菩提道次第廣論講記 巳二、思惟活緣極少 活緣即資助生存之因緣。 現是五濁極濃厚時,修集能感長壽久住大勢妙業,極其稀寡;飲食等藥勢力微劣,故皆少有能治病力;諸所受用安然消後,能長身中諸大種分,勢用虧減,故難消化,縱能消已亦無大益;資糧寡集,惡行尤重,念誦等事,勢力微劣,故延壽等極屬難事。 現今為五濁極濃厚時,修集能感長壽久住之大勢妙業,極其稀少;飲食等藥物勢力微劣,故皆少有治病能力;所受用食物,在安然消受後,能長養體內四大種之能力減弱,故極難消化,即使消化,亦無大利益;以平時資糧極少積集、惡行嚴重,故念誦長壽咒、長壽經等法事,力量極微,由以上因素,延長壽命等極其困難。 由於時代惡濁,眾生內在福報下劣,相應的外在士用果亦極下劣,飲食藥果等皆無精華,少有營養,難以治病養身,從內相續而言,極難修集大福業,念誦力量微弱,故活緣極為稀少。 解釋五濁與五濁極濃厚時: 1、五濁:從住劫人壽二萬歲起,有五種渾濁不淨之法,即劫濁、見濁、煩惱濁、眾生濁、命濁。 (1)劫濁:人壽二萬歲以後,見濁等其餘四濁生起之時代。 (2)見濁:劫濁時,眾生相續中強烈生起身見、邊見等惡見。 (3)煩惱濁:劫濁時,眾生相續中強烈生起貪嗔癡等一切煩惱。 (4)眾生濁:劫濁時,眾生為見濁與煩惱濁之結果,人間果報逐漸衰退,心識鈍劣,身體弱小,苦多福少。 (5)命濁:亦為見濁與煩惱濁之結果,壽命逐漸縮短,最終縮至十歲。 五濁關係:五濁中,劫濁為總相,其餘四濁乃別相。劫濁無自體,唯以其餘四濁假立劫濁之名,即劫濁中有見濁等四濁,以四濁之故,安立為劫濁。其餘四濁中,以見濁、惱濁為濁之自體,由此二濁造成眾生濁與命濁; 2、五濁極濃厚時:五濁始於人壽二萬歲,起初五濁程度輕微,隨著時代逐漸演變,五濁增上,至末法時代,更為增長,故名五濁極濃厚時,亦名“五濁增時”。 巳三、思惟活緣亦成死緣分二:一、活緣轉成死緣 二、活緣無可信任 午一、活緣轉成死緣 又諸活緣,亦無不能為死緣者,為不死故,求諸飲食房舍伴等,此復由其受用飲食太多太少及不相宜,房舍倒塌,親友欺侮,是等門中而成死緣,故實不見有諸活緣非死緣者。 所謂活緣無不能成為死緣,即為生存之故,尋求飲食、住房、朋友等,反而由此成為死亡因緣。即受用飲食本為活命,反而以食多食少或食不相宜,成為死緣;尋求住房本為禦寒避暑,擋風遮雨,反而因房屋倒榻等喪命;覓親求友,本為扶助生活、事業等,反而遭親友欺辱等,成為死緣。因此,活緣往往皆成死緣,確實難見活緣不成死緣之事。 以上從活緣轉成致死因緣而言,以下再說活緣無可信任。 午二、活緣無可信任 復次存活即是趣向於死沒故,活緣雖多,然無可憑。 而且,存活本身即為趣向死亡之故,活緣縱多,亦無可信任。 以喻闡明:譬如將油燈置於無風處,似乎是維持燈火,實為令油燈點點燃燒,趣向滅亡之緣;花草缺水,會乾枯而死,澆水護養花草,看是活緣,然換一角度,亦不可信任,因以澆水令花草不斷生長,亦是速趣死亡。 舉例說明:譬如受用飲食,精挑細選,均衡營養,以為此是延壽之緣,實際觀察,亦是趣向死亡,因為飲食過程,即體內不斷消化、吸收之運動過程,而運動本身也在消耗生命有限之能量,所吸收的營養,亦均耗於身心運動上,皆為趣向死亡。 