菩提道次第廣論講記 庚三、攝義 以上已宣說“一切聖教為成佛順緣之根據”分二: 首先從利他而言,因三乘法藏是成辦菩薩利他之所有方便,故為圓滿利他,菩薩應遍學三乘之道,以三乘法藏所攝一切聖教,即補特伽羅成辦圓滿利他之妙道。 再從自利而言,因所求之果為斷證圓滿之菩提,是故所修之道須斷盡過失,備集功德,含攝一切斷證功德之品類。而一切至言攝入成佛大乘道支分中之根據,即能成辦斷證圓滿佛果之因即大乘妙道,而此妙道之因即堪能斷過生德的能仁善說,是故一切至言悉皆攝入大乘道支分中。因此為圓滿自利,菩薩亦應遍學一切至言——三乘聖教。 若歸攝於自心而言,我等唯求佛果,即自利與利他悉達究竟之果位。是故真正欲圓滿利益眾生,須令彼等真正斷除過失、修集功德,此若無法成辦,則無法成就他利之業。故對發菩提心者而言,凡能饒益眾生,令其遠離過失、增上功德之法門皆須修學通達。因實際利他時,將遇三乘種性之眾生,且彼等種性暫時固定,故此時菩薩欲成辦利他,須傳相應其根性之法。如是菩薩所知一切三乘道法,遂成真正利他之方便。正如一大醫生通達各種療法,一切療法皆成醫生治病之方便。同理,一切道法皆為菩薩利生之方便。佛陀即為最善巧之大醫王,其所說三乘道法演繹開來,即是無量法門。我等若欲成佛,行佛事業,則須通達一切佛陀普利眾生之善巧方便,而治心妙法即此三乘法藏。 再從自利角度而言,若問:“你等希求何種自利?” 發菩提心者言:“希求斷證圓滿之佛果,即相續中過無不離、德無不圓至善之境界。凡身心過失皆須斷除,次第斷盡從粗到細乃至極微細之惡習;凡身心不具之功德皆須修集,逐漸令智慧與慈悲增長究竟。” 再問:“既然所修之道須滅眾過集眾德,若有教言能令你成辦斷證圓滿,是否願受並銘記於心,付諸實踐。” 若心存公正者定會應允:“凡能引導我斷除過失增上功德者,我皆願謙虛接受,並依教奉行。因彼等唯是成辦究竟自利之順緣。” “既然如此,世尊正是智慧圓滿之無上士,其語無一不是令人改過增德之言。《大乘莊嚴經論》云:‘利益眾生事,隨時不過時,所作恒無謬,不忘我頂禮。’佛陀利益眾生,何時亦不錯過時機,一切言語所作恒時皆具實義,能利眾生。如是佛語,你願受否?” 此刻遂明:“佛陀每一善說,皆能令我等斷過增德,故一切佛語皆是成就自利之順緣,皆可含攝於成佛的大乘道中。” 一切佛語並不會損害我等,若能善解佛之心意,則一切佛語皆是令我等走向圓滿之助緣,絲毫亦不相違。《大乘莊嚴經論》云:“此法隨時善,生信喜覺因。”若緣佛法聞思修,初中後三時皆成善妙。初聞一切佛語是生信之因;中思惟佛語是生喜之因;後修習佛語,是覺悟之因。故佛之教言恒時能令我等增上功德,減少過失。《四十二章經》云:“佛法如蜜,中邊皆甜。”如是明瞭一切聖教皆為自己成佛助緣,因一切聖教皆能讓我等成辦自利他利之故,是故志求佛果者應學一切聖教。 己四、於彼辯答 設作是云:“若入波羅密多大乘,雖須劣乘法藏所說諸道,然於趣入金剛乘者,度彼岸乘所有諸道非為共同,道不順故。” 若人言:“雖趣入波羅蜜多大乘,必須具足劣乘法藏所說之出離心、因果等諸道,然於趣入金剛乘而言,波羅蜜多乘所有諸道非共同之道,非必具者,以二道不相隨順之故。”從其言可知,彼將金剛乘之道與波羅蜜多乘之道視為別別無關,猶如去拉薩之道與前往北京之道,無任何關係。