菩提道次第廣論講記 辰四、傍生之壽量 其壽量者,《俱舍論》云:“傍生長經劫”。謂壽長者,能達劫量,短則無定。 傍生壽量,《俱舍論》說:“傍生壽量長達一劫”。即指傍生中壽量最長可達一劫,譬如持地龍王、伊羅缽龍等。壽量短者則無固定,極短者如蜉蝣之蟲,朝生暮死,壽命不過一日。中間者長短難以盡述。 卯三、思惟餓鬼所有眾苦分五:一、略說 二、分釋餓鬼飲食三種痛苦 三、餓鬼之處所四、餓鬼之眾苦 五、餓鬼壽量 辰一、略說 思惟餓鬼苦者,謂諸習近上品慳者,生餓鬼中,彼復常與餓渴相應,皮及血肉悉皆枯槁,猶如火炭,散髮覆面,口極乾焦,舌常舐略。 思惟餓鬼之痛苦,即須如是思惟,串習上品慳吝之眾生,將轉生在餓鬼界中,彼等身心恒時與饑餓、乾渴相應。以常相應饑渴之故,皮膚、肌肉與血脈悉皆枯槁,如火炭般,頭髮散亂,覆蓋臉部,口唇極為幹焦,常伸舌舔唇面。 “習近上品慳貪”,即轉生餓鬼之業因。“常與饑渴相應”,即總說餓鬼苦受。餓鬼長年處於饑渴中,乃至慳貪惡業未消盡之間,無法擺脫饑渴之苦,故常與饑渴相應。我等為人,毎日不愁吃喝,此即大福報。“皮及血肉”至“舌常舐略”,是餓鬼以饑渴而變現之苦相。欲界眾生身體四大種須依飲食方能長養,餓鬼終日不得少許飲食,故皮肉枯槁,無有光色,形容憔悴,如焦木般。 辰二、分釋餓鬼飲食三種痛苦分三:一、外障苦 二、內障苦 三、自障苦 此中有三。 以下依《本地分》分釋餓鬼飲食三苦,即外障苦、內障苦與自障苦。 巳一、外障苦 於諸飲食有外障者,謂彼若趣泉海池沼,即於其處,為餘有情持劍槍矛,遮其泉等不令趣近,及見其水變為膿血,自不樂飲。 餓鬼於飲食具有外境之障礙,彼等為饑渴所逼,疑慮恐懼,四處奔走,尋覓飲食。若趣向泉海池沼,即在此處,有其餘有情,手持刀劍槍矛,行列守護,遮止彼等趣近泉池等。即使勉強趣入,亦見清澈泉水變為污穢膿血,自己不願飲用。此名由外境障礙飲食。 譬如往昔晝辛吉尊者遊至餓鬼界時,誤中餓鬼慳吝之毒,口感乾燥,見一大鐵城門前,有位恐怖黑臉紅眼餓鬼,便問:“何處有水?”結果此言召來眾多形如焦木之餓鬼,皆云:“大尊者,給點水吧!”尊者說:“我也正覓水,汝等為何者?”餓鬼回答:“我等於山谷中已住十二年,連水名亦不曾聽聞。”如是覓水不得,即外障苦。 巳二、內障苦 於諸飲食有內障者,謂有其口細如針孔,口或如炬,或有頸癭,或腹廣大,縱得飲食無他障礙,自然不能若食若飲。 所謂內障,即內身所具之障礙。 餓鬼對飲食具有內在根身之障礙,有些餓鬼口細如針眼,有些口唇燃如火炬,有些具頸癭(長於頸脖的大瘤子),有些腹部龐大。對此等餓鬼而言,即使覓食無外境障礙,然以根身障礙,自然無法飲食,此名由內身障礙飲食。 譬如,口細如針眼,無法進食;口中如火燒燃,飲食入口即焦;咽喉有巨大頸癭,無法嚥食;腹部巨大,稍得飲食亦無法飽足。 巳三、自障苦 於諸飲食自有障者,謂有餓鬼名猛焰鬘,所有一切若飲若食,悉皆燃燒,有名食穢,食糞飲溺,及有唯能飲食不淨,生熟臭穢,有損可厭,或有唯能割食自肉,不能受用淨妙飲食。 所謂自障,即食物自身之障礙。例如,有類餓鬼名猛焰鬘,所受用一切飲食,悉皆燃燒,以是因緣,此餓鬼受饑渴之苦不曾停息;另有餓鬼名食糞穢,其中一類食糞便、喝尿水,以及只能受用不清淨、生熟臭穢、對自己有損害、為人厭惡呵斥之食物,另有一類唯能割自身肉而食,無福受用其餘淨妙飲食。如此即名由飲食自體而障礙。 辰三、餓鬼之處所 是等處所,如《俱舍釋》云:“諸餓鬼王名為琰魔,諸鬼本處琰魔王國,於此瞻部洲下過五百踰繕那而有,從此輾轉散居餘處。” 