《寶鬘論》云:“死緣極眾多,活緣唯少許,此等亦成死,故當常修法。” 《寶鬘論》云:“死緣極其多,活緣唯是少許,而此等活緣亦成為死緣,故當恒時修法。” 思惟上述道理,便可了知,內外因緣悉為致死因素,此生命唯是壞滅之本質,無絲毫保障。如是明瞭後,智者唯應修習正法,此是唯一可以信賴之處。 巳四、總結: 1、所依身,死緣極多、活緣極少(所立),因為具有有心、無心極多死緣,且五濁極濃厚時,活緣極少,活緣亦無不能成為死緣之故(能立)。眾多經論皆云人身速死,若究其因,即死緣極多。 2、死期不定(第二種根本),以死緣極多、活緣極少故(第二因相),如油燈處於大風中(比喻)。 辰三、思惟身體極微弱故死無定期 思惟其身極微弱故,死無定期者,身如水沫,至極微劣,無須大損,即如名曰芒刺所傷,且能壞命,故由一切死緣違害,是極易事。 思惟身體極其脆弱而死無定期者,即思惟身如水泡,極為脆弱,不須大損害,即如芒刺小傷,亦能摧壞命根,故由一切死緣違害命根是極易之事。 《親友書》云:“七日燃燒諸有身,大地須彌及大海,尚無灰塵得餘留,況諸至極微弱人。” 《親友書》說:“劫末七個太陽懸空,燃燒諸有情身,彼時大地、須彌及四大海皆被燒盡,不留顆塵,何況至極微弱之人身?” 對此總結: 1、身體極為微弱(所立),以無須大損,僅以芒刺即可毀壞命根之故(能立),如大水所淹火星,大風所吹雲霧,重壓下之雞蛋,烈火中之水滴。 2、死無定期(第二種根本),以身體極為微弱故(第三因相)。 卯三、決斷從現在起修習正法 如是思後,不見死主何時決定壞其身命,莫謂有暇,應多立誓,決從現在而修正法。 如是思惟死無定期後,當想:不知死主何時決定毀壞我身命。莫以為尚有閒暇,應當反復立誓,決定從現在起修習正法。 如《迦尼迦書》云:“死主悉無親,忽爾而降臨,莫想明後行,應速修正法,此明後作此,是說非賢人,汝當何日無,其明日定有。” 如《迦尼迦書》所說:“死主與誰皆不沾親,從不預約忽然降臨,莫想明後天再修行,應當立即修法。若說‘今日行餘事,明後日再修法。’定非賢人,因為如是拖延,當汝某日歿亡時,次日定留下無法完成之修法。” 瑜伽自在吉祥勝逝友慶喜亦云:“國主所借身,無病衰樂住,爾時取堅實,病死衰無畏,病老衰等時,雖念有何益?” 瑜伽自在吉祥勝逝友慶喜亦云:“國主!此四大假合暫借之身,在未病、未衰老、身心樂住之時,應當攝取心要,即應攝取於病死衰時無畏之堅實,否則病、老、衰降臨時,即便欲修又有何益?” 身體本自具有,為何稱為所借之身?若身為己有,為何死時帶不走絲毫,故身體非受我等支配,唯是隨惑業而轉,一旦業力成熟,不欲病須病,不欲老須老,不欲死須死,是故此身無法保有,暫時借用幾十年而已。 為何須於身心樂住時攝取心要?因年輕健康時,身心堪能,精力旺盛,此時作聞思修,能取得心要,而無畏於老病死。反之,少壯未努力,一旦老病死衰降臨,身心不堪能,欲修亦無力。故須於身心樂住時,取得心要。 三根本中極重要者,厥由思惟死無定期,能變其心,故應勵修。 三根本中極為重要者,即是思惟死無定期。乃因思惟死無定期,能轉變自心,故應努力修習。 宗大師語錄中記有幾則問題,致當時行者。其中一則問道:“一、不僅口說無常,欲令無常法義深入有情心底,可取為修法者為何者?