菩提道次第廣論講記 丑二、修習勝利分三:一、有大利益 二、是一切圓滿之門 三、斷邪見後至心發起定解而正修習 第二修習之勝利者。 此從正面宣說修習念死之利益。 寅一、有大利益分三:一、比喻 二、喻義三、教證 卯一、比喻 謂若真起隨念死心,譬如決斷今明定死,則於正法稍知之士,由見親屬及財物等不可共往,多能任運遮彼貪愛,由施等門樂取堅實。 若真正生起念死之心,即會遮止惡行、精進修善。譬如,若斷定今天或明日決定會死,則對正法稍有了知之士,因見親屬、財產等不能共赴後世,大多能自然遮止對彼之貪愛,由布施等門樂意攝取堅實。 譬如,稍知正法的絕症患者,若知來日無幾,即會考慮生死問題,見死時房屋、財產等毫無用處,亦無法帶走,便會放下此等身外之物,以之供養三寶或作公益事業。 卯二、喻義 如是若見為求利敬及名稱等世間法故,一切劬勞皆如扇揚諸空穀殼,全無心實,是欺誑處,便能遮止諸罪惡行。由其恒常殷重精進,修集歸依及淨戒等諸微妙業,遂於無堅身等諸事,取勝堅實。由是自能升勝妙位,亦能於此導諸眾生,更有何事義大於此? 如是若由念死,觀見為追求利養、恭敬、名聲等世間法所付出的一切辛勞,皆如風扇吹揚空空穀殼,毫無實義,唯是欺誑之處,如是便能遮止各種惡行,不復為求現法而造惡。再者,由發起恒常精進與殷重精進,修集歸依、淨戒等微妙業,如是即以本無堅實的身等諸事,攝取殊勝堅實。由此自己能逐漸升入勝妙地位,亦能將眾生引至此位,是故,還有何事能較念死意義重大? 此段宣說修習念死具有遮止罪惡、攝取堅實之大義。對此具體分析: 為何由念死能遮止罪惡? 此須觀察罪惡起因,人皆欲離苦得樂,然以迷亂誤以為恭敬、利養等現法上具有安樂自性,隨之以貪執而三門造集罪業,故罪業源於對現法之貪執,貪執又源於妄計恭敬利養等具有實義之迷亂。隨念死亡無常,即須觀察死時以名利等不能令人獲得絲毫實義,由此發現所渴望的名利等唯是欺誑之處,為此付出之辛勞,如以風扇吹揚空虛穀殼般,毫無實義。故由見現世八法欺誑之自性,能放下貪執而遮止罪惡。 為何由念死能修集善業? 因見死時能使人獲得安樂之法,唯一是歸依、持戒等妙業,生前若能修集此等妙業,臨終與後世皆得安樂,由見佛法具有大義後,即能發起兩種精進,晝夜恭敬修集善業,以無堅身等攝取堅實。 《普賢上師言教》云:“若自相續能對無常生起定解,則能徹底捨棄對今生世間一切事物之貪執,猶如嘔吐者不願食油膩之物。我至尊上師亦再三說:‘我雖見世上最高貴、有權威、極富裕、具美貌之人,然對彼等不起羡慕,唯注重前輩高僧大德之事蹟,此為自相續中生起少許無常定解的緣故。’” 卯三、教證 是故經以多喻讚美,《大般涅槃經》云:“一切耕種之中,秋實第一;一切跡中,象跡第一;一切想中,無常死想是為第一,由是諸想能除三界一切貪欲無明我慢。”如是又以是能頓摧一切煩惱惡行大椎,是能轉趣頓辦一切勝妙大門,如是等喻而為讚美。 因此,經中以多喻讚美無常死想之利益,譬如《涅槃經》云:“一切耕種中,秋耕實為第一;一切足跡中,象跡最為第一;一切想中,無常死想最為第一,以此等想能遣除三界一切貪欲、無明與我慢。”如是還以多喻讚美,譬如讚美無常死想是能一時摧毀一切煩惱惡行之大椎,是能趣入頓時成辦一切勝妙之大門等。 以下分析經中喻義: 1、“一切耕種之中,秋實第一。”: 為何一切耕種之中以秋耕為第一?