此等餓鬼之處所,如《俱舍論自釋》云:“餓鬼王名琰魔王,諸鬼根本住處即琰魔王國,位於南瞻部洲王舍城向下越五百由旬之處,而且從此輾轉分散居住在其餘各處。 辰四、餓鬼之眾苦分二:一、總說痛苦 二、別說痛苦 巳一、總說痛苦 《親友書》亦云:“於餓鬼中須依近,欲乏所生相續苦,無治饑渴寒熱勞,怖畏所生極暴苦。” 《親友書》亦云:“在餓鬼中,須要依近由欲乏所生連續不斷之苦,無法改變以饑渴、寒熱、勞碌、怖畏所生極為粗暴之苦。” 概而言之,餓鬼苦即“欲乏之苦”,所欲求不得,即使生存基本所需亦無法遂願。“無治”說明惡業力一旦成熟,便無法改變,唯待業力窮盡,始能免除;“勞”即為飲食到處奔波勞碌;“畏”即處處擔驚受怕,見手持刀劍、鐵索士夫,內心萬分恐懼,整日提心吊膽,唯恐鬼卒懲罰。 巳二、別說痛苦 “或有口細如針孔,腹等山量為饑逼。” “有些餓鬼口細如針眼,然腹部巨大如山,難以填足,常受饑苦逼惱。”(此即內障) “下劣捐棄不淨物,尚不具足尋求力。” “下劣捐棄”即隨意拋棄。 “有些餓鬼連隨意拋棄之不淨物,亦不具足尋求能力。” 譬如一次哲達日阿闍黎至餓鬼界時,遇見一有五百孩子、相貌醜陋的餓鬼母,她對阿闍黎說:“我丈夫去印度金剛座覓食,至今已十二年,仍不見歸。你若去金剛座,請轉告他,若再不回來,孩子便要餓死。”哲達日問:“你丈夫有何特徵?餓鬼皆一般模樣,我認得否?”她說:“不會認錯,他具足九種醜相,有一大嘴巴、塌鼻子與小眼睛。”哲達日到金剛座後,有沙彌倒供水與食子時,眾多餓鬼聚集爭搶,其中便有餓鬼母之丈夫。哲達日轉告其妻口信。餓鬼說:“我流浪至此,雖已十二年,然僅一次,一位清淨比丘丟鼻涕時,眾多餓鬼集聚爭奪,才得點滴,此外再無所得,爭搶時,我被其他餓鬼打得遍體鱗傷。”故隨意拋棄之鼻涕等不淨物,亦極難得到。 “有存皮骨裸形體,如枯枝葉多羅樹。” “有些餓鬼僅存皮包骨頭之裸形身體,形如多羅樹之枯枝敗葉。” “有於夜分口熾然,受用口中燒然食。” “夜分口熾然”指一到夜晚口便燃燒;“口中燒燃”即隨食何物,皆會燒灼自己口腔;“受用”即吃。 “有些餓鬼到夜晚,口中便會熾燃,如是唯能受用入口即燒燃之食物。”(此即內障) “有下種類諸不淨,膿糞血等亦無得。” “有些下劣種類餓鬼,膿血、糞便等不淨物亦無法獲得。”(此即外障) “面互相沖有受用,頸癭成熟所生膿。” “為搶奪飲食而鬥爭,亦有互相衝擊對方臉部,受用以自己頸癭成熟所流之膿血。” “諸餓鬼中於夏季,月炎冬季日亦寒,令樹無果諸餓鬼,略視江河亦當乾。” “諸餓鬼夏季亦須感受月輪炎熱之苦,冬日亦須感受日輪寒冷之苦。尚有一類餓鬼,為尋果實,而趣往蔥鬱樹林,至臨近時,卻令樹木乾枯,無有果實。有些餓鬼僅稍視江河,河水亦當乾涸。” 其中初頌顯示總苦,所餘諸頌顯示別苦。勞為食故,遍處馳求。畏謂由見,執劍杵索諸士夫故,而起畏怖。下劣捐棄,謂隨意棄。夜分者,謂至夜間其口燒然。口中燒燃者,謂隨所食皆燒其口。受用謂食。 如上所釋。 眼如惡毒之所燃燒,甘涼泉河悉當枯竭。又於一類顯似猛焰,火炭充滿。又於一類顯為膿河,種種穢蟲彌滿流注。是釋中說。 餓鬼眼睛猶如惡毒燃燒之火焰,僅須略視,清涼甘甜的泉河都會枯竭無水;又有一類餓鬼,雖見清澈泉河,待其趨近時,泉河即顯現如猛烈火焰,彼中充滿火炭;又有一類,待其靠近江河欲飲水時,泉河即現為膿河,內有種種穢蟲充滿流注。以上是根據《親友書》注釋宣說。 以下逐段解釋《弟子書》教證: 《弟子書》亦云:“猛渴遙見無垢河,欲飲馳趣彼即變,雜發青汙及爛膿,臭泥血糞充滿水。” 