其根據為“道不隨順”:若欲行拉薩之路,則不必走向北京之道。 以下破斥“道不相順”之根據: 此極非理,以度彼岸道之體性,悉皆攝入。意樂謂於菩提發心;行謂修學六到彼岸。是則一切定應習近,如《勝金剛頂》云:“縱為活命故,不應捨覺心。”又云:“六度彼岸行,畢竟不應捨。”又餘咒教,宣說非一。 所謂“波羅蜜多大乘道不隨順金剛乘道”說法,極不合理。實則相反,波羅蜜多大乘道之體性悉皆攝入金剛乘中,非二道不相隨順,而是後者無餘含攝前者。因波羅蜜多大乘道之體性,住於意樂與行為上,意樂即對無上菩提發起取證之心;行為即修學布施乃至般若之六波羅蜜多,除此意樂與行為之外,再無其餘體性,而此意樂與行為皆攝於金剛乘中。故入金剛乘後,此發心與六度之行是定應修學者,如《金剛頂經》言:“即使為了活命,亦不應捨棄菩提心。”又言:“六波羅蜜多修行畢竟不應捨棄。”又餘密宗教典中,亦有眾多類似教言。 如《曼殊室利根本續》云:“若具三法,咒行圓滿。何等為三?謂不棄捨一切有情,守護菩薩淨戒,不捨自咒。”如何方能圓滿密乘修行?若具足三法,即能圓滿。此三為何?一不捨棄一切有情,二持守清淨菩薩戒,三不棄捨自之密宗。《金剛頂經》云:“六波羅蜜行,如次應當學,具足有情利,而行菩薩行。”《金剛幕續》第十二品亦云:“我發最勝菩提心,稀有請喚諸有情,正行菩提殊勝行,為利眾生願成佛。”《三補止續》《金剛頂經》《金剛空行續》等密續中亦云:“我發最殊勝,無上菩提心,戒學攝善法,及饒益有情,我於三聚戒,別別堅固持。”我發起最殊勝的菩提心,且對菩薩三聚淨戒——律儀戒、攝善法戒及饒益有情戒,分別堅固地守持。 由以上密續教證可知:發菩提心與六度之道,實屬金剛乘與波羅蜜多乘二者之共道,非於波羅蜜多乘之外有一別別無關之金剛乘,而是在完全含攝波羅蜜多道體性的基礎上,有一不共金剛乘。故道不隨順之根據完全不應理。 眾多趣入無上瑜伽曼陀羅時,亦多說須受共不共二種律儀。共者,即是菩薩律儀。受律儀者,即是受學三聚戒等菩薩學處。除發心已如其誓受學所學處而修學外,雖於波羅密多乘中,亦無餘道故。 “曼陀羅”即壇城。 眾多趣入無上瑜伽之壇城時,大多亦言:必須受持共與不共二種律儀。所謂“共者”是指菩薩戒,受持共同律儀,即受學三聚淨戒等菩薩學處。而受學菩薩律儀,實已包括所有波羅蜜多乘之道。因除發菩提心後,依所發誓願修學菩薩學處外,再無其餘波羅蜜多之道。 又《金剛空行》及《三補止》《金剛頂》中,受阿彌陀三昧耶時,悉作是云:“無餘受外密,三乘正妙法。”受咒律儀須誓受故,由見此等少有開遮不同之分,即執一切猶如寒熱遍相違者,是顯自智極粗淺耳。 又《金剛空行續》《三補止續》《金剛頂經》中,於受持阿彌陀佛三昧耶時,皆言:“無餘受持外內密之三乘妙法。”“外”指聲聞乘律儀,“內”即菩薩乘律儀,“密”指金剛乘律儀。《密集金剛》亦云:“外持聲聞行,內喜密集義。”蓮花生大士亦曾言:“外在實行依照經部宗,具細取捨因果之必要。”受金剛乘律儀時,必須發誓受持菩薩律儀之故,波羅蜜多道之體性完全攝入金剛乘中。若見密乘律儀與菩薩律儀有稍許開遮不同之部分,便將二者執為如冷熱般周遍相違,如此唯暴露自己分別心極為粗淺而已。 實際上,按下根者趣入密乘方式而言,須先奠定下下乘基礎,方能進入甚深密乘。