以秋天耕耘除去田中雜草,並將土地翻鬆,能長出好莊稼,故秋耕為第一。如是,以死亡無常之想,能遣除自相續中對現世乃至三界的一切貪執,又能令自相續調柔,產生功德苗芽,故無常死想如同秋耕。 2、“一切跡中,象跡第一。”: 此喻有多種解釋,此處相合意義而言: 大象走路極具智慧,能預知何處有危險,行走時即繞開此險處,唯擇安穩之道,可謂“一路平安”,後來者僅須遵行象跡,即可避免一切損害,故象跡為一切跡中第一。如是生起念死無常之心,即能遣除三界一切無明、煩惱等損害,唯一遵行有益於後世的安樂之道,故無常死想如同象跡。 3、“以是能頓摧一切煩惱惡行大椎。” “頓摧”即一時摧毀。此喻無常死想具有強大對治力。普穹瓦尊者說:“多修死無常與業果吧!即便犯四他勝罪,亦能淨治,此乃我遺囑。” 《涅槃經》以諸喻讚美一切想中無常死想第一,所謂“一切想”,應指緣世俗有為法之一切想,以無常死想能除三界一切貪執、無明、我慢等,故言一切想中第一。 《集法句》中亦云:“應達此身如瓦器,如是知法等陽焰,魔花刃劍於此折,能趣死王無見位。” 《集法句經》中亦說:“應了達此身如瓦器般危脆不堅,如是了知諸法如陽焰般無自性,五毒魔花刃劍將會於此而折斷,從而能趣向死主亦不見的無死果位。” 此段宣說無常死想具有“魔花刃劍於此折,能趣死王無見位”之利益。“魔花刃劍”即色界天魔王射向人間的五毒魔箭,若執身是恒常實有,則會被貪婪、嗔恨、愚癡、傲慢、嫉妒之魔箭射中,喪心病狂,以致在六道中輪轉不休。相反,若知身是四大假合,如瓦器般無常或空無實質,如陽焰般現而無自性,如水泡般須臾不住,則不為身體假相所蒙蔽,不會以愛執自身而引發五毒。從此能令自心趣入正法,息滅五毒,而了脫生死。此即念死無常進而觀修空性之利益。 又云:“如見衰老及病苦,並見心離而死亡,勇士能斷如牢家,世庸豈能遠離欲?” 《集法句經》又說:“若以智慧見衰老、疾病之苦,且見心識終將離身而死亡,菩薩勇士以此能斷除如牢獄般的三界之家,然而未見輪迴過患之凡夫豈能遠離貪欲?” 頌中第三句“勇士能斷如牢家”,是說念死無常之利益。菩薩以何因緣遠離三界繫縛?即見身命無常,了知輪迴之過患。頌中前二句宣說以智慧觀見無常過患,人老時體力衰退,做事無力,背駝牙掉,滿臉皺紋,六根能力衰退,且有種種無法堪忍之病苦,最後是心識與身體分離而死,死時以我執心仍須繼續轉生。以見無常過患之故,菩薩能發心求道斷除生死,凡夫則愚癡,不見此等過患,反如飛蛾撲火般追求五欲,以苦為樂,至死不肯放下,故說“世庸豈能遠離欲”。 《毗奈耶經》云:“我之眷屬中,猶如妙瓶者,比丘舍利子,及目犍連等,於如是百人,供齋與供物,不如一刹那,憶念有為法,為無常殊勝。”佛說:“若對我眷屬中如妙瓶般殊勝的比丘舍利子與目犍連等一百人,供養食物,不如‘一刹那憶念有為法無常’殊勝。”按常人想法,供養境是百位聖者,應是大福田,對其供養,功德極大,而佛說此供養不及刹那念修無常殊勝。因未修無常,縱對殊勝福田供養,亦多是耽著現世,而心中刹那觀無常,能令心放下現世,轉入成辦後世安樂之修行,以刹那轉變自心故,已勝未轉心的外相供養。 寅二、是一切圓滿之門 總之能修士夫義時,唯是得此殊勝暇身期中,我等多是久住惡趣,設有少時暫來善趣,亦多生於無暇之處,其中難獲修法之時。