《弟子書》亦云:“餓鬼被猛渴逼迫之故,其心識前第一刹顯現遠方有清澈江河,便欲前往飲用,待其奔向江河時,第二刹那以惡業力,江河遂成充滿亂髮、青汙、爛膿、臭泥、鮮血、糞便之河水。” “猛渴”即餓鬼苦受,此為出現幻覺之原因;“遙見無垢河”即以食欲所現之幻覺;“彼即變”以下,是以惡業力所現雜染之境界。 “風揚浪灑山清涼,檀樹青蔭末拉耶,彼趣猛焰遍燒林,無量株杌亂雜倒。” 前兩句為幻覺,後兩句是以惡業力顯現之景象。“株杌”即無枝枒之枯木。“末拉耶”,義為妙園。 “夏天,餓鬼被熱苦逼迫,見涼風揚起波浪灑在山崖上,一派清涼景象,山上檀香樹林鬱鬱青翠。當餓鬼趣近林園時,四處驟起猛烈火焰,焚燒整片樹林,無量株杌,或倒或斜,或剩餘燼,一片狼藉。” “若奔畏浪高翻滾,泡沫充溢大水藏,彼於此見熱沙霧,紅風猛亂大曠野。” 前兩句為幻覺,後兩句是惡業力顯現之景象。 “此等餓鬼又見大海中波浪洶湧,高高翻滾,五彩繽紛的泡沫充滿大海,然彼等趣近時,卻見到以捲著熱沙霧的紅風猛烈吹刮的大曠野,極為恐怖。” “此住其中望雲雨,雲降鐵箭具炭煙,流飛熾炎金剛石,金色電閃降於身。” “此等餓鬼受熱沙紅風襲擊,企望空中雲雨從天而降,然而從雲層中卻降下鐵箭、冒煙之火炭、熾燃炎熱如流星般飛逝之金剛石,穿梭於虛空,如金色閃電般,撞擊餓鬼身體。” “熱逼雪紛亦炎熱,寒迫雖火亦令寒。” “以惡業力之故,餓鬼被熱苦逼迫之時,冬季大雪紛飛,亦覺十分炎熱;被寒苦逼迫之時,夏季炎熱之火,亦覺極其寒冷。” 以下總結: “猛業成熟所愚蒙,於此種種皆顛倒。” “由於猛業成熟,導致心識愚蒙,所見所想之種種皆是顛倒。” 以上宣說種種餓鬼顛倒境界,譬如,清水變為膿血,波浪現為紅風,冬感飛雪炎熱,夏覺火焰寒冷等,此等顛倒之因不在外,唯一在心。因此,以猛業成熟所愚蒙的迷亂識前,以習氣力即會顯現如此顛倒之境界。故餓鬼界並非他法所成,唯是慳貪所作。 “針口無量由旬腹,苦者雖飲大海水,未至寬廣咽喉內,口毒滴水悉乾銷。” “餓鬼口如針眼般微細,腹部卻巨達無量由旬,此等受苦者即便能飲大海之水,然尚未入到寬廣喉中,早已被口中毒火燒得滴水不剩。” 辰五、餓鬼壽量 其壽量者,《本地分》及《俱舍論》說:鬼以人間一月為一日,乘此自年能至五百。《親友書》云:“常無間息受眾苦,由其惡行堅業索,繫縛一類有情壽,五千及萬終不死。”其釋說為一類餓鬼壽量五千,或有一類壽量萬歲。 餓鬼壽量,《瑜伽師地論·本地分》與《俱舍論》皆云:以人間一月為一天,如是計量,餓鬼壽命可達五百歲。(相當人間一萬五千歲) 《親友書》說:“餓鬼恒常不斷地感受眾苦,被惡行堅固之業索繫縛,有一類餓鬼壽量是五千歲,亦有萬年不死而一直受苦者。”《親友書》注釋中說:一類餓鬼壽量是五千歲,又有一類壽量為一萬歲。 卯四、三惡趣眾生身量 《本地分》說:“三惡趣中身量無定,由其不善增上力故,大小非一。” 《本地分》中說:“三惡趣有情身量無有定準,由有情不善業之力,導致身量大小不一。” 譬如,魚類中最大之摩竭大魚,在《四分律》中說:“身體長達三百或四百由旬,乃至極大者長達七百由旬。”《阿含經》上說:“眼如日月,鼻如大山,口如赤穀,傍生中受報極小者,形如微塵,凡夫肉眼根本不見。” 卯五、攝義分四:一、乃至未生體驗之間須修習 二、生體驗後亦當修習 三、教誡須閱讀經藏而思惟 四、思惡趣苦應發之心 辰一、乃至未生體驗之間須修習 若思如是惡趣眾苦,應作是念,現在探手煻煨之中住一晝夜;或於嚴冬極寒冰窟裸而無衣,住爾許時;或數日中不用飲食;或蚊虻等哳咬其身,尚且難忍,何況寒熱諸那落迦,餓鬼傍生互相吞啖,是等眾苦,我何能忍? 