《喜金剛二觀察續後戒律品》云:“最初傳長淨(居士戒),後授十戒律,於彼講有部,經部亦復然,其後瑜伽行,再後說中觀,密次第皆知,後傳喜金剛。”《普巴嗔怒續》亦云:“初授別解脫,傳彼聲聞法,復授菩薩戒,講諸中觀法,最後果大乘,灌頂傳果續。”《三戒論》云:“具比丘戒沙彌戒,居士次第為密宗,上等中等與下等,然具智慧為主要。”依《金剛橛續》與《時輪金剛》之觀點,一般而言,在得受灌頂時,比丘、沙彌與居士於金剛乘中依次是上、中、下等者。《大乘莊嚴經論》亦云:“應知出家分,無量功德具,欲比在家分,最勝彼無等。”而於特殊情況下,應以具智即相續中具足得地等殊勝功德之身份為主。 雖然密乘戒中亦有少分開遮與顯宗大小乘戒律不同,然此亦無絲毫相違之處,因某些殊勝行,僅開許具有殊勝功德之瑜伽士方能行持。門朗大師根據續部而言:“於吃毒不致中毒時,方可行持密宗禁行。”《時輪金剛》亦云:“凡夫人不能作瑜伽士之行為,瑜伽士不能作大成就者之行為,大成就者不能作佛陀之行為。”若具殊勝證悟功德,為令證悟增上,行持些許超越常人之行為亦屬正常之事。 譬如,《五燈會元》等禪宗典籍中亦有記載,禪宗二祖慧可大師,晚年常至酒店、屠場等處所,有人不解,二祖言:“我自調心,關汝何事?”大成就者布瓦巴亦常飲酒而不醉,且喝完後,酒自指尖流出。漢地大瑜伽士濟公活佛亦常喝酒吃肉,遊戲人間。然此等皆為大成就者之行持,非凡夫所能行,若無大智攝持如是而作,則造集嚴重罪業。阿里班智達亦云:“無論聲緣乘、菩薩乘與密乘,皆未開許自相煩惱。” 密宗《時輪金剛》二十五條禁戒中,明確宣說不能作之五種根本罪:1、禁止殺害微細壽命,且禁止刹那之害心;2、禁止以欺誑他人之心說妄語;3、禁止偷盜傍生以上執為我所之他者財物;4、禁止依止他人女子等行邪淫;5、禁止飲用產生罪過根源的迷醉之酒。眾多不知真實密乘戒律者,認為學密宗者毋須守戒,此實屬謬見,實則由《時輪金剛》之禁戒即可清楚了知。 如是唯除少分別緣開遮之外,諸正至言極隨順故,若趣上上三乘五道,必須完具下下乘道功德種類。波羅密多道者,如佛母中云:“所有去來現在佛,共道是此度非餘。”是趣佛陀道之棟樑,故不應捨。金剛乘中亦多說此,故是經續二所共道。 如是僅除少分別緣開遮之外,佛陀經教極相隨順之故,若趣入上上三乘五道,則必須圓滿具足下下乘道功德種類。以波羅蜜多道而言,正如《般若經》中所云:“所有過去、未來、現在諸佛,彼等成佛之共道即此波羅蜜多,而非其餘。”波羅蜜多是趣入佛道之津梁,故不應棄捨。金剛乘中亦多次如是宣說,故為顯密二乘之共同道。 若於其上更加密咒諸不共道——灌頂、三昧耶律儀、二種次第及其眷屬,故能速疾趣至佛陀。若棄共道,是大錯謬。 “灌頂”:梵語阿波肯劄,“阿波”即顯現,“肯劄”為驅散或注入。即依靠甚深密咒灌頂儀軌,能夠驅散或洗淨弟子三門以及平等俱之障垢,於其相續中注入或種植能顯現智慧之能力,並令成熟四金剛;“三昧耶”指誓言,亦即不違越;“眷屬”指世間神通方面的方便。 若於波羅蜜多道之共道上,復加密乘各種不共之道,即加上灌頂、三昧耶律儀、生起次第與圓滿次第,以及其眷屬,如此則能速疾抵達佛地。然若捨棄波羅蜜多共道之基而修密宗,則為大謬。 於波羅蜜多乘之基礎上再受持灌頂、三昧耶律儀、修持生圓次第等,即成快速成佛之不共方便。 