對惡趣等苦自己產生怖畏;第二、深信三寶具有從惡趣等中救護之能力。此怖畏心與信心,即下士歸依主要正因。因此,若心不具足此二因,唯口頭虛言,則其歸依亦僅為口頭虛言;相反,若此二因堅固猛利,則歸依心亦能達到真實。故應勵力勤修此二因。 第一因在思惟惡趣痛苦中修,第二因之修習至下當說。修行在因地時必須正,因地不真,果遭迂曲,若僅形相歸依,則不能真實趣入聖教。然應明確,此處僅是宣說共下士道歸依之因。 丑二、由依彼故所歸之境分二:一、正明其境 二、應歸依此之因相 第二由依彼故所歸之境分二:一、正明其境;二、應歸依此之因相。 第二宣說歸依境內容。“正明”即認定;“因相”即理由。由依止彼歸依因而歸依之對境,其義分二:即認定歸依境與應當歸依此境之理由。 寅一、正明其境 今初。 即認定歸依境為佛法僧三寶,先說應歸佛,再說應歸法、僧。 如《百五十頌》云:“若誰一切過,畢竟皆永無,若是一切種,一切德依處。設是有心者,即應歸依此,讚此恭敬此,應住其聖教。”謂若有一能辨是依非依慧者,理應歸依,無欺歸處佛薄伽梵。 如馬鳴菩薩《一百五十頌》所說:“若誰從根本上畢竟永斷一切過失,若誰一切時處中,並非一分功德,而是一切功德之依處。設若是具慧者,則應歸依此,以語言讚嘆此,以財物與身語承事恭敬此,以聞思修次第安住其教法與證法中。”即若具有能辨別是依處與非依處之智慧,理應歸依此無欺歸依處佛薄伽梵。 第一頌中“依處”可引申為具足。第一頌即宣說歸依境為斷證二德究竟之佛陀。第二頌中“有心”即具有欲脫離輪迴、尋找救護主、並能辨別取捨之智慧。傍生愚癡,不能辨別依處與非依處。邪見深重者,為邪見所障,亦不起如是如理辨別的智慧。此等皆為無心者。 在法界,唯有佛斷證究竟,若是具有辨別智慧之人,在善加觀察而明瞭依處與非依處後,理應歸依佛陀。若不歸依,則為無心之愚人,極其可憐。 由此亦表法及僧寶,如《歸依七十頌》云:“佛法及僧伽,是求脫者依。” 由此亦表明應當歸依佛所說法寶,以及隨法修行之僧寶。如月稱菩薩《歸依七十頌》云:“佛法僧三寶是求解脫者無欺誑之依處。” 此內容後將詳說,此處不贅述。 寅二、應歸依此之因相分三:一、廣說 二、攝義 三、教誡應重主因——深信 卯一、廣說分四:一、第一理由——解脫一切怖畏 二、第二理由——具足從怖畏中救度眾生之方便 三、第三理由——具足大悲心四、第四理由——具足大平等心 辰一、第一理由——解脫一切怖畏 應歸之相分四,初者謂自即是,極調善性,已能證得無畏位故,若未得此,則如倒者依於倒者,不能從其一切畏中救護他故。 應當歸依之理由有四,第一理由:歸依境自己即是極為調伏之自性、已能證得無畏果位之故,若自己未得無畏,則如倒者依於倒者,不能從一切怖畏中救護其他眾生。因此歸依境自身應當遠離一切怖畏。 “極調善性”即障礙根斷,極為調伏之自性;“無畏位”即障礙斷盡、勝伏四魔、常樂我淨四種功德現前之法身果位。 理證:佛陀(有法),是從二障、四魔、染淨粗細十二支因緣等一切粗細怖畏中完全解脫(所立),因見道位斷除遍計二障、修道位斷除俱生二障種子與習氣之故;《般若經》《解深密經》等如是抉擇之故(能立)。猶如金輪王勝伏一切違品,自在統治四洲(比喻)。 以本師釋迦佛為例,世尊即將成道之時,所放光明,上沖死魔與欲魔之魔宮,魔王波旬欲作違緣,命愛欲、樂欲、貪欲三位魔女蠱惑世尊,彼等以各種妖姿媚惑菩薩,然菩薩深入禪定,安穩不動,如蓮花不染淤泥。 