二、死亡無常中最鋒利之所緣,能刺入有情心,令之感動,而為諸經論所讚嘆之無常法為何者?”後來班禪·洛桑曲吉絳稱見此語錄後,答曰:“一、心中所修無常,乃念死九種因相,如師所說;二、所緣之中,能入我等心,而為諸經論所讚嘆者,乃死期無定。” 往昔,嘎當派諸格西臨睡時常思:不知明早是否須生火?故從不蓋火,且將碗扣放。當時藏人生活習慣,至晚必蓋火,以便次日生火。因為格西們常憶念死期無定,死亡隨時來臨,故無須籌備明日之事。古德一切時分中,唯對死亡起信,故能轉心。 過去有一寧敦大師,一次,侍者匯報預備夏天用木柴之事,大師說:“夏天你我在否尚不能保證,備之何用?果能活至夏日,到時再作商量。”故根本不考慮此等瑣事。 喀喇共穹格西在洞中修行時,洞口長有荊棘,常刮破衣服,起初格西欲砍荊棘,忽又轉念:“我或死於洞內,不知能否出去,唯修法最為緊要。”故一直未砍。格西出洞時又想:“不知能否返回洞內?”如是在洞中修行多年,直至獲得成就。 此等皆為由思惟死期不定而轉變內心之公案。 第三思惟死時除法而外,餘皆無益之三者。 第三思惟死時除正法外,其餘均無利益之三種因相。 寅三、思惟死時除法而外,餘皆無益分四:一、第一因相——以親友無益 二、第二因相——以財富無益 三、第三因相——以身體無益 四、決斷唯一以法為依處為怙主 卯一、第一因相——以親友無益 如是若見須往他世,爾時親友極大憐愛而相圍繞,然無一人是可隨去。 如是若見自己必須趣往他世,爾時親友雖然極大憐愛,圍繞於床榻邊,然無一人可隨己同去。 是故,親友皆須留在此世,死時於己毫無利益。 卯二、第二因相——以財富無益 盡其所有悅意寶聚,然無塵許可得持往。 “寶聚”為直譯,引申為財富。 盡其一生所有悅意財富,無微塵許可攜往後世,悉皆遺留此世。故財富於死時毫無利益。 卯三、第三因相——以身體無益 俱生骨肉尚須棄捨,況諸餘法。 “俱生骨肉”,即俱生而有之骨肉身軀。 一生時刻不離之俱生骨肉,尚須捨棄,何況其餘身外之物?故身體亦須留在此世,死時毫無利益。 由此三種因相,可知死亡決定是大分離: 是故現法一切圓滿皆棄捨我,我亦決定棄捨彼等,而赴他世。 是故,一生所愛之現法圓滿,決定將捨棄我,我亦決定捨棄此一切,而獨自赴往他世。 卯四、決斷唯一以法為依處為怙主 復應思惟,今日或死,又應思惟,爾時唯法是依、是怙、是示究竟所有道理。 應當思惟,今日或許會死,又應思惟,死時唯有正法是依處、是依怙、是救助者之道理。 “是示究竟”:藏文中為“救助者”之意,此處釋為“正法是指示究竟之導師”亦可。 “唯法是依是怙是救助者”:即第三決斷門,決斷唯一以法為歸依,為怙主。 《迦尼迦書》云:“能生諸異熟,先業棄汝已,與新業相繫,死主引去時,當知除善惡,餘眾生皆返,無一隨汝去,故應修妙行。” 《迦尼迦書》云:“能感今世諸異熟之先業已棄汝而去,此後與新業相連而被死主牽去時,當知於此關口,除善惡業外,其餘眾生皆須返回,無一人可隨汝赴往後世。(譬如遠行時,親友雖會送行,然皆返回,不會同往陌生之地,如是死時亦是“萬般帶不去,唯有業隨身。”)故從今起,須捨棄對現法之貪執,唯修有益於後世及究竟之妙行。” 