己五、不通達一切聖教無違之過患 若未獲得如是知解,於一種法獲得一分相似決定,便謗諸餘,特於上乘若得發起一似勝解,如其次第遂謗棄捨下乘法藏諸度彼岸,即於咒中亦當謗捨下三部等,則當集成極相繫屬,甚易生起尤重異熟毁謗正法深厚業障。其中根據至下當說。 “極相繫屬”是二者關係極為密切。 若於一切聖教無違之理未獲如是知解,則有極大過患,即捨法之過患,亦即若人於某一法獲得一分相似決定勝解時,遂會毁謗餘法。特別若於上乘金剛乘生起一種相似勝解,遂會毁謗棄捨下乘波羅蜜多乘或聲緣乘法藏,即便於密乘中,於無上瑜伽部獲得一分相似勝解時,亦易毁謗棄捨下三部——事部、行部、瑜伽部之法藏,則會集起極相繫屬,極易生起嚴重異熟果報之謗法深重業障。其中根據至下當宣說。 《地藏十輪經·無依行品》云:“若復有人,於諸如來所說正法或聲聞乘相應正法,或獨覺乘相應正法,或是大乘相應正法,毁謗遮止,自不信受,令他厭背,障礙他人讀誦書寫,下至留難一頌正法,如是名為非根本罪、亦非無間,而生極重大罪。” 己六、結論 是故應當依善依怙,於其一切正言,皆是一數取趣成佛支緣,所有道理,令起定解。諸現能修者即當修習,諸現未能實進止者,亦不應以自未能趣而為因相,即便棄捨。應作是思:“願於何時於如是等,由趣遮門,現修學耶?”遂於其因,集積資糧,淨治罪障,廣發正願。以是不久,漸漸增長智慧能力,於彼一切悉能修學。 “趣遮門”:即進趣與遮止之門。 故我等應當依止善知識,以善知識之引導,令我等於“一切佛陀正言皆為一補特伽羅成佛順緣”之理產生定解。如是生起定解後,一切佛語即一切三乘法藏,皆成我等須平等依止、修習之對境。或有人疑:“三乘法藏廣大無邊,凡夫初學者目前尚無能力完全修習,又該如何解決?”宗大師教導我等:現能修學者即應修習,現無能力或尚無因緣實際作進止者,亦不應以自己暫時不能趣入為理由,而作棄捨。當如是思惟:“我何時於此妙法,能由趣遮門而現前修學?但願早日成熟。”以此善願,遂會為修習因緣儘快成熟而集積資糧、清淨罪障、廣發正願。由此無需多時,即會漸漸增長智慧能力,於一切法皆可修學。 上述要點,為宗大師開示之竅訣,平時應善巧運用修行中。如是一者可避免捨法之罪,另一者可積聚修法順緣,故從正反二門護持我等相續。例如,一切佛法皆為自己成佛之順緣,理應受持,但自己聽聞中觀時,極難相應,一時不起思慧,此時或有人起是念:“中觀甚是難解,我不欲再學,自此徹底棄學中觀。”如此則造下捨法之重罪。故為避免捨法罪,當如是作意:“中觀法門乃成就佛果之要道,我現雖無能力受持,然希望早日成熟修學因緣。”如是,為因緣早日成熟,消業積資,發願迴向,以不可思議之緣起力速疾有能力修學。 己七、以前代聖者語錄對此理引生信解 善知識敦巴仁波卿亦云:“能知以四方道,攝持一切聖教者,謂我師長。”此語即是極大可觀察處。 善知識種敦巴亦言:“能了知以四方道攝持一切聖教之人,即我之師長。”此語意味深長,是極堪觀察之處。 此句解釋頗多,因是金剛句,故可從不同側面引生各種妙義。以下略舉幾例,供學人參考。 1、四方道即三主要道加上密法,亦即出離心、菩提心、無二見與密法,能知以此四種道統攝一切聖教而修持,唯有我之師長阿底峽尊者。 2、四方道即共同之下士與中士道、不共之上士道、止觀以及密法。以此四種道攝持一切聖教。 