縱得一次堪修之身,然未如理修正法者,是由遇此且不死心。故心執取不死方面,是為一切衰損之門。其能治此憶念死者,即是一切圓滿之門。 此段以“執取不死”是一切衰損之門,反顯“念死”是一切圓滿之門。 總之,能修士夫義利之時,唯是得此暇身期間,我等多數時皆久住於惡趣,即使少數時暫來善趣,多數亦生於無暇之處,在那種處境中極難獲得修法機緣。縱然偶得一次堪能修法之身,卻未如理修持正法,追究其因,即會尋到此“暫且不死之心”。故心執取不死是趣入一切衰損之門。相反,能對治此“不死執”之“念死心”,即是趣入一切圓滿之門。 “然未如理修正法者,是由遇此且不死心。”:按藏文而言,“遇”即觸到,追究未如理修行之因,則觸到此“且不死心”。是以執著“現在還不會死”的顛倒心,令我等一再推拖,不肯捨棄追求現世之念,如是而行,終將空過一生。 以下引古德語錄說明: 普穹瓦說:“晨不念死,則晝空過;晚不念死,則夜空過。”金厄瓦格西說:“若清晨未觀修一座無常之法,白天即會被今世之念所左右。”香怎耶巴亦說:“若上午未生起無常之念,中午貪圖今世念頭即會抬頭;若中午未生起無常之念,晚上即會被貪圖今世念頭所俘虜。若邁入貪圖今世軌道,則縱然努力,亦不能趣往正法。” 若對照自心,亦有如是體會,未憶念無常時,自心習慣性攀緣現法,極難控制,一日之中多在放逸中度過,唯增長煩惱罪業。修習念死,正好對治此顛倒心。以念死能夠轉自心緣於死亡,由畏懼死亡與死後痛苦,一心尋求真正能離苦得樂之法,從而令心趣入正法之中,故說“憶念死亡是一切圓滿之門。” 寅三、斷邪見後至心發起定解而正修習分三:一、略說 二、無常並非無深法可修者所修之法 三、無常並非僅初時略修之法 卯一、略說 故不應執,此是無餘深法可修習者之所修持,及不應執,雖是應修然是最初僅應略修,非是堪為恒所修持。應於初中後三須此之理,由其至心發起定解而正修習。 故不應執著“此僅是無其餘深法可修者所修之法”,亦不應執著“雖是應修,然僅是最初略為修習之法,非是恒常所修之法”,應當對初中後三時皆須修習無常之理,由至心發起定解而修習。 此段告誡學人應斷二種邪見,至心修習無常。二種邪見是執無常為無深法可修者所修之法之邪見,及執無常是最初略修法之邪見。 以下引古德語錄說明: 卯二、無常並非無深法可修者所修之法 嘎當派大德卓位奢貢波說:“雖修至密部之王(密集金剛),若未生起死無常觀即為淺。若已生起死無常觀,雖僅修學入法之門(三歸依)即為深。未生無常心,而好高攀登者,如墮險處。”雖然所修是密部——密集金剛,然自相續未生起死亡無常之觀想,此密部之王即是淺。若已生起死亡無常之觀想,即使僅修三歸依,亦是極深。未生起無常心而一味高攀者,實則如墮險處。 夏沃瓦亦曾言:“能迫不及待地觀修無常之人,悉為探詢到法之根本的明智之士,而觀修空性亦僅為流於口頭的浮誇之舉,相比而言,即顯得不深入、紮實。” 大德陽滾巴亦云:“一般人皆好高騖遠,學低下者則心不樂,學空法、勝義諦皆為此而喜。但此諸法,每與有情器量不合,雖圓滿次第亦無意義。不在所修法之深廣,而在能修有情,須為圓滿次第之有情。於所修法,雖誇如千金馬價,然不能修人不如死狗價值。故吾所修者,僅為死無常、業果諸法而已。”常人心態皆是好高騖遠,若學低下之法,則心生不樂,若學空法、勝義諦,皆會為此歡喜。