若思惟上述三惡趣眾苦,當起是念:現在我將手探入熱灰中,過一日一夜,尚無法忍受,我豈能忍受八熱地獄中長時受苦?嚴冬我坐在極寒冷的冰窟中,赤身裸體,住一日一夜,尚無法忍受,我豈能忍受八寒地獄中長時受苦?我幾日不飲不食,尚難忍受,我豈能忍受餓鬼界中常與饑渴相應?現在被蚊蟲叮咬,尚難忍受,我豈能忍受墮為傍生,為猛獸吞食? 度現在心,乃至未能轉變心意,起大怖畏,應勤修習。若雖知解,或未修習,或少修習,悉皆無益。 “度”即衡量。 以上述方式衡量現在之心,乃至未能改變心意,發起大怖畏之間,應當精勤修習。若雖知解,然自未修習,或僅稍微修習,皆無利益。 以下引公案說明: 如《事阿笈摩》說:慶喜妹家二甥出家,教其讀誦,彼讀數日,懈怠不讀,附與目犍連子,仍如前行。慶喜囑曰:“應令此二意發厭離。” “慶喜”即阿難。 如《律本事》所說:阿難尊者妹妹家有二子出家,阿難尊者負責教其讀誦。才學幾日,兩外甥便懈怠不讀,阿難便將二子托附給神通第一的目犍連,但依舊如此,無甚改變。阿難囑咐目犍連說:“汝當設法令二子發起厭離心。” 以下便是目犍連以方便度化二子的故事。 目犍連子引至晝日所經處所,化為有情大那落迦,彼等聞其斫截等聲,遂往觀視,觀見斫截所有眾苦,又見彼處有二大鑊,湧沸騰然。 目犍連尊者將二子引至白天須經之處所,並以神通力將此處化現為一座有情大地獄。二子路過時,聽到陣陣砍劈、割截等聲響,便上前觀看,結果觀見有情遭受砍斫之苦,又見彼處有兩口大鍋,其內熱油沸騰翻滾。 問云:“此中全無入者耶?”報云:“阿難陀有二甥,既出家已,懈怠廢時,死後當生此中。”彼二慌恐,作如是念:設若知者,現或置入。次返目犍連子處,詳白所見。 二子便問:“此油鍋內無有情進去嗎?” 獄卒說:“阿難有二外甥,出家後整日懈怠,浪費時光,彼等死後便生此中。” 二子聞後,極其恐慌,心想:“若知我倆即阿難外甥,可能現在即被放入油鍋。”故二子速返目犍連處,向尊者詳稟今日所見之事。 目犍連子告云:“二求寂,若此過患,若餘過患,悉是由其懈怠所生,當發精進。”彼二遂發精進,若未食前,憶念地獄,則不飲食;若於食後而憶念者,即便嘔吐。 “求寂”即沙彌之義譯。 目犍連尊者就此告誡:“二位小沙彌,此種過患,或餘過患,皆由懈怠所引生,汝等應當發起精進心。”二沙彌由見苦而懼苦,以後便發起大精進,一改以往懈怠。若於飯前憶念起地獄,便無食欲;若於飯後憶念起地獄,當即嘔吐。 目犍連尊者初見成效後,再作第二方便: 又引至餘晝經行處,於餘一處,化為諸天,彼由聞其琵琶等聲,遂往觀視,見有天宮,天女充滿而無天子,問其無有天子因緣,答云:“阿難陀有二甥,既出家已,發勤精進,彼二死後,當生此中。”彼二歡喜,還白目犍連子。 目犍連尊者又將彼等引到另一白天經行之處,且以神通力將此處化現為諸天。彼二人聞見琵琶等美妙樂聲,甚是好奇,便前往觀看,觀見一座莊嚴天宮,裏面充滿天女,卻無天子。二人便問此事原因。天女答道:“阿難二外甥出家後,發起精進,二人死後,將轉生此處。”兩沙彌知後,心極歡喜。返後將此次經歷亦告知目犍連尊者。 教曰:“二求寂,若此勝利,若餘勝利,悉從勤發精進而生,應發精進。” 尊者應勢利導二子:“小沙彌,此類殊勝利益,或餘殊勝利益,皆從勤發精進產生。汝等應當發起精進。” 次發精進受聖教時,見如前引,真實相應經中宣說,從諸善趣而生惡趣。問云:“聖者,我等若從人天之中死後,復生三惡趣耶?” 在尊者循循善誘之下,二子從此發起大精進。