《無常道歌》云:“管理萬戶人眾之官員,死時無權帶走一伙伴,亦無權享一口食物故,唯一有利正法勿退失。今生滅盡顯現業惑苦,雖多親友不能替一分,淚流滿面無可奈何故,如今精勤求法莫懈怠。” 吉祥勝逝友亦云:“天王任何富,死赴他世時,如敵劫於野,獨無子無妃,無衣無知友,無國無王位,雖有無量軍,無見無所聞,下至無一人,顧戀而隨往,總爾時尚無,名諱況餘事。” 吉祥勝逝友亦說:“國王,不論汝何等富貴,死赴他世之時,如被怨敵劫至荒涼曠野,孑然一身,無兒無妃,無衣無知心友,無國家無王位,生前雖擁有無量軍隊,此時不見不聞,下至無一人顧戀而隨汝同往後世。總之,爾時國王之名尚不隨往後世,何況餘事?” 寅四、攝義分三:一、“念死無常心”之修法及修量 二、一切聖言現為教授之修法 三、攝念死無常之義 卯一、“念死無常心”之修法及修量 如是思惟有暇義大而實難得,及雖難得然極易壞,念其死亡,若不勤修後世以往畢竟安樂,僅於命存引樂除苦者,則諸傍生有大勢力,尤過於人,故須超勝彼等之行,若不爾者,雖得善趣仍同未得。如《入行論》云:“畜亦不難辦,為是小利故,業逼者壞此,難得妙暇滿。” 如是思惟暇滿人身義大而難得,以及雖難得卻易壞,憶念此身之死亡,在擁有暇身之時,若不勤修“後世以往常常安樂之法”,僅對此世生存引樂除苦,則傍生亦具有大勢力,故須具有超勝傍生之行,若未如此,雖獲得善趣人身,仍同未得一般。如《入行論》所說:“現世謀生之事,傍生亦不難成辦,為此小利,為業所逼者毀壞此難得暇滿妙身。” 以是此心縱覺難生,然是道基,故應勵力。 因此,此念死之心,縱覺難以生起,然為道之基礎,故須勵力。 對無常是道基之義,《道炬論》中解釋道:“若未真正生起念死無常,無論作何種講聞修行,皆成現世作業,我等僧人一切修行皆依於此,故初修無常乃竅訣門。” 博朵瓦云:“除我光榮者,即是修習無常,由已了知,定當除去親屬資具等現世一切光榮,獨自無伴,而往他世,除法而外,皆無所為,不住現法,始得生起,乃至心中未能生此,是乃遮阻一切法道。” 博朵瓦尊者說:“能除我現世榮耀者,即是修習無常,因為已了知決定將遣除親屬、資具等現世一切榮耀,獨自一人無有伴侶而往他世,除正法外,餘者皆無幫助,由此不住現世之心始能生起。乃至心中未能生起此心,即是遮阻一切佛法之道。” 鐸巴亦云:“若能兼修積集資糧,淨治罪障,祈禱本尊及諸尊長,並發刻勤殷重思惟,雖覺百年亦不能生,然諸無常不安住故,略覺艱難即得生起。” 鐸巴仁波切亦云:“若能同時兼修積集資糧,淨治罪障,祈禱本尊與上師,並發起大精進,殷重思惟,雖覺“念死無常之心”百年亦不能生起,然諸無常(藏文為所作性)法並非不變安住之故,稍覺艱難,亦能生起。” 此“念死無常之無顛倒心”雖難以生起,然彼亦為所作性,並非常法,一旦能轉心之因緣聚合,定可令此常執心轉為“念死無常之心”。此能轉心之“因”即“刻勤殷重思惟三根本九因相”,“緣”為“積資淨障、祈禱上師本尊”。 於迦瑪巴請求另易所緣境時,重述前法。請其後者,則云後者全未能至。 當弟子向迦瑪巴大師請求改修所緣境時,大師重述前之無常法。弟子又求無常後之法,大師則云:“後者根本不能到達。” 如是自心若能堪任,應如前說而正修習。若不堪者,則隨其所稱,取三根本九種因相。 