然此等高法,常不相合有情器量,如是即使是圓滿次第亦無意義。因此,不在所修法之深廣,而在於能修之有情須是圓滿次第之法器。雖對所修之法,誇耀如千金馬之價,然不堪修習者之身價卻不如死狗。故我所修之法僅為死亡無常與業果諸法而已。 由以上教言可知,觀死無常並非無深法可修後,退而求其次之淺法,而是諸道之基石。若未善加修持無常,雖以增上慢妄談大圓滿、大手印、大中觀、大空性,亦僅為狂人狂言而已,自心無法真正趣入甚深之法。因此,雖可修甚深之法,然必須建立在前行穩固之基礎上,須從念死無常開始,逐漸調順自心,從而成為堪修甚深法之法器。 卯三、無常並非僅初時略修之法 曾有居士問博朵瓦格西:“若專修一法,修何法最重要?” 格西回答:“若唯修一法,無常最為要。倘若修行死亡無常,首先可作為趣入佛法之因,中間可為勤修善法之緣,最後也有助於證悟諸法等性;又倘若修行無常,初為斷除此生繩索之因,中間作為捨棄貪著諸輪迴之緣,最後也有助於趣入涅槃之道;又最初為生起信心之因,中間為精進之緣,最後為生慧助伴;又倘若修行無常,且於相續中能生起者,初可成為求法之因,中間可作修法之緣,最後有助於證悟法性;又倘若修行無常,並於相續中能生起無常之念,則初為盔甲精進之因,中為加行精進之緣,後可成為無退精進之助伴。” 博朵瓦格西從五個側面開示,無常修法對於初中後之修行皆甚重要。以前二側面為例,略作解釋: 最初念死無常,由怖畏死後墮入惡趣而至心歸依怙主三寶,故為趣入佛法之因;中間念死無常,由了知死期不定、死緣極多、死時唯正法有益而對治懈怠推延,成為精進修善之助緣;最後念死無常,了達一切有為法生滅無常,有助於證悟諸法本無自性之大平等性。 而且,最初念死無常,由了知追求現法不得任何實義,成為斷除此生繫縛之因;中間念死無常,了知輪迴刹那不住,本無任何實義,容易悟入行苦自性,故成為捨棄貪著輪迴之助緣;最後念死無常,由遮止常執,易趣入不生不滅法性,故有助於趣入涅槃。 因此,不可認為念死無常僅是最初略修之法,對於修行的初中後,修習無常皆甚重要。 丑三、當發何等念死之心分二:一、非此處所指念死之心 二、此處所指念死之心 第三當發何等念死心者。 應當發起何等念死之心?以下先說非此處所指的念死之心,再認定此處應發的念死之心,並從因、體相、作用三方面分析二者差別: 寅一、非此處所指念死之心 若由堅著諸親屬等增上力故,恐與彼離起怖畏者,乃是於道全未修習畏死之理,此中非是令發彼心。 若以對親屬等堅固執著之力,恐懼與彼分離而生起怖畏,此是對道完全未修習畏懼死亡之理,此處並非令發此種怖畏心。 此念死心,即常人怖畏死亡之心,對此從因、體相、作用三方面分析: 1、怖畏之因:“由堅著諸親屬等增上力故”,即由於貪執今生親屬、財產、權力等,故對死時分離生起怖畏。 2、怖畏之相:“恐與彼離起怖畏者”,即以貪執力,恐懼死時離別兒女親人,失去現世財產權力等,而生怖畏。 3、怖畏之作用:“雖生怖畏,暫無能遮。”此身由惑業力入胎結生,終不免一死,故雖怖畏死亡,亦不起任何作用,無論如何恐懼,終須被業牽引,絕別此生一切。 寅二、此處所指念死之心 若爾者何,謂由惑業增上所受一切之身,皆定不能超出於死,故於彼事雖生怖懼,暫無能遮。 為後當來世間義故,未能滅除諸惡趣因,未能成辦增上生因、決定勝因,即便沒亡而應恐怖。