彼等聽受聖教傳承時,聞見具真實義之經典中“從諸善趣而生惡趣”之文句,心生疑惑,便問目犍連:“聖者,我等從善趣人天中死後,是否仍須轉生三惡趣?” 告云:“二賢首,乃至未能斷諸煩惱,爾時於其五趣生死,如轤轆理,應須輪轉。” 尊者告之:“二位賢首,乃至未斷煩惱,爾時決定須要在此五趣生死中,如水車般上下不停輪轉。” 彼二厭離,作是白云:“今後不行諸煩惱行,惟願為說如是正法。”目犍連子為說法已,證阿羅漢。 二沙彌聞言,便厭離輪迴,如是表白:“我等今後定不作煩惱行,唯願聖者為我等宣說如是正法。”目犍連見法器成熟,便為二人說法,說法後二人皆證阿羅漢果。 宗大師以此公案引出評論: 是故能滅懈怠,能發精進,勤修正道,策發其意,令希解脫,及證解脫,其根本因者,謂讚修苦。縱有大師現住世間,於此教授,更無過上而可宣說,即於此中,發生下中士夫意樂,次第極顯。 由此公案,我等可體會:能滅除懈怠,能發起精進,勤修正道,策發道心,令心希求解脫,以及證得解脫,此一切之根本因,正是修苦。即使大師佛陀現在安住世間,對此方面之教授,亦無超勝修苦之法可以宣說。正是在修苦中,將會發生下士與中士意樂,此道次第極為明顯。 以下再說一則公案,此公案前半部分出自《釋門自鏡錄》,後半部分引自《高僧傳》。 晉朝有一沙門,名慧達,在家名劉薩河,西河離石人。在家喜好打獵,三十一歲時,暴病而亡。時身體尚軟,家人不敢處理。至第七日,薩河甦醒說:臨終時,見有二人將我綁住,徑往西北方向去,路愈來愈高,待路稍平時,兩旁排有樹木。我見一人持弓帶劍,攔路而立。他指著兩人說:“將薩河帶到西邊。”在西邊,我見甚多房屋。不久,見兩沙門對我說:“你認識我否?”我說:“不識。”沙門說:“現在你應皈命釋迦佛。”我便依言心中發願。如是隨沙門走,遙見一座大城,形如長安城,然顏色甚黑,此即鐵城。鐵城中所見之人,身體龐大,膚如黑漆,頭髮披散,拖於地上。沙門說:“此即地獄之鬼。”城中極冷,有冰如石飛散,碰頭頭便斷,碰足足亦斷。兩沙門說:“此即寒冰地獄。”時我便自責,亦能知宿命,知二沙門昔於維衛佛時是我師父。時我作沙門,因犯俗罪,不能受戒。雖然佛出現世間,竟不能見佛。後再得人身時,有一世生於西南羌族中,現在出生晉地。後我又見刀山地獄,次第經歷,見眾多地獄。獄獄之間,地界不同,不會錯亂。獄中人數眾多,無法計量。受刑方式大致如經上所說。 未久,現金色,光極明亮。有一身逾兩丈之人,相好莊嚴,周身金色,左右人說:“此乃觀世音菩薩。”人們皆起身頂禮。我頂禮後,菩薩為我說法,說有十多句。菩薩又說:“汝本應歷劫備受罪苦,因曾聞佛法,心生歡喜。今須受一次輕報,即可免除,而得復活,可作沙門。” 時又遇人對我說:“在襄陽時,你為何殺鹿?”我跪著回答:“別人殺鹿,我僅加槍而已,我又不曾吃肉,為何須受果報?”時在地獄中,我見襄陽射鹿之地,山林水草地,宛然目前,所騎黑馬皆會說話,彼等皆證明我殺鹿之年月時日,我懼而無法答。不久,有人以鐵叉刺入我身體,置於鐵鍋熱湯中,我見身悉糜爛。有風吹著身體,忽又恢復如初。有人對我說:“你又殺野雞,亦曾殺大雁。”說完又以鐵叉刺我,放入大鍋熱湯中,如前般糜爛。如是受罪後,方派人送我,行至一座大城,內有人住,對我說:“你受輕報,又能復生,唯仗福力,今後莫再造罪。”於是派人送我,我遙見自身,不欲回來,然被送者一推,心便附在身上活轉過來。 在《高僧傳》中還說到:時在地獄中,沙門對其說法教誡,命其出家,去丹陽、會稽、吳郡禮阿育王塔像,懺悔罪業。薩河醒後,便出家修道,改名慧達,在福業上極其精進,且唯以禮懺為最要修行。 晉朝寧康年間,其至京師。