魔王波旬又召集魔將魔兵、毒蟲怪獸,帶上毒雷毒箭,如蜂湧般殺向菩薩。菩薩在金剛座上,毫無畏懼。魔王毒雷毒箭,射到近處便紛紛落地。菩薩說:“我所以成道,實因三大阿僧祇劫以來,積集無量福慧,圓滿六度萬行。你來攻我,乃以卵擊石,自取破滅。” 魔王依然前攻,菩薩身放清淨光明,魔王撲倒在地。 因世尊已遠離一切執著,故無所畏懼,任何外魔皆無法侵擾。 一次提婆達多欲害世尊,便假意請佛入城,卻於路邊暗埋醉象,欲趁機踏死佛陀。佛率五百弟子前往城內,城中人擔心佛為醉象傷害,便站在城頭,請佛莫入。時醉象甩動鼻子,直奔佛陀,佛陀毫無畏懼,徑直迎上,伸開五指,作獅子吼,醉象伏地受法,從此馴服,不敢害人。 另有一次,有人請佛應供,欲害世尊,暗中在門檻下設置火坑,上以物覆蓋,且於飯菜中下毒。佛過門檻時,火坑自動暴露,成為清涼蓮池。此人見後,甚是驚訝,認為佛具神通,便坦言道:“此飯菜有毒,勿食。”佛說:“食之無妨。”結果佛陀安然受用飯菜。由此可見,佛已解脫水火、毒藥、刀兵等一切怖畏。《寶性論》說:“諸法圓滿覺菩提,一切諸障能禁止,宣說道諦及滅諦,如是四種無所畏。” 辰二、第二理由——具足從怖畏中救度眾生之方便 第二者謂於一切種,度所化機,善方便故,此若無者,縱往歸依,亦不能辦所求事故。 第二理由:歸依境無餘善巧度化所化機的一切種類的方便,若不具此條件,縱然前往歸依,亦因無方便而不能成辦所求之事。 理證:佛陀(有法),具足對其餘眾生從怖畏中救度之善巧方便(所立),因了知所有救度眾生的方便之故(能立);遍知度生方便者,是因方便波羅蜜多究竟圓滿之故(能立);方便波羅蜜多究竟圓滿者,是因以發心與加行串習究竟,所得證德究竟圓滿之故(能立)。 佛世時,舍利弗尊者教導兩位弟子,一位修不淨觀,一位修數息觀,然修持頗久,未獲成就,便欲廢棄不修。後二人拜見世尊,世尊問二人在家所作行業。修數息觀者言己作守墓之事,修不淨觀者說是打造金器,世尊便令二人交換修法,守墓者修不淨觀,打金器者修數息觀,不久二人皆證聖果。因此,佛陀度人極為善巧,能契合眾生根機及時機,故受教眾生皆得救度。 又如,佛陀堂弟難陀因貪戀妻子不願出家,佛以種種方便度其出家,然其出家後,不學律儀欲逃,佛以神變帶他至雪山,指一盲眼母猴問:“母猴與汝妻,何者更美?”難陀說:“我妻甚美。”佛陀又帶其至天界,觀看天宮。難陀見天子被天女圍繞,享受大安樂,在一座天宮中,內有眾多天女,然無天子,難陀問:“此為何因?”彼等回答:“在人間,難陀守持戒律,將轉生天界,此即其天宮。” 難陀甚是歡喜,回來見佛,佛問:“汝見天境否?”難陀說:“見!”“天女與汝妻,何者更美?”“與天女相比,我妻子如母猴般醜陋。” 從此難陀持戒極清淨。然佛對眾比丘說:“難陀為得善趣果報而出家,汝等是為涅槃,道不相同,勿與難陀言說同坐。”眾比丘皆依教奉行,難陀甚是苦惱,便想:“其餘比丘捨棄我,然阿難為我弟弟,應善待與我。”如是便去阿難前,阿難亦起座遠離,難陀問:“爾等為何如此待我?”阿難說此乃世尊教導,難陀聞言甚是悲傷。時世尊來問:“難陀,是否願往地獄觀看?”難陀應允。如是世尊又以神變帶他去地獄,難陀在地獄中見一口空鍋,下燃有烈火,旁有眾多獄卒圍繞,便問:“鍋內為何無人?”獄卒告知:“世尊弟弟難陀為得天人安樂,守持戒律,將生於天界享福,然福報窮盡,便轉生此處。”