如是自心若能堪任,則應按前文真正修習。若心不堪能,則隨自己相應,將法歸攝為三種根本、九種因相,在九種因相中取相應內容修習。 觀現法中所有諸事,猶如臨殺飾以莊嚴,應當乃至意未厭離,數數修習。 觀現法中所有人事,皆如打扮莊嚴,趕赴刑場受死一般,乃至心未產生如是厭離之前,應當數數修習。 換言之,若見世間熱鬧之人事,皆如行將被殺仍作莊嚴一般,對此生起強烈厭離心,則為修習無常到量之相。 卯二、一切聖言現為教授之修法 若經論中,何處有說親近知識暇滿無常,諸法品類,皆應了知,是彼彼時所有行持,取而修習,乃能速得諸佛密意。餘處亦當如是了知。 經論之中,何處有宣說親近善知識、暇滿、無常之法類,皆應了知是在宣說彼彼時應作之行持,如是攝取而修習,則能迅速獲得諸佛密意。其餘法類亦應如是了知。 譬如,經論中有宣說親近善知識之法類,即應了知此非表面知識,而是宣說親近善知識時,學人所應行持之處,依此修習則易獲得諸佛心意。 在修習無常時,應將依教理抉擇及親自見聞之一切,在心中明顯現出,數數思惟,如是修法步步踏實。其餘觀察修亦應如是行持。 卯三、攝念死無常之義分五:一、念死無常之意義 二、修習方法 三、以聞思決定次第、數量並誓修 四、如何如理思惟 五、由九種因相決定三種根本 辰一、念死無常之意義 念死無常乃下士道之入門,亦即菩提三士道之入門,被譽為趣入一切圓滿之門。佛轉三次法輪,第一轉即四諦法輪,此法輪中,先說苦諦,苦諦第一行相即無常。由此可見,無常觀為入道根本。佛所說法,即四法印——諸行無常(“諸行”即諸三世遷流之有為法,其本質刹那生滅。)、有漏皆苦、諸法無我、涅槃寂靜,其中諸行無常置於首位,可見無常法在整個佛教之地位。 觀修無常之必要,即須生起無願三摩地,而無常觀為無願三摩地所依。眾生執著現世之根源是常執,彼等視三有諸法為常住之自性,故而耽著不肯放捨,如是以耽著現世而不趣向後世,以耽著三有而不趣向解脫法。因此,須先在此處轉變,即由觀粗無常了知現法死時無益,以此對現法無所願樂,令心趣向後世法;由觀細無常了知三有諸法刹那不住,第二刹那便成空無,以此對後世法無所願樂,令心趣向解脫法。故粗細無常觀為無願三摩地所依,以觀修無常可依次趣入中士道與上士道。 此處所修無常為粗無常,重點落在觀察身命之無常,之所以在此處修習,是因為凡夫執著最深者即是壽命,譬如為保全身體可以捨棄錢財名位,而為保全性命可以捨棄身體支分。若認為身壽是常法,則會為生命久住而傾注全力,以求財富、受用、名位等;相反,覺察到壽命無常,死期不定,必將重省人生意義。因為心中常懸“死亡”一事,故能厭離現世,一心為死亡而準備。 假如僅是外在諸法無常,而人壽為常法,我等必定仍然喜愛現法,因為無有死亡,何必擔憂後世之事。縱然山河遷變,滄海桑田,亦無切身關係,無法震動內心。因此,觀外器世界無常,觀人類社會無常,皆是類比,須聯想自己的生命無常。只有察知生命唯一是刹那生滅的自性,生必壞滅,死期不定,死時唯正法有益,才能轉變生存觀念。此轉念之處,即觀察到原以為堅實之法,毫無堅實;原先忽視之法,才具堅實,具體而言,死時現世財權名位、親友家庭、受用資具,皆無實義,原以為堅實之生存基礎,全為欺誑之自性;唯獨正法具有真實利益,於生之年唯有心上修習智慧與慈悲,方能利益死亡與後世。 