時皇帝在長幹寺修有三層塔,塔建成後,每晚放光。慧達上城樓觀看,見塔頂有不同光色,便前去恭敬禮拜,早晚極為誠懇。一晚,其見塔下,時有光明放出,遂命人挖掘,挖至一丈深時,得三石碑。石碑中有一鐵函,鐵函中又有銀函,銀函中又有金函,金函內藏三顆舍利,且有頭髮指甲,頭髮長達幾尺,卷起便成海螺形狀,光色炫耀,此即周敬王時期,阿育王所造八萬四千塔中一座。 慧達後又至吳縣(今蘇州一帶)禮通玄寺石像,此像極其靈異,慧達在通玄寺前後住三年,每日晝夜虔誠禮拜,從未間斷。不久又至會稽(今浙江紹興縣之東南)禮佛塔,塔亦為阿育王所造,年遠失修,僅剩塔基。慧達奮發,攝心觀想,見遺塔發出神光,由此修復。時鳥類不敢逗留其上。凡近寺院,獵人與漁民皆無所獲,獵人打不到野獸,漁民捕不到魚。 慧達禮拜塔像,屢現瑞相,精勤努力,終年亦未改變。後不知所蹤。 慧達經歷地獄苦後,幡然懺悔,發起大精進。其以佛像佛塔為所依,多年始終虔誠敬禮懺罪,得大感應。能發起如此勇猛懺悔之心,關鍵即因親受地獄苦,起大怖畏心,以懼苦心自會遠離懈怠,發起真實出離心、歸依心與行善之心。 以下宣說緣苦修心之修量。 淨修心量,亦是乃至未起如是意樂以來,應須恒常勵力修習。 修心之量,即乃至自相續未發起如是意樂以來,應須恒常努力修習。 “如是意樂”指下中士意樂,即如公案中阿難外甥之意樂。 內鄔嗉巴亦云:應觀能生彼中之因,先作未作,現作未作,為念不念,當來應作。若先已作,或現正作,或念後時,而當作者,則當生彼。若生彼中,爾時我當何所作耶,我能忍乎?作是念已,作意思惟,必須令其腦漿炎熱,起坐慞慌,無寧方便,隨力令發畏怖之心。 內鄔素巴亦說:當反觀自己轉生惡趣之因,以往作未作過,現在作未作,將來是否欲作。若以往已作,或現在正作,或尚有將來作之想法,如是便會轉生惡趣。若轉生惡趣,彼時我當何為?我能否忍受?如是思已,作意思惟,定須令自己腦漿發熱,坐立不安,無法安心,須如此隨己能力發起畏怖心。 能生起如是畏怖之心,即為修苦到量。 辰二、生體驗後亦當修習 此是切要。現得善身,若如是思,能淨先作,未來減少。先所作善,由猛欲樂發願令轉增長繁多,諸當新作堪能趣入,則日日中能使暇身具足義利。若於現在不思彼等,墮惡趣時,雖求從彼畏怖之中,救護依處,然不能得。爾時於其應不應作,無慧力故,不能取捨。 此修苦極為迫切須要,與我等修行息息相關。從正面而言,現已得善妙人身,若如是思惟,能清淨以往所作惡業,未來惡業亦因以怖畏心防護而減少。以往所作善法,由於以猛利欲樂發願,能令其輾轉增長繁多,未來應新作之善法,心亦堪能趣入,如是每日中皆可令暇滿人身具足真實義利。相反,若具能力時,不思惟此等,來世一旦墮入惡趣,雖欲尋求從惡趣怖畏中救護之依處,然亦不可得,爾時對應作不應作之學處,因無智慧力之故,根本不能取捨。 以下引《入行論》證明此點。 如《入行論》云:“若時能行善,然我未作善,惡趣苦蒙蔽,爾時我何為?” 誠如《入行論》所說:“若在有能力、有機緣行善時,然我未行持善法,將來墮入惡趣,心識被痛苦蒙蔽,無法轉動,爾時我能有何作為?” 又云:“誰從此大畏,能善救護我,睜其恐懼眼,四方覓歸依,見四方無依,次乃遍迷悶,彼處非有依,爾時我何為?” 《入行論》又云:“在惡趣中,誰能從此種大怖畏中救護我?睜開恐懼之眼,四處尋找歸依處,然見四周皆無依處後,自心周遍迷悶,若惡趣中無依怙,爾時我能有何作為?” “故自今歸依,諸佛眾生怙,勤救眾生事,大力除諸畏。” “從輪迴與惡趣中救拔之依處別無其他,故自今日起,我對一切眾生之依怙、具有以大悲不越時精勤救度眾生之事業、並以大力能除一切怖畏之殊勝依處——諸佛如來,全身心歸依。” 