3、四方道即實修、發願、積資與淨障。不論於何種聖教,能修持便作修持;暫無能力修持,遂於心中發願,且積資淨障,如是速能成熟修持因緣,能知以如是四方道善巧攝持一切聖教者,即我之師長阿底峽尊者。 4、四方道,還可釋為經律論三藏加上密法;亦可釋為有部、經部、唯識與中觀;或釋為戒、定、慧三學加上生圓次第。總之有眾多解釋。 5、以上皆以決定道之數量為四而作解釋。其實,“四方道”不一定解釋為四種道,亦可釋為各方面皆不相違圓融之道,各方面皆相宜之善巧道。以如是四方道攝持一切聖教,一切聖教皆於心相續中融成一味,能於相續中善巧攝持,能一時共同修習者,即我之師長阿底峽尊者。 己八、道次第竅訣具足通達一切聖教無違之殊勝相 由是因緣,以此教授能攝經咒一切扼要,於一補特伽羅成佛道中而正引導。故此具足通達一切聖教無違殊勝。 以上從各方面成立一切聖教無違之理。如何方能真正通達一切聖教無違?依靠此道次第之竅訣,遂可真正通達一切聖教無違。因為此道次第之教授能歸攝顯密一切關要,於補特伽羅成佛道路中無誤引導,故其具足通達一切聖教無違之殊勝。我等依此教授聞思修行,最終遂會真正通達一切佛陀聖教皆不相違,皆為指示我等如何成佛之教言。 歸攝“通達一切聖教無違殊勝”此科判內容: 1、修學顯宗大乘法者,須學小乘三藏,因三乘斷證一切種類,皆含攝於大乘道以及道之支分中,唯一排除小乘發心。 2、修學金剛乘者,須學大小乘以及因乘、果乘之一切乘聖教,因受灌頂受持三昧耶時,已發誓修學一切聖教法故。 戊二、一切聖言現為教授殊勝分十一:一、宣說一切聖言為殊勝教授 二、諸大車造論與教授之必要性 三、應當捨棄與經論不相應之教授 四、執著經論非為教授之過患 五、如何尋求教授之理 六、獲得無倒了知之必要 七、不了知經論是教授之過失 八、成立經論是教授之根據 九、道次第教授具有一切聖言現為教授之殊勝相 十、捨棄“捨修”與“舉修”不可能令聖言現為教授 十一、若顯宗一切聖言現為教授,則密宗諸聖言也無難而現為教授 己一、宣說一切聖言為殊勝教授 一切聖言現為教授者。總之能辦諸欲解脫,現時久遠一切利樂之方便者,是即唯有勝者至言。以能開示一切取捨要義,盡離謬誤者,獨唯佛故。如是亦如《相續本母》云:“此世間中更無善巧於勝者,遍智正知無餘勝性定非餘,是故大仙自立契經皆勿亂,壞牟尼軌故彼亦損於正法。”故諸契經及續部寶勝者聖言,是勝教授。 “遍智”即一切種智;“正知”即無顛倒了知;“無餘”即一切所知相之盡所有法;“勝性”即殊勝法性之如所有法;“《相續本母》”即《大乘無上續論》。亦即《寶性論》。 總之,能成辦“尋求解脫者暫時與長久之一切利樂”之方便者,唯有勝者佛陀之至言,因有能力開示一切取捨之要義而無錯謬者,唯獨是佛陀之故。此理如《寶性論》所言:“於此世間中,再無一者能比勝者佛陀更為善巧,因佛陀以遍智能無顛倒了知一切所知相之盡所有法與殊勝真如之如所有法,而除佛陀外,決定無餘者可如是。是故對於大仙佛陀自己所安立的種種了義與不了義相之契經,勿以自之分別心臆測而錯亂了義與不了義,若錯亂將會毀壞佛陀聖教正軌,亦將損壞正法,且會造下棄捨正法之極大罪過。”是故諸顯宗經典與密宗續部之聖言皆是殊勝教授。如彌勒菩薩於《辨法法性論》中亦云:“處謂一切法,及一切經等。”