菩提道次第廣論講記 子三、如何生最圓滿之信心分二:一、須觀師為佛 二、如何樹此“觀師為佛”之定解 丑一、須觀師為佛 若問:如何才能產生最圓滿之信心? 對此答覆:必須於能生之因上達到圓滿,即需圓滿思惟上師功德,如是,方能產生圓滿的信心。 若再問:何為圓滿思惟上師之功德? 再答:思惟上師是真佛,即是思惟功德到達圓滿。若思惟上師功德並觀想為真佛,此種作意一旦堅固,自然滋生無比寬廣之信心,一刹那亦不會生起分別過失之念,會具有如是不可思議之妙相。 如是以理層層推斷,最終落於“觀師為佛”此關要上。對此最緊要之處,再引教理,以助學人樹立上師即佛之定解。因若未以教理抉擇,對於我等凡夫,不可能現量見到上師為佛,是故“上師是佛”之定解,欲於相續中生起、堅固,唯一須依教理而建立。 丑二、如何樹此“觀師為佛”之定解分三:一、以教成立 二、以理成立 三、遣除疑難 寅一、以教成立 首先應於心前明觀上師,然後如是思惟: 《二觀察續》云:“末世五百年,我現阿闍黎,作意彼為我,爾時當恭敬。” 佛說:末世五百年,我會示現阿闍黎相,故應作意彼阿闍黎為我,且需如法恭敬。《金剛帷幕續》第十五品中亦云:“所謂金剛薩埵者,示現金剛上師相,念利一切諸眾生,現為平凡之身相。”密續中亦說,所謂金剛薩埵,即於凡夫前示現金剛上師之相,須知,雖利益一切眾生之上師實際與金剛薩埵無二無別,然眾生障重,不見清淨之佛尊,是故,上師特意示現為凡夫相。 經中亦云:“嗟!見者皆應具意義,至於未來之時代,我當示現親教師,亦現軌範師之身。”佛陀教誡弟子:善知識是佛之化現,是故見善知識、依止善知識,一切皆具實義,佛於未來末法時代,會示現親教師與軌範師之身相。 以此等教證為例,須作如是想:佛陀於末法時代,示現為善知識平凡之相,因此,善知識僅僅是示現凡庸,實則為金剛持如來。乃至未生體會之間,需不斷觀修。 寅二、以理成立分四:一、以觀待理成立二、以作用理成立 三、以證成理成立 四、以法爾理成立 卯一、以觀待理成立 首先宣說譬喻: 譬如,一心臟病患者,觀待其而言,醫生需以能治療心臟病而安立。若能開出對治心臟病之妙藥,即便無醫生之名,實則已為彼之醫生;若於其病不起任何利益,即使有醫生假名,然則非彼之醫生。亦即,是否為病人所觀待之醫生,唯一是以能否於疾病賜予對治之藥而安立。 次思惟喻義: 我等應如是思惟:觀待如我這般,無始以來為煩惱病逼迫之可憐眾生,是否為醫王佛陀,以何而安立呢?唯是以能否賜予對治煩惱病之甘露妙藥而安立。若能賜予真正對治煩惱病之妙藥,則於我而言,可算是依止了真佛,若未能賜予此等妙藥,無論是何種身份,行持何等事業,或作何樣儀式,根本不屬於具相善知識。佛陀唯一是以能否賜予對治煩惱病的法藥而安立。因安立佛陀是皈依處,唯是從對我開示斷除煩惱的方便角度而安立,是故,觀待我等病入膏肓者而言,誰為怙主佛陀呢?決定是諸等大恩上師。 確實,對我們自己而言,怙主佛陀就是現前的大恩上師們。因唯觀待上師之教言,觀待上師傳講深廣之甘露法,我們方獲解脫之果,故而唯是觀待上師而獲得解脫果,如是上師即是導師、是怙主。決定是如此,心無絲毫懷疑而決定上師即佛,以觀待理真實成立故。 卯二、以作用理成立 首先宣說譬喻:種子是以何而成立?即以具有能生果之作用而成立,若有一法能產生青稞,此法即為青稞之種子;若不能產生青稞,則非青稞種子。 再思惟譬喻之義:佛陀是以何而成立?能行持佛陀事業者,即可成立為佛陀,而今諸善知識們正在行持如來事業,是故,真實義中彼等決定是正等覺佛陀。為何言彼等是行持佛陀事業?