辰三、教誡須閱讀經藏而思惟 此僅粗分,廣如《念住經》說,定須觀閱,數數觀閱,於所觀閱,應當思惟。 上述三惡趣苦僅為粗略說明,廣說則如《正法念住經》所說,不閱則不了知,故定須觀閱,僅閱一二遍亦不能記住,故應數數觀閱,而且若不思惟修習,則對心相續不起利益,故對所閱內容,應當數數思惟修習。(《正法念住經》在《大正藏》第十七卷中,經文共七十卷。) 辰四、思惡趣苦應發之心分三:一、由思惡趣苦而發懺悔心 二、由思惡趣苦而發出離心 三、由思惡趣苦而發大悲心 巳一、由思惡趣苦而發懺悔心 唐代時,慧信與樹果自小出家,住西京勝業寺。某年五月,忽被冥官提去,見閻羅王。王問:“爾等在生時,作何修行?”慧信說:“念《法華經》三至四卷。”王合掌恭敬道:“放了二人,領去觀看受苦之處。”(可見閻羅王亦敬善人,若在世日日修善,將來便不會恐懼。)如是便徑往西南方向走。至一大門北院,見有一棟頗長房屋,木板作牆,牆上多洞,每一洞內,皆有僧人頭。二人見同寺僧人大諒,頭伸出洞孔,見慧信與樹果,大諒便啼哭驚叫,慘狀難以具述。大諒曾檢校修理大殿中三尊大像,因私用修像物,被冥官追攝。(為常住發心、為三寶作事的道友們,於此處定須謹慎小心。若私用三寶財物,將受地獄果報。)板牆每個孔洞旁皆有獄卒,長相恐怖,手持尖刀割頭,血污狼藉。後獄卒又將頭安好,叫道:“復活!”之後,頭又伸出孔中,少頃,便已反復一、二十次。 二人繼往西行,此次見殺生吃肉受罪之處,彼處有無數僧人被割截,大聲慘叫,聲懾人心。生前為吃肉所傷眾生,均來索命,分食彼等肉血。又見同寺寺主智感、維那阿六,皆被綁縛,獄卒審問二人有關吃肉、濫用僧物之罪業。 此時,慧信與樹果忽被人推入一深黑坑內。不久甦醒,全身流汗,心魂無主。後不到一月,大諒便亡,智感亦慘痛暴死。阿六發心懺悔,一直不出門,讀誦一切經,日夜精進懇切。彼數見冥司,命二黃衣人騎白馬擒彼。然至阿六門內時,一人說:“大大發心,日夜不捨,讀一切經,當可赦免。” 如是往復三、四次,親見阿六精進懺悔不間斷,便未出事。 此公案中,大諒與智感因生時造下地獄業因,地獄相已現前,然仍未覺悟,未及時懺悔,勵力修善,未滿一月便入地獄。我等薄地凡夫有生之年不能安穩而住,因地獄業極易造就,前生今世所造極多,一息不來,便墮地獄,故離地獄極近,僅一息之遙。趁存活時,應立即修行,不可再懈怠延誤,否則,地獄即在眼前。公案中阿六乃我等榜樣,雖造重惡,然能覺悟,對地獄苦起大怖畏心,此後一心懺悔,一直不出門,抓緊時間日夜精進,懇切修行。故能淨除業障,增上福德力。因此,思惟惡趣苦極為切要,可發起懺悔心、精進心,斷除懈怠,勇猛行善。確如宗大師所言,思惟痛苦,能淨除先作惡業,未來亦會減少,且由猛利欲樂,能令心趣入新作善法。 以下再以一則公案警示學人: 宋代智達,永徽三年六月時病亡。體尚暖熱,故未大殮,延長二日。其氣息稍回,至第三日,便能說話,其言:初時,見二黃衣人,一人站於門外,一人徑趣床前說:“上人該下地上路了。”我說:“我體虛弱,走不動。”此人便道:“可坐車。”車輛不久便到,我登上車,意識恍惚,不再見家人房舍與所坐之車,視野中,唯見一片荒涼曠野,路途艱難,二人一直趕我走,未曾休息。如是到一扇朱門前,牆門甚是華麗。至堂下時,見堂上坐一貴人,相貌威嚴,左右有百餘位士兵護衛,皆身著紅衣,手持刀,排列森然。貴人見我,便嚴肅道:“出家人豈能具如此多過失?” 我說:“不記得自己作過罪業。” 