難陀聞言恐懼萬分。 難陀返回人間後,因明了輪迴善趣果報亦無實義,從此放下貪執,連細微學處亦無違犯,成為佛弟子中護持根門第一。佛陀以善巧方便度化貪心極重的難陀,亦用方便度化嗔心猛烈的指鬘、癡心深重的周利槃特等。可見對任何根性之眾生,佛陀皆能以方便善巧度化。 辰三、第三理由——具足大悲心 第三者謂具大悲故,此若無者,雖趣歸依,不救護故。 第三理由:具足大悲之故,能作救護,相反不具大悲,縱然歸依亦不作救護。 經云:“何者作意佛,佛安住彼前,恒時賜加持,解脫一切罪。” 理證:佛陀(有法),以大悲無偏救護一切眾生(所立),因待親怨如慈母待獨子般之慈悲串習究竟之故(能立)。如見子掉入不淨糞,父親定會救度一般(比喻)。 在共不共乘經典中,處處可見佛對眾生慈悲救護之公案,此處不作贅述。 辰四、第四理由——具足大平等心 第四者謂以一切財而興供養,未將為喜,要以正行而修供養,乃生喜故。此若無者,則定顧視先有恩惠,不與一切作歸處故。 第四理由:以一切財物供養佛陀,佛不因此而歡喜,須以正行修供養,方生歡喜之故,無親疏差別,能作一切眾生歸依之處。若不具此條件,必定顧念觀照以往具恩惠者,不會作一切眾生的歸依處。 《釋量論》中如是說:若左以檀香供佛,右以斧頭砍佛,佛毫無貪嗔偏袒,平等相待。 理證:佛陀(有法),唯一行持饒益有恩無恩一切眾生之事業(所立),因斷盡耽著親怨的貪嗔及種子,並獲得平等觀照一切親怨的究竟智慧之故(能立)。如一母有二子,一為瘋子毆打母親,一精神正常承事母親,然母親平等慈愛孩子,無有偏袒(比喻)。 譬如,提婆達多常常害佛,一次為學佛陀神通,食毒鳩之毒物,極其痛苦,向佛求救。佛說:“我待你如羅睺羅,若我心有親疏偏袒,病則不癒;若無不平等心,汝病即刻痊癒。”果然提婆達多立即痊癒。 是故,佛陀已遠離一切粗細不平等心,無任何親怨偏執,無論何等有情,僅須歸依佛陀,佛陀決定平等救護。 卯二、攝義 總之,自正解脫一切怖畏,善巧於畏度他方便,普於一切無其親疏,大悲遍轉,普利一切有恩無恩,是應歸處,此亦惟佛方有,非自在天等,故佛即是所歸依處。由如是故,佛所說法,佛弟子眾皆可歸依。 總之,若一士夫,自己已解脫一切怖畏,又善巧一切從怖畏中救度他人之方便,且對一切眾生無任何親疏偏執,以大悲周遍而轉,普遍利益一切有恩無恩眾生,其人即是應作歸依之處。在一切有情中,唯佛具有如是四種德相,非餘自在天、遍入天等所能具足,故佛即是所應歸依之處。由佛圓滿成就,佛所說正法及學法佛弟子,皆可歸依,即可依止法、僧作為所修與助伴。 此段先依四條理由,以對比方式,決定佛為真實、了義、圓滿之歸依處,後決定佛所說法及佛弟子,亦為歸依處。重點在以理成立佛為歸依處。 以下再從正反面詳釋佛為究竟歸依處: 反面比喻:譬如,沉溺大海之眾生,必定不會尋一溺水者作為依處;若其雖解脫怖畏,然不善巧救度沉溺者之方便,即使祈求亦無濟於事;或雖善巧救度方便,然無悲心,以祈求亦不會救度;或雖有悲心,然有偏袒,有恩惠者才作救度,無恩惠者不救,如是僅少分人得度,非為一切沉溺眾生總救護主。 意義:第一、自身尚未解脫怖畏,必定無法令我等解脫怖畏,如外道自在天、遍入天、帝釋天等,尚未解脫分段生死之怖畏,縱歸依彼等,亦無法解脫分段生死;又如大乘學道位菩薩,尚未究竟解脫變易生死之怖畏,如是便不能令我等究竟解脫變易生死。