若於此事思惟怖畏,則於此等有可修作,能令臨終無所怖畏,若未成辦如是諸義,總之不能脫離生死,特當墮落諸惡趣,故深生畏懼,臨終悔惱。 則為何種心呢?即由惑業力所受一切身,決定皆不能超出死亡,故對死亡分離之事雖生怖畏,暫時亦無法遮止。為後世義利之故,未能滅除諸惡趣因,未能成辦增上生與決定勝之因,即便死亡,對此應當恐怖。若於此事思惟而怖畏,則對此等“後世義利”有所作為,能令自己臨終時無所怖畏。若即生中,未成辦如是後世諸義,總則不能脫離生死,特別將墮入惡趣,故臨終時必定深生畏懼,悔恨熱惱。 此為修習無常所應發的怖畏之心,亦可從因、體相、作用分析: 1、怖畏之因:“為後當來世間義故”,即具希求後世義利之心。後世義利包括增上生與決定勝二種。 2、怖畏之相:“未能滅除諸惡趣因,未能成辦增上生因、決定勝因,即便沒亡而應恐怖。”即對未成辦後世義利而死產生怖畏。 3、怖畏之作用:“則於此等有可修作,能令臨終無所怖畏。”以下士而言,怖畏即生未成辦增上生因,死後須墮入惡趣,可令在生之時勤集增上生之因,滅除惡趣之因,臨終時即能無所怖畏,轉生安樂善趣;以上中士而言,怖畏即生未成辦決定勝因,死後須墮入輪迴,可令在生之時勤集決定勝之因,滅除生死之因,臨終時即能無所怖畏。 經比較可知,世人畏死與修行人畏死有天壤之別,前者是以貪執現世所引起,怖畏與現世分離,毫無意義;後者是以希求後世義利所引起,怖畏未成辦實義而墮落,能令自心轉入修善,故極具利益。 《本生論》云:“雖勵不能住,何事不可醫,能作諸怖畏,其中有何益?如是若觀世法性,諸人作罪當憂悔,又未善作諸妙業,恐於後法起諸苦,臨終畏懼而蒙昧。若何能令我意悔?我未憶作如是事,復善修作白淨業,安住正法誰畏死?” 往昔世尊轉生為王子月時,有一斯達薩子,正欲食之,然王子月毫無懼色,神態安然,斯達薩子甚是詫異:“世人皆畏死,為何汝不懼?”王子月所答即《本生論》中此文:“以惑業受生後,縱然努力亦無法常住,任以何事皆無法醫治死病,故以懼死而怖畏又有何益?如是若觀察世間法性(世間即有情,法性即實相),眾人憶念生前所作罪業,死時必起憂悔,而且,生前未作善業,死後恐怕會於後世產生諸苦,以此臨終時無可奈何,心會畏懼而蒙昧。然而有何事能令我心憂悔?我未憶起曾作如是之事,而且一生中善作白淨業,身心安住於正法中,誰還畏懼死亡?” 《四百論》中亦云:“思念我必死,若誰有決定,此棄怖畏故,豈畏於死主。” 《四百論》中亦說:“若誰能心中決定,思念自己必死無疑,以此念死能捨棄怖畏之故,豈會怖畏死主?” 故若數數思惟無常,念身受用定當速離,則能遮遣希望不離彼等愛著,由離此等所引憂惱增上力故,怖畏死沒皆不得生。 因此,若數數思惟無常,憶念身體、受用決定將速疾捨離,則能遮遣希望不離彼等之愛著,由遠離愛著所引憂惱之力,“怖畏死亡”不會產生。 了知不念死之過患與念死之利益後,成立心執取不死為一切衰損之門,憶念死亡是一切圓滿之門,以此明確念死之必要性,發起修習念死之欲樂。有此欲樂後,進而認定應發的念死之心,並非怖畏死時與現世分離之心,而是怖畏死時未成辦後世利義之心。 丑四、修念死理分四:一、思決定死 二、思惟死無定期 三、思惟死時除法而外,餘皆無益 四、攝義 第四如何修念死者。謂應由於三種根本、九種因相、三種決斷門中修習。