若如理觀察死亡,死亡即會揭示現世欺誑之真面目,因為“死”意味著徹底瓦解現世一切,唯有心隨業力轉往後世,現世諸法無一可靠,從此深刻體悟到唯獨佛法具有實義。若未如是觀修死亡,則難以轉變常人觀念。 現世主義者認定生存最堅實之基礎,即財權名位、家庭親友等,人唯一依賴此等而生存。若無,便覺生活空虛,無法存活,然此實為深重之迷亂。稍思便知,此等均為脆弱無常之法,如浮雲、閃電一般,生存若基於此,豈有實義?一旦示現無常,爾時唯有感受分離之痛。死時脫去層層虛假包裝,最終一無所有,唯有赤裸裸的心識隨業風飄蕩。所謂我的名譽身份、我的職位愛好、我的住房小車、我的財富、我的傳記等虛偽包裝徹底瓦解,悉為業風吹散,然黑白二業卻絲毫不會空耗,最堅實者即在此處。智者皆於此處覺醒而趣入正法。如《集法句經》云:“智者達此悉滅壞,當住正法決定行,如見衰老及病苦,並見心離而死亡,勇士能斷如牢家,世庸豈能遠離欲?”《無常經》云:“外事莊彩咸歸壞,肉身衰變亦同然,唯有勝法不滅亡,諸有智人應善察。”智者觀察時,見到一切外法連同自身,皆為壞滅自性,唯正法不滅,故捨不堅,將人生轉入修法中。此轉變之來源,即是辨別不堅與堅實,唯有如理辨別,心中才會斷然決捨。 明白此理後,進而須確定當起何種念死之心。一般現世主義者的畏死心,實為畏懼捨離現法之心。此恐懼來自對現法堅固之執著,以此種顛倒執著對自他、來世暫時、究竟等全無利益,因為長期在現法——名利、受用等虛假基礎上安立生活,以此貪執力,到永別之時,便無法面對赤裸之自我、空虛之現實,此即是現世主義者之畏死,實則此種恐懼早已潛藏於心,唯存活時以眾多自欺方法掩耳盜鈴罷了,每當須要面對真我時,即以種種娛樂、無聊行動填補心靈之空虛。世界由此出現眾多娛樂場所、歌舞戲劇、節日筵席、旅遊文體,人們以此來忘卻死亡,忘卻生存之苦。然而至死之時,此種恐懼暴露無遺,無任何遮蔽之法,故世人最終皆深懼死亡。此非所應發起之畏死心。 此處所求並非拒絕死亡之心,而是坦然接受死亡之心。壽命本為生滅之法,縱不甘願,亦不能免於一死,故不必考慮死與不死,而須思索如何面對死亡,以及死後前程。生前若能修集正法,成辦增上生與決定勝之因,死時或死後即得安樂,若未成辦,必定感受大苦。因此,生存是為死亡準備,之所以畏死是因為未為後世成辦大義,無法坦然面對死亡。 世人畏懼死亡,是畏懼捨離原以為堅實的現世諸法,然現法本非堅實,畏懼有何用?修行人畏死,是畏懼未能成辦佛法堅實,以此畏懼而發奮以暇身攝取心要,故二者體相與作用皆不相同。 辰二、修習方法 未修死亡無常時,我等心念都被常執所自在,以此顛倒心誤認為一切現法具有實義,而隨貪嗔等煩惱,發起無量罪惡。所謂修心,即是要扭轉此常執心,數數觀想無常,若能如欲安住無常死想,以見現法均無實義,即能放下對現法的貪執,使心轉向後世,修持後世之義。故所謂修,即是將顛倒常執心轉為無倒無常心。若不修,則被常執束縛,趣入一切衰損;若修成,則被念死推動,可趣入一切圓滿。 萬法仗緣而起,緣聚則現,不聚則無。觀修無常亦必依仗緣起,“因”即數數思惟三根本九因相,“緣”即積資淨障、祈禱上師本尊,以因緣聚合,必生起無常心。