第二、若歸依境不善巧救度他人之方便,縱然歸依,亦無方便將我等從怖畏中救度。第三、第四、若歸依境無平等周遍之大悲,縱然歸依,亦不能平等無偏地救度。 正面比喻:譬如有一船師,自已解脫一切怖畏,又善巧一切救度方便,且具平等周遍之大悲,如是任何沉溺者祈求,其必定平等救度,並具方便能將沉溺者救度。如是船師便為最圓滿之歸依處。 意義:如是,佛消盡二障種子與習氣,證到法身無畏果位,始終可作依靠;佛具平等周遍大悲,歸依佛,佛決定會救度;佛善巧一切救度方便,歸依佛,佛決定能以善巧方便令我等從怖畏中解脫。 故以理成立,唯有佛為最究竟、最圓滿、最了義之歸依處,眾生唯需歸依,佛陀無不救度。《寶性論》云:“誰無初中後三際,寂靜自覺而證知,既已覺悟令他覺,宣說無畏常恒道,執勝智悲劍金剛,割截一切苦苗芽,摧諸見林疑慮牆,如是佛陀我敬禮。”又云:“了義之中諸有情,歸依唯一是佛陀。” 以上以理成立佛為究竟歸依處,乃智悲力究竟圓滿之導師,如此亦可成立,佛所說法決定為清淨圓滿之正法,可持為所修法,其隨學弟子亦決定可持為修行助伴。 卯三、教誡應重主因——深信 由是若於攝分所說此諸理上,能引定解,專心依仰,必無不救,故應至心發起定解。 “攝分所說此諸理”,即〈攝抉擇分〉所說成立佛為究竟歸依處的四種理由。 因此,若對以上〈攝抉擇分〉所說四種理由能引生定解,以此專心歸依仰投,佛陀必無不救,故應至心對此發起定解。(此從正面成立信心至關重要) 此句關鍵,即應明確道理、定解、信心、救度四者關係,此四者為因果關係,以前前能生後後,即:思惟真實具足三相的道理,必能引生定解;若具定解,必生無疑之信心;若以正信歸依佛陀,必得佛陀救度。是故,欲生後後,必依前前,因不圓滿,果必不圓滿,故首當於因上修。而此修因之處,即按〈攝抉擇分〉所說道理如理思惟,力求發起定解,此即修歸依之因——信心關鍵之處。因此,宗大師著重強調“故應至心發起定解。”前面以理證成立佛為歸依處的內容,甚是重要,唯隨理思惟,方能引生定解,此定解即信心之因。 對此或疑:佛既已現前無畏法身,又善巧一切救度方便,且大悲平等周遍,眾生理應平等皆得救度,為何無量眾生仍於生死中苦惱? 以下回答: 由能救自二種因中,外支或因,無所缺少,大師已成,然是內支,未能實心持為歸依,而苦惱故。 以八字答之,即“外支已成,內支未全。”我等欲得救度,須聚內外因緣,在能救內外二因之中,外支或外因絲毫不缺,大師已圓滿成就,然於內支,自己未能真心將佛持為歸依,是故無始至今始終苦惱。(此從反面推出內支信心至關重要) “大師已成”:佛陀從初發心,中間歷經三大阿僧祇劫修行,現已斷證究竟而成就圓滿之智悲力,即成就《攝抉擇分》所說四種條件,此說明外支已成。 以上從正反面說明以深切信心歸依之重要。 以理而言: 1、真心歸依佛陀之眾生(有法)必得救護(所立),以外支已成、內支亦全,內外因緣聚合之故(能立),猶如房屋開窗必透陽光;草木遇火必定燃燒;明鏡離垢必現影像一般(比喻)。 2、未真心歸依佛陀之眾生(有法)將不得救度而苦惱(所立),以外支雖成、內支不全,內外因緣不聚合故(能立)。猶如屋子無窗不透陽光;草木缺火無法燃燒;明鏡有垢不現影像一般(比喻)。 以下為結論: 是故應知,雖未請求,由大悲引,而作助伴,復無懈怠無比勝妙真歸依處,現前安住為自作怙,故應歸此。 “由大悲引”指佛之意樂圓滿,即由欲令眾生離苦得樂之大悲心所牽引;“復無懈怠”指佛之加行圓滿,眾生因緣成熟時,無任何不應時救度之懈怠。 故應了知,由大悲所引,雖未請求亦作有情助伴,並且永無懈怠的無比勝妙真實歸依之處,現前正安住為自己作依怙(外支已成),故為獲得救度,應當歸依佛陀。 上述內容是根據印度阿闍黎班瑪嘎那瓦瑪的《讚應讚》而宣說。以下標出此教證,教證共五頌,前六句宣說佛意樂圓滿,第七句宣說佛加行圓滿,第三頌與第四頌是從正反面說明歸不歸依在果上的差別,最後一頌為結論。 《讚應讚》云:“自宣我是汝,無怙者助伴,由大悲抱持,一切諸眾生。大師具大悲,有湣願哀湣。” 《讚應讚》說:“佛陀自宣我是汝等無怙者之助伴,以大悲懷抱一切眾生。大師具足大悲,有哀愍眾生之大願。”(此為佛之意樂圓滿) “自宣”:指眾生雖未請求,佛陀以大悲自發作為眾生不請之友。“大悲抱持眾生”:指佛之大悲猶如繩索,心繫眾生而不捨離,誠如《百業經》所說:縱然波浪離開大海,佛陀大悲亦不捨離觀照眾生,此名抱持眾生。 “勤此無懈怠,有誰與尊等?” “佛陀以此意樂毫無懈怠地精勤救度眾生(此為加行圓滿),誰能等同意樂與加行圓滿之世尊?” 此二頌,即從意樂與加行圓滿角度讚嘆佛為無與倫比之歸依處。 “汝是諸有情,依怙總勝親,不求尊為依,故眾生沉溺。若正受何法,下者亦獲利,能利他諸法,除尊非餘知。” 此二頌從正反面說明歸依佛之重要性,即不以佛為依處,由此將沉溺,若以佛為依處,即便下者亦獲利益。 《讚應讚》說:“汝為一切有情之依怙,總的殊勝親人,眾生不以世尊您為依處,故沉溺在生死苦海中不得救度。反之,若對世尊您所說任何一法如理受持,即便下者亦決定能獲利益。能真實利他之諸法,除世尊您外,非其餘外道導師所能了知。” 婆羅門教典中說:我的經文對智力高者宣說,能起大利益,然對智力低下者,則有過患,一切皆成空耗,故對智力低下者宣說無用。然世尊教法並非如此,佛曾說:“我所說教法,非以種姓為主,而以自己精進修持為主。”故只要對佛具信心,任何階層、任何種姓之人皆可學佛修行,即便下者亦能獲益。 “能利他諸法,除尊非餘知”:此句亦顯示世尊堪能真實利他之功德,眾生無不希求離苦得樂,其餘宗派也都宣說離苦得樂之法,然能否從根本上離苦得樂?學人可對此觀察比較。實際上,真正能令眾生離苦得樂之妙法,唯有佛陀遍知,佛住世傳法,即為眾生指示離苦得樂之妙法。 “一切外支力,尊已正成辦,由內力未全,愚夫而受苦。” “眾生得度須積聚內外因緣。而今一切外支力,世尊以三大阿僧祇劫修道已真正成辦,唯由自己內支力未全,不能以深信歸依世尊,故愚者無始以來始終墮在生死中受苦。” 概括上述內容,即教誡當殷重修習主因——深切信心。為何對信心須殷重修習?以具信心方能得度,無信心則不得救度,故當殷重此主因。 丑三、由何道理而正歸依分四:一、由了知功德而歸依 二、由了知差別而歸依 三、自己發誓受持而歸依 四、不言有餘歸處而歸依 第三由何道理而歸依者,攝抉擇中略說四事:一、知功德;二、知差別;三、自誓受;四、不言有餘而正歸依。 〈攝抉擇分〉宣說由四事而作歸依,即由了知功德而歸依、由了知差別而歸依、自己發誓受持而歸依、不言有餘歸處而歸依。 菩提道次第廣論講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