此中有三:一、思決定死;二、思惟死無定期;三、思惟死時除法而外餘皆無益。 第四如何修習念死,即應由三種根本、九種因相、三種決斷而修習。三種根本即決定死、死無定期、死時除法而外餘皆無益。每一根本皆以三種因相成立。修習方法,以第一種根本而言,即由數數思惟三種因相而決定必死,思惟到量時,心中即會發起決斷——我必須修行正法。後二根本皆如是而修。修法重點在思惟,思惟結果是內心發起決斷。 寅一、思決定死分四:一、思惟死主決定當來,此復無緣能令卻退者 二、思惟壽無可添,無間有減 三、思惟生時亦無閒暇修行妙法,決定當死 四、決斷必須修行正法 初中分三: 第一思惟決定死,分為三方面思惟,先思惟第一方面: 卯一、思惟死主決定當來,此復無緣能令卻退者分四:一、思惟任受何身,定皆死亡 二、思惟任住何境,定皆死亡 三、思惟任處何時,定皆死亡 四、思惟無緣遮止死亡 思惟死主決定當來,此復無緣能令卻退者。 思惟死主決定會來,而且無因緣能令其退卻,即從身體、地方、時間及無緣遮止四方面作思惟: 辰一、思惟任受何身,定皆死亡 謂任受生何等之身,定皆有死,《無常集》云:“若佛若獨覺,若諸佛聲聞,尚須捨此身,何況諸庸夫。” 不論受生為何種身體,決定皆有死亡,《無常集》云:“獲得自在之佛陀、獨覺、諸佛之聲聞,尚須捨棄此身,何況毫無自在的凡夫,豈能避免死亡?” 此世間究竟有無不死之身?根據佛菩薩教言及自身經驗,可以斷定在凡夫分別心前顯現的所有有情身體,無有一者能免死亡。《解憂書》云:“地上或天間,有生然不死,此事汝豈見,豈聞或生疑?”不論地上天間,能長生不死之事,汝豈曾見過,豈聞過或懷疑過? 天間大梵天、帝釋、遍入天等雖具神通,身體堅固且具光明,壽命長達多劫,然而天身皆會壞滅,色界之身在引業窮盡時,無不壞滅,欲天之身亦皆須顯現五衰相而死亡。人間福報最圓滿者,即轉輪王,然而諸轉輪王或代代帝王,無有一人能長生不死,周遭之人類,身體形相、勢力、壽命等雖有差異,但平等皆為業惑所感有漏身,無法超越壞滅本性,終將如水泡般幻滅。大恩上師在《無常道歌》中云:“具有神變通靈壽長劫,禪悅為食天神與仙人,無法躲避閻羅與怨敵,未念己亡即是顛倒想。昔日四洲權勢圓滿者,雖有少數聞名轉輪王,如今憶念只剩名字已,微弱自身更無堅固性。” 不僅無生死自在之凡夫身皆須壞滅,所有諸佛菩薩、阿羅漢在因緣盡時,亦無不示現涅槃。此世界曾出世賢劫七佛,每一佛尊皆有不可思議的聲聞弟子,而今無一留存。在釋尊教法中,五百羅漢皆現涅槃,其後印度二聖六莊嚴等亦皆離此世界,而今唯見其論典留存於世。此後佛法傳至漢藏二地,一千多年中,前後出現過無數成就者,譬如,西藏前弘期的二十五位大成就者,後弘期的米勒日巴尊者、宗喀巴大師等,漢地六祖大師、智者大師等,此等高僧大德,亦唯留名於史冊,活在後人記憶中。因此,在分別念的境界中,根本尋覓不到無死之身。《無常道歌》亦云:“斷證圓滿能仁與佛子,雖曾現如空中群星般,正因揭示無常而涅槃,回想此義深知皆無常。” 或有懷疑:諸佛菩薩獲得生死自在,為何示現涅槃? 答:諸佛菩薩住世,唯以因緣為壽命,所化因緣盡時,即不復住世,故在凡夫心識前,諸法均顯現為無常。 辰二、思惟任住何境,定皆死亡 任住何境,其死定至者,即彼中云:“住於何處死不入,如是方所定非有,空中非有海中無,亦非可住諸山間。” 