若常執心為常法,則無法轉變,然其性亦為所作故,決定可轉。有為法本來生滅無常,凡夫顛倒,以非理作意串習成堅固的常執心,現在反轉過來,因上以如理思惟而串習,緣上以積資淨障為輔助,又得上師本尊加持,必能生起無常之心。因此,論中引鐸巴仁波切之語:“若能兼修積資淨障,祈禱本尊及尊長,並發刻勤殷重思惟,雖覺百年亦不生,然諸所作性不安住故,略覺艱難即得生起。” 辰三、以聞思決定次第、數量並誓修 此次第與數量,即由九種因相,思惟三種根本:一、思惟死亡決定;二、思惟死期無定;三、思惟死時除正法外,餘皆無益。大恩上師《文殊靜修大圓滿·手中賜佛》之前行中云:“人身難得:諸有緣者首應思惟:今已獲因緣量喻均極為難得,且能成就三士道菩提果位之暇滿人身寶,並且值遇具相善知識,宣說甚深妙法。具足此等順緣之時,須反復思惟,立誓毫不懈怠地勤修正法;壽命無常:思惟此身必定死亡、死期無定、死時除正法外,一切皆無利益之理後,當下決心勤修善法。”大恩上師之開示與宗大師意趣一致。 修無常之境,即人身之壽命無常;修之方式,即思惟三種根本;修之結果,即內心鬚髮起決斷,即決斷修習正法,決斷現在起修習正法,決斷唯以正法為歸依、為怙主、為救助者。以串習無常觀必能轉變心意,以數數思惟必能令心猛利、恒常轉動,由此心中發起決斷。若未以觀察修猛利、恒常轉變自心,則極難發起如是三種決斷。因此,我等須重視思惟此三種根本。 辰四、如何如理思惟 “如理思惟”:並非聽聞後不思惟或者略思惟,人云亦云。若僅是簡單信受,而缺乏契理之思惟,則難以引起觀念上的深刻轉變。“如”即遵從依照;“理”為現象界之真理,乃萬法本質,非是某人臆想假立。若以智慧觀察體悟此真理,必將徹底轉變觀念。 譬如,物理學家由觀察物質現象,而明瞭物質規律。一旦由推理、實驗發現新的物質規律,必能轉變觀念。此處是觀察生命現相,若以理觀察或推斷出無常之本性,必定徹底轉變人生觀念,此即如理觀察之重要性。 此處“如理思惟”之方法,即對每一根本須由三種因相獲得決定,必須建立在對因相的觀察認識上,最後引發定解,而非盲目相信與非理思惟。內觀的九種因相,實即生命存在之狀態,皆在一切生命的現相上。應知觀察之境並非抽象文字,而是文字所指的現實生存狀況,絲毫不離現實人生。因此,修行必須落在實際觀察上,落在現實生活的體驗上。換言之,九種因相皆為現實生命現相之總結,唯有在人生現相中察知,故應還原到現實中一一觀察體認。實際上,整個大千世界,大自然、人類,乃至小我,無時不在透露生滅無常之相。唯須定心,持續細觀現象界,定能見有為法皆為無常之本性,從而徹底轉變人生觀,發起決斷之心。而如是決定之後,必定不會動搖,縱然他人說有為法是常法,亦不可能轉變。 故而本論中,宗大師一再指點:應從眾多喻門而正思惟;故於眾事皆應例思;若數數思必可引定解;應作意所見所聞,若諸尊重,或友伴等,壽未究竟,忽由內外死緣,未滿心願而死。 辰五、由九種因相決定三種根本分三:一、第一種根本——思惟決定死亡 二、第二種根本——思惟死期不定 三、第三種根本——思惟死時除正法外,餘皆無益 巳一、第一種根本——思惟決定死亡 第一、無論何時、何地、以何種身,死亡必至,且無法遮止,如是成立決定死亡。 