因所謂諸佛大業,最主要者,即於所化宣說解脫正道,此外再無他業。而今,諸善知識們唯一是行持此等事業,故言彼等行持如來家業。 或有者尚存疑惑:“將此等善知識名為佛,我仍未想通。” 且問:“種田者不名農民,则名何?作工者不叫工人,應喚何名?如是,行持佛業者不尊稱佛陀,又當如何稱謂?若行諸佛業者,不能尊為佛陀,則同理可言:具有人類知言解義之作用者,亦不能名為人,如此應成提問者你亦不能名為人。是故,以具有行持佛陀事業之作用為根據,決定能成立上師是佛,此即以作用理成立。” 卯三、以證成理成立分三:一、果因 二、自性因 三、不可得因 因是根據或理由之意。此三種因之含義:以果為根據而成立之理論,名為果因;以自性為根據而成立之理論,名為自性因;以不可得為根據而成立之理論,名為不可得因。以下逐一以此三種因,證成上師為佛陀。 辰一、果因 即從果之角度推證上師是佛陀。 根據上師無顛倒宣說圓滿之菩提道,即可推斷其相續中具有一切種智。此處,“無顛倒宣說圓滿菩提道”是果。以此可成立“相續中具有一切種智”。以何為據呢?其根據為《釋量論》所說:“彼方便生因,不現彼難宣。”若自己尚未證悟,根本無法為他人宣說。善知識既然能以自力無顛倒宣說圓滿菩提道,可知其相續中必定已具足一切種智,因唯具足證悟功德,方能真正為他人宣說菩提道。 《不可思議經》亦云:“何人隨行如來之故,宣說正法,彼等諸人,一切身中安住有如來智慧。”是故,以能無顛倒宣說圓滿菩提道之“果”,遂可成立此人必定圓滿了一切菩提道,若甚深菩提道皆能圓滿通達,則較淺的內外諸明更應通曉,如是即成立彼具如來智慧。 辰二、自性因 即以自性為根據成立上師即佛。 主要分開相與性比較佛陀與上師:相好莊嚴之佛陀與顯現平凡的善知識,此二者僅外相有別,實則彼等之意悉皆安住於法性之中,故彼等自性無二一味。以此自性一體之因,即能成立上師即佛。只不過於凡夫心識前,佛現為平凡善知識相,以此度化剛強難化之眾生。 譬如,同一個演員,上午演國王,下午扮乞丐,如是於外相上肯定有極大差別,然國王與乞丐實為同一人之遊舞,必須承認演國王者即是扮乞丐者。如是,善知識與佛陀之自性無二,悉皆安住於法性之中。以此自性是佛為根據,遂可成立上師於真實義中本來即佛。如《能斷金剛經》云:“應知佛法性,是導師法身。”一切諸佛即為法性自性,諸上師亦如此,不離法性自性。 以上是排除外相差別,以實際中佛與善知識為無二之自性,成立善知識即佛。 辰三、不可得因 即以迷亂心所現過失本不可得,成立上師為無過失之如來。 因為真正善知識之過失悉不可得,以過不可得故,即可證明上師即如來。真正按上師自身境界而言,上師身口意壇城中,毫許過失亦不可得,以此為根據,即肯定上師即佛,因徹斷諸過者唯一是佛陀。 譬如,眼翳者眼前所現毛髮是一種不可得之假法。因為若毛髮為實有而現,則於翳障清淨後,理應較前更明顯地顯現,然實際上,一旦治好眼翳,毛髮遂會消失,是故,此毛髮為不可得之假立法。 應如是思惟喻義:於我等心前所顯現上師之過失,僅為一不可得之假法。因為若上師之過失為實有而顯現,則於心垢清淨之後,理應較前更明顯地見到,然於心垢清淨後,即不會出現上師任何過失。由此可知,心前所顯現上師之過失,唯是自心不清淨所致,實則上師根本無有此等過失。法稱論師云:“可得而未得,則說明實際中無有。”如是,所謂上師過失,唯是以自心不清淨所顯現的虛誑之法,而於上師自體上根本不存在。是故實際之中,上師為遠離諸過之佛陀。 卯四、以法爾理成立分四:一、當幻化相應之調伏身 二、當應機而幻化 三、當以能利益而幻化 四、當以周遍而幻化 何謂法爾道理?