所謂“任住何境死亡必定降臨”,即《無常集》中所說:“居住何處可遮止死亡進入?如是處所決定無有,空中無有,海中亦無,諸山林間亦不會有。” 《無常集》中此一頌是以釋尊當年開示內容而作。當年琉璃王誅殺釋迦族時,世尊為向世人顯示業力不可思議,而藏匿釋迦族幾個孩子,其中二子被置於月亮上,二子被藏入大海中,又有二子被納入缽內。屠殺結束後,數子皆死,無一免難。佛陀由此為弟子宣說上述開示。故大限到來,不論住在何處,逃往何方,死亡決定降臨,縱使佛陀亦無法改變業力。 此三有世間,下至無間地獄,上至非想非非想天,決無死主不到之處。有情生命行將終結時,死主必以雷電之勢,迅猛而至。就地球而言,數十億人口分布在世界各地,儘管地域上有眾多差別,貧富不均,生活狀態不盡相同,然有一共同點,凡是人類生存之處,必是死亡造訪之地。不論亞洲或歐洲,不論中國或美國,不論城市或鄉村,不論在家中或旅途中……,死亡隨處發生,死主之陰影籠罩全世界。不論空中或海上,不論江河或草原,不論山崖或沙灘,不論農田或工廠……,死亡隨處發生,死主之勢力滲透三界每一處所,無處可逃。《無常道歌》云:“難忍閻羅使者來到時,無縫堅固城堡中躲避,圖以十萬甲胄作護衛,然終無法人間停一時。”當難忍死主來臨時,即使躲入無有縫隙堅固的城堡中,試圖以十萬勇士護衛,然而死主魔掌仍會伸入城堡,將我等帶走,終究無法在人間停留片刻。因此,不論安住何處,死亡決定會來臨。 辰三、思惟任處何時,定皆死亡 前後時中諸有情類,終為死摧等無差別,即如彼云:“盡其已生及當生,悉捨此身而他往,智者達此悉滅壞,當住正法決定行。” 前後時代中所有種類之有情,等無差別,終將被死亡摧毀,即如《無常集》所云:“一切過去現在已生及未來當生之有情,皆是捨棄此身而去往後世。智者了達諸法無不壞滅,應住正法,決定行持梵行。” 以人類而言,從時間上可分過去、現在、未來三類,百年之前地球生存的人類,如今已滅,我等兒時曾見過祖輩等上幾代人,彼等亦談及年輕時所見的歷史人物及當時發生之事,此皆表明,曾有一代又一代的人生存在地球上。從歷史書中,還可了知更遠人類及其生活。時至今日,此一切已消逝無跡,百年前誕生的人類如此,千年前的人類亦如此,如是追溯至五千年前、一萬年前,乃至無始,悉皆如此。今天,曾經生存在地球上的遠古人類無有一人存在,由此可決定彼等皆是以死亡告別世界。鑒往知今,可以斷定現在人類,百年後必將化為烏有,未來亦復如是。此世界,新人類代代相續出現,然而誰亦無法改變有生必有死的無常本性,在有為法的範疇中,畢竟覓不到生而不滅之常法。故可斷定未來人類乃至整個三界有情亦決定逃不脫死亡之結局。 以上從時間方面決定三時有情無有差別,終須被死亡摧毀。 辰四、思惟無緣遮止死亡 於其死主逃不能脫,非以咒等而能退止。 於死主不逃能脫,非以咒力等方便所能回遮。 以下引經說明: 如《教授勝光大王經》云:“譬如,若有四大山王,堅硬穩固,成就堅實,不壞不裂無諸隕損,至極堅強,純一實密。觸天磨地從四方來,研磨一切草木本幹及諸枝葉,並研一切有情有命諸有生者,非是速走,易得逃脫,或以力退,或以財退,或以諸物及咒藥等易於退卻。 如《教授勝光大王經》所說:“譬如,若有四座巨大鐵山,堅硬穩固,已成就牢固結實,不破不裂無絲毫壞損,內外悉皆至極堅硬,通體堅實嚴密。