一切三藏十二部教典皆是涅槃的依處,此亦證明經論即修行之殊勝教授。 以上以教理成立一切聖言皆為殊勝教授,即對解脫者而言,能成辦一切利樂之方便唯是佛陀之聖言,而此之能立,即唯佛陀遠離一切迷亂,故能無誤開示一切取捨要義。對此以《寶性論》證明:“此世間中更無善巧於勝者,遍智正知無餘勝性定非餘。”換而言之,以佛之一切種智,成立能無誤開示一切取捨;以無誤開示一切取捨,成立佛語能成辦一切利樂;以能成辦一切利樂,成立佛語為殊勝教授。 己二、諸大車造論與教授之必要性 雖其如是,然因末代諸所化機,若不具足定量釋論及善教授,於佛至言自力趣者,密意莫獲。故諸大車造諸釋論及諸教授。 “定量釋論”:“釋論”為解釋佛經密意之論典,“定量”為決定之量;“善教授”即善巧之竅訣。於極短時間內,令人輕易了知佛經密意之竅訣,名善教授。 雖然佛語皆是殊勝教授,然因末法時代所化根機微劣,若不具足定量之釋論及善巧教授,而唯欲以自力趣入佛陀之至言,則不得佛語之密意。以此因,故諸大車撰造各類解釋佛經之論典與教授。 歸納而言,諸大車撰造諸論與竅訣之必要,即因末法時代眾生障深慧淺,若無論典與教授指導,則無法以自力了達佛經密意。如是佛語雖是教授,然於補特伽羅心前亦不能現為教授。 己三、應當捨棄與經論不相應之教授 是故若是清淨教授,於諸廣大經論,須能授與決定信解。若於教授雖多練習,然於廣大佛語釋論所有義理,不能授與決定信解,或反顯示彼不順道,唯應棄捨。 因此,若為一清淨之教授,於廣大之經典論著必須能給予決定之信解。若對某種教授,雖經多次練習,然於經論之義理,仍不得決定信解,甚或有負作用,反而顯示與經論相違之道,對如是教授,唯應棄捨。 己四、執著經論非為教授之過患 若起是解:諸大經論是講說法,其中無有可修要旨,別有開示修行心要正義教授。遂於正法執有別別講修二法,應知是於無垢經續、無垢釋論,起大敬重而作障礙。說彼等中不顯內義,唯是開闢廣大外解,執為可應輕毀之處,是集誹謗正法業障。 若心起是念:“此等大經大論僅為講說之法,內無可實修之關要,於經論之外方有開示修行心要正義之教授。”如是執著正法有別別講修二法,須知此是障礙對於無垢經續論典生起大敬重。且若說:“於此經論中並無顯示實修心要,僅是開拓廣大的外在知識。”如是將經續論典執為可輕視處,即是造集誹謗正法之嚴重業障。 譬如,認為《俱舍》之七部論、《瑜伽師地論》《攝大乘論》《阿毗達磨雜集論》等,僅為講說之法與實修無關,非內在實修法。或認為《釋量論》僅是遣除外道邪見、《中觀理聚論》僅是遣除內外道有實宗之邪見,而無修行心要。反之,唯手中持佛、大圓滿之七天成佛、或禪宗、或生圓次第、或持名念佛等才是實修法。如是執著正法有別別講修二法,講之正法與修之正法兩者毫無關係。以此邪見遂會引生兩種嚴重過失,一於經續論典不生敬重心;二認為講說之法內無修行心要而棄捨。以此遂有“不生敬重”與“造集捨法”兩大過失。此處尚須簡別:宗大師是欲遣除執著經論唯是講說之法而無修行教授之邪見,而非承許無有經論文字之外的修行竅訣。否則,應成無有“教外別傳”之禪宗,或密宗不共竅訣。 己五、如何尋求教授之理 是故應須作如是思而尋教授:“諸大經論對於諸欲求解脫者,實是無欺最勝教授,然由自慧微劣等因,唯依是諸教典,不能定知是勝教授,故應依止善士教授,於是等中尋求定解。”