假使某時某處以某種身,死亡不至,亦有可能不死,或者雖至然有方便回遮,亦可免一死,但不論何時、何地、以何種身,皆不能免死,又無法回遮,故決定會死。 歸至自身須想:我以此有漏身,生在此地球,處在此濁世,死主決定來臨,屆時亦無力回遮,如是決定必死。 第二、以有限壽量無刹那增添,且時刻減少,決定會窮盡壽量而死。 此有限壽量若能增添或者停止減少,亦有不死之可能,但此極短壽量,刹那不增,時刻消減,故最終必減至零。 歸至自身須想:此身從入胎起,已註定一生的心跳次數。在此過程中,誰亦無法令心跳減速或增添次數,故隨精力消減,必竭盡生命力而死亡。而且,此處要聯繫行苦思惟,生命本身不斷遷流,一切活動都是趣向毀滅,故此中享樂本無安樂自性。 第三、計算在生之年的修行時間,決定此生唯有少許閒暇修習正法,必定速死。 由前面第二種因相已知,所謂生存即是消耗壽命,此消耗又分無義與有義,無義消耗即維持生存之基本消耗,包括飲食、睡眠等,以及因愚癡散亂所致的消耗;有義消耗即修習正法,二者之中,前者佔多半時間,故可供修行的時間僅幾年而已。 綜上所述,即知死主決定會到,一生稍縱即逝,此生修法時間極短,故決定須要修行正法。 巳二、第二種根本——思惟死期不定分二:一、思惟死期不定之必要 二、死期不定三種因相 午一、思惟死期不定之必要 為何須思惟死期不定? 因為身語行為受心支配,由內心執著不同,將導致行為傾向之差異,若心執著今日不死,必將為現世生活的長久安穩,而作種種籌備,繼而為令夢想成真,付之於行動,如是人身都耗在追求現法利益,猶如以珍寶換取麵包般愚癡;相反執著今日必死,為攝取人生實義而勵力修行,則人身分秒皆具實義,生有所值。 眾多具瀕死經驗與身患絕症者,因為面對死亡而極大改變人生的觀念與行為。 例如,一位具瀕死經驗者曾說:“過去,我是一具行屍走肉,除了貪求物質享受外,生命全無目標。而今我已徹底改變,我有強烈的動機、生命目的、明確的方向、把握此生的堅強信念,我對財富的興趣與貪欲已消失,取而代之,是瞭解精神層面的渴望,以及希望見此世界有所改善的熱情。” 有一位死於癌症的醫師,臨終前寫道:“我必須感謝癌症,讓我有一些從未有過的經驗。瞭解生命必死後,讓我變得謙卑,使我認識到自己驚人的心理力量,也重新發現自我,因為我必須在人生跑道上駐足,重新衡量,然後再前進。” 還有一位說:“我知道每個人來此世間都有其須要完成與學習的東西,譬如,分享更多的愛,彼此更加慈愛,發現人生最寶貴的是人與人之間的關係與愛,而非物質。同時,瞭解生命中所做的每一件事都被記錄,即使當時不經意地擦身而過,然而後來仍會出現。” 另有一位說:“我慢慢感覺到我有一股強烈的愛心,有能力將愛傳達給別人,有能力在我四周最微不足道的事上,找到喜悅與快樂。對於病者與臨終者,我有強大的慈悲心,我好希望他們多少了知死亡的過程不過是生命的延伸而已。” 他們由於面對死亡,直視無常,心靈深受震憾,從而徹底改變人生觀,喚醒重賦生命價值意義的熱忱。 因此,須要數數思惟死期不定之因相,直至觸動自心。 菩提道次第廣論講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