貴人問:“誦戒,汝虧廢否?” 我說:“初受具足戒時,確實常誦。後專門轉經,故有虧廢。” 貴人又說:“作沙門不按時誦戒,極不如法。”然後對人說:“可送去受刑,然勿令受大苦。” 如是,有二人將我帶走,約行數十里路,聞見巨大聲響,愈往前路愈黑暗。後至一扇大門前,門高數十丈,色甚黑,此即鐵門。 我心想:“此即經上所言之地獄!” 我甚是恐慌,悔在世時,不修善行。(智達此時方生強烈後悔心,其具大善根福報,能重報輕受,出離地獄。若不具如是條件,一旦入地獄,確實後悔莫及。故宗大師說:若現在做人時不思惟三惡趣苦,一旦墮入地獄,再欲尋求救護之依處,則不可得。)我進入房門,聲音漸大,靜聽方知是人叫喊之聲。不時有火光飛濺,乍滅乍揚。又見有數人反綁入內,後有數人拿鐵叉猛刺,血如泉湧。進門兩百步左右,見一物形如米囤(即裝糧食之器物),高有丈許。二人過來擒我,拋入囤內。內有火焰燃起,熾烤我身,半身燒爛,痛不欲生,我從囤上落地,悶絕久已。二人又將我帶去,見有十餘口大鍋,鍋內皆在煮罪人。人在鍋中隨沸水上下出沒,旁邊有人以鐵叉刺彼等。也有人攀鐵鍋邊緣而出,雙目糜爛突出,舌伸有尺許,身肉皆已腐爛,然仍不死。眾多鐵鍋皆滿,唯有一空鍋。二人說:“上人現在應入此鍋。”我聞言,便哀求二人:“爾等容我暫拜佛陀。”即至誠禮佛,願消此苦。我伏地食頃,得三寶加被,原先景象忽爾不見,唯見平原樹林,風景清明。(人逢苦難之時,能激發強大心力,智達親見地獄苦相,萬分恐懼,故以怖畏心引發強烈歸依。佛之大悲周遍一切,至誠祈禱,即得佛陀加持。)二人繼續引我前走,到一座樓下時,上面有人說:“沙門感受輕報,可喜可喜。”我在樓下,不知不覺便甦醒過來。 以下再說一則公案: 唐代,有一僧人名玄真。幼年依止名師,少時便頗具見識,名揚地方。一次患熱病,過午愈發厲害,便數數破了齋戒,未能改正。永徽三年,在勝光寺聽《涅槃經》,至五月十七號,忽於白天睡覺時,冥冥中似死了一般,全身變冷,氣息亦漸微弱,旁人不敢觸動。過了一晚,甦醒過來,恐懼萬分,汗流浹背,顫慄不已。其自言:“我見冥官呵責我破齋罪業,讓我受餓鬼身。時我悲傷悔恨,我說:‘我得熱病甚苦,非是故意,若能開恩,將為百僧供養,今後,不敢再破齋。’” 玄真回陽後,按承諾捨盡資具,供養僧眾。過些時日,其誓願仍不能保全。顯慶五年八月,再次被冥官追攝。冥官問道:“汝還敢再來?”言畢命兩人將其帶至北面,彼處有幾重坑澗,荊棘稠密,兩人將其趕入,令從荊棘中走過,時被刺得血肉流離,體無完膚。過荊棘叢後,又見上千餓鬼,相貌憔悴,咽喉細如針眼,皆在爭搶膿血,玄真再看自己,已成鬼相,極為恐懼,因此懺悔投地,不覺口裏念佛,尚未起身,前面景象悉已消失。(如宗大師所說,由畏苦,便會發起猛利真歸依。)兩人又將其帶回。閻羅王問:“你見何境界?”玄真叩頭自責,發誓永遠改正,如是便被放回。此後再無退轉。 聞此公案,學人當有所覺悟,自己所受三乘戒律、承諾誓言,須善守護。若受後以放逸不憶念、不防護,隨意破損,實則皆在造惡趣業因。日夜所行,有多少違背戒律、違背誓言,即已種下爾許惡趣種子。若不發露懺悔,死後必轉惡趣,長時感受劇苦。惡趣中唯有受苦,無正法光明,極難再得如是妙身。寂天菩薩說:“已作地獄業,何故安穩住?”我等已造眾多惡趣業因,今當誠心懺悔前惡,發誓不再造作。此點極為重要。若無強烈後悔心,又無將來不造之誓願,則宿惡不能破除,未來仍繼續造作,下世必定轉入惡趣。 菩提道次第廣論講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