莫作是念,起如是執,謂諸經論唯是開闢廣博外解,故無心要。諸教授者,開示內義,故是第一。 既然經論為最殊勝之教授,則我等如何才能得到經論之教授? 故須如是思惟而尋求教授,應想:“對於尋求解脫者而言,諸大經論確實為無欺之最勝教授,然因自己智慧微劣等因素僅依諸經論教典,不能決定了知其為殊勝教授,既然自己不具能力,故應依善知識之教授,由善知識之口傳,於此中尋求定解,最後方能通達。”相反,不能如是執著:“諸經論僅是開拓廣博之外在知識,故實無修行心要;於經論外之教授,才有開示內修心之要義,故此方為最勝。” “然由自慧微劣等因”其中“等”字表另有其他因素,譬如心不堅固,亦即無堅持之恒心,如是亦以自力不能通達。古人中,有一生念幾千遍大乘經而最終以自力通達者。然末法眾生大多心不堅固,因不能長久串習深入,故靠自力通達大乘甚深經典之密意甚難。又如“未親近善知識”、“壽命短促”等亦是以自力不能通達之因素。故應依止善知識教授而尋求定解,此極其重要。彌勒菩薩於《辨法法性論》云:“謂於大乘法,說勝解決定。”彌勒菩薩教誡我等,於見道前必須依止大乘善知識,無顛倒諦聽善知識教授,且於大乘法應生勝解信,進而對法義由四種道理如理思惟而生無惑之定解。 此段中宗大師教學人善思惟的方法。一方面,不因自己不能通達經論是殊勝教授,遂認為經論無心要而棄捨。另一方面,正因以自力不能通達,故應發心依止善知識,以善知識之指導而獲定解。此處可見宗大師之慈悲,大師令學人善思惟,一方面保護學人,不令墮入捨法、謗法之罪惡深淵;另一方面將學人心相續轉變為希求通達經論為勝教授之善心。此善思惟乃巧妙之法,自心若向善處想,以積極之心態思惟,此即種下良好因緣。以因圓滿,將來果遂會圓滿。相反,若為惡思惟,則為不善之因,即以不善用心向惡處思惟,將來遂會向惡發展,成為嚴重業障。比如我等作是念:“此等經論僅為外在知識,我根本不想學,我討厭此等經論。”如是心往不善方面想,即為惡思惟,導致生生世世不相應正法,難遇正法光明。 一言蔽之:往善處想,即善思惟,當下即是善因緣,將來定會得善果。 己六、獲得無倒了知之必要 大瑜伽師菩提寶云:“言悟入教授者,非說僅於量如掌許一小函卷而得定解,是說瞭解一切至言皆是教授。” 種敦巴圓寂後,其繼位住持惹珍寺。大瑜伽師言:“所謂通達教授,並非是說僅於如手掌般大小之經函獲得定解,而是了知一切佛經皆為教授。” 大瑜伽師菩提寶是阿底峽尊者的大弟子。為何名大瑜伽師?因其於寧措親近阿底峽尊者,為尊者放馬及作餘事時未離修定,故稱其為大瑜伽師。 又如大依怙之弟子修寶喇嘛云:“阿底峽之教授,於一座上,身語意三,碎為微塵。今乃瞭解,一切經論皆是教授。”須如是知。 又如阿底峽尊者之弟子修寶喇嘛言:“阿底峽之教授,於一座上身語意皆碎為微塵。我現在方瞭解一切經論皆為修行之教授。” “身語意碎為微塵”,即於菩提道之次第,以大精進力勇猛磨練修持,身語意悉皆融入道次第之修行。或言整個身語意細至極微塵處,皆滲入道次第之修行,一切佛法皆成活生生之修行。須如是了知一切經論、一切佛菩薩之語言皆是教導我等如何修行之教授。 菩提道次第廣論講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