如是四座鐵山從四方觸天磨地而來,其中一切草木、樹幹、枝葉,皆被研磨粉碎,一切有情、具命的諸生存者,亦皆被壓成齏粉。如此之時,非以疾走能得逃脫,亦非以極大勢力、錢財、物質、咒術及藥物等所能回遮。” 假如,鐵山有損壞破裂或有空隙,或有一線生機;假如,鐵山僅從一方滾來,或可從餘方逃脫;假如,鐵山非觸天磨地,或可從空中飛出。然而鐵山無諸隕損純一實密,且觸天磨地,從四方而來,根本無法逃脫。四座鐵山之中,情與無情無一例外,皆須被鐵山摧毀。 “大王,如是此四極大怖畏來時,亦非於此速走能逃,或以力退,或以財退,或以諸物及咒藥等易於退卻。何等為四,謂老病死衰。大王,老壞強壯,病壞無疾,衰壞一切圓滿豐饒,死壞命根。從此等中,非是速走易得逃脫,或以力退,或以財退,或以諸物及咒藥等易於靜息。” 佛說:“大王!如是,當四大怖畏來臨時,非以疾走所能逃脫,非以勢力、錢財、物質、咒術、藥物等所能回遮。何為四大怖畏?即老病死衰。大王,老會毀壞強壯,病會毀壞健康,衰會毀壞圓滿豐饒,死會毀壞命根。當老病死衰降臨時,非以疾走能從中逃脫,非以勢力、錢財能作回遮,亦非以物質、咒術、藥物等能止息。” 大恩上師《無常道歌》中云:“設若爾曹(爾輩)財寶遍三界,豈料閻羅魔眾拒受賄,威懾三界梵王與帝釋,想免死道亦無有辦法,身體美貌猶如彩雲般,通達誘人種種巧幻術,無奈奪命閻魔眾威軍,微汗毛許不為汝所動。”即使汝等財寶充滿三界,然死主閻羅王根本不會受此賄賂;即使是以威力統懾三界之梵天與帝釋,亦無法遮止死亡之路;即使身體如彩雲般美麗,通達種種誘人幻術,然奪命閻羅王眾威軍的毫許汗毛亦不為汝所動。故死亡來臨時,無任何法能回遮。 此理雖簡,實應深思:死亡來時,能否於此世間覓得回遮之法?若有一法可拒,可以不接受必死之理,若不見有任何回遮之法,則必須接受必死之事實。 以世間最具勢力之事作觀察: 以權勢能遮否?決定不能。若以權勢可以遮止,昔日帝王無不欲長生不死,然無一能拒死者。 以錢財能遮否?決定不能。若以錢財可免一死,世上富人皆貪生怕死,不見有誰以金錢換得不死。 以藥物能遮否?決定不能。世上藥物皆無法治療死病。若有此藥,華陀扁鵲等神醫,今仍應行醫天下。即便能依藥物換取健康,苟延性命,然此健康亦可謂慢性自殺,終不脫一死。 以咒術能遮否?決定不能。人至死時,縱念咒過億,法事做盡,亦無法起死回生。 如是逐一觀察,最後不得不承認:死亡無法遮止,即使藥師佛亦無法延緩壽盡之死亡。 迦摩巴云:“現須畏死,臨終則須無所恐懼。我等反此,現在無畏,至臨終時,用爪抓胸。” 迦摩巴說:“現在即須畏懼死亡,臨終時須無所畏懼;我等相反,現在無所畏,臨終時唯以爪抓胸。” 以理歸攝上述內容: 一、以業惑牽引之凡夫(有法),死主決定當來,且無緣遮止(所立),以任受何身、任住何境、任生何種時代,皆無任何方便遮止死亡之故(能立)。 二、以業惑牽引之凡夫(有法),決定死亡(所立——第一根本),以死主決定當來,而無緣遮止之故(能立——第一根本之第一種因相)。 卯二、思惟壽無可添,無間有減分三:一、以教理成立 二、以喻說明 三、勸誡勿貪現世 菩提道次第廣論講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