法是法性,爾即如此,以法性如此而成立之道理,即法爾道理。由法爾道理,即會明白上師與佛無二,為不可思議之導師。 此通過四個方面抉擇:若是佛,決定當如此,而我等面前現平凡身之上師皆行此等,如是可肯定上師為佛,如是於學人相續中,生起無疑之定解。而僅觀想上師應該是佛,言上師是佛,是否與眾生皆有如來藏一般觀想,眾生於名言中具有過失,上師亦如是而具過失,此僅將上師觀為一介凡夫,無法認定名言之中上師與佛無二。實際上,眾生根本不是佛,眾生具足眾過而無毫許功德,根本不同於現為凡夫相之阿闍黎。是故,若非以理抉擇,僅口中言說上師即佛,如是則亦可說一切眾生為佛。多言此等空話,容易著魔。故當以理踏實抉擇,相續中方可遣除疑惑,引生定解,而於定解攝持下,任修何法皆會圓滿成就。現代人分別念尤其多,百分之九十九皆屬邪念,若未以理遣除邪念,根本無法將上師觀為真佛。 辰一、當幻化相應之調伏身 即以國王身能調伏者,即現國王身;以大臣身能調伏者,則現大臣身,如是示現種種相應眾生之能調伏身相,即諸佛之總規或法爾。故當如是而想:對於以平凡身方能調化的吾輩而言,上師無疑是示現平凡之身相。 辰二、當應機而幻化 譬如,於明鏡中,面容如何,影像即如實而顯。如是,於法身大樂之自界中,將顯現與所化機緣相應之身相,此為法性規律。故我等當如是而想:與我機緣相應之某尊色身決定會出現,彼究竟於何處?若尋找,則除心前顯現的上師之外,決定不可能再有其他色身,是故,此決定是諸佛為調伏我等而示現相應之色身,故而上師即為真實之佛陀。 辰三、當以能利益而幻化 大乘了義經云:“於每個眾生面前,皆平等無缺而圓滿安住著十方諸佛。”以殊勝理亦可安立之故,於我面前亦需安住而有。經中還說:“此非泥塑木雕之佛,而是以一種能對眾生作利樂事業之方式而安住。”以經中所言為根據,即可了知:我等心前所安立之佛陀,正是現前利益我之善知識。當如是想:於我心前以深廣妙法利益我之諸善知識,正是諸佛之化現,因實際利益我者,即是彼等。 辰四、當以周遍而幻化分二:一、三世周遍而幻化 二、遍一切處而幻化 巳一、三世周遍而幻化 從不過時而幻化與相續不斷而幻化,說明三世周遍而幻化之理。 何謂不過時而幻化? 譬如,若需於某時,示現某種幻化,諸佛不會錯過時機而示現,誠如《大乘莊嚴經論》所云:“利益眾生事,隨時不過時,不忘我頂禮。”從總的方面而言,就所化角度,若聽法因緣成熟時,佛陀不會錯過時機而傳法,以法爾如是之故。個別就我等而言,若至堪能聞法之時,諸佛亦決定會應時說法。而現在的說法者,除上師外他者不顯現之故,以此可成立上師即是佛陀。 何為相續不斷而幻化? 即諸佛除此恒時利生之大事外,別無他業。如今,諸佛亦同樣行持利生之業,且於所化,諸佛需幻化為能調伏之身份,以善說妙法利益眾生。再歸至自身反思:我現已具聞法緣份,諸佛肯定以說法而利益我,然是何者行此利益呢?即我面前的諸位善知識。如是亦可推證於我說法之善知識,即為諸佛之化現。 巳二、遍一切處而幻化 大乘經中云:“虛空所在之處,佛身無不周遍。”佛身未周遍之處無有一者,理所當然亦周遍我們此處。若反問自己:“遍於我處之佛陀是誰?以我緣份所現之佛陀,無疑即是為我無倒宣說解脫道的諸大恩上師。”如是再三思惟即可知,上師實為佛陀化現,特來此娑婆世界,度化障深福薄者,若深知此理,則我等一切所行悉會依教奉行。 因諸佛殊勝的傳承悉皆總集於上師體性中,故若從上師金剛法體中得到不可思議之加持,自然會獲不可思議之成就功德。因對境為不可思議的上師,若對其祈禱、觀想、起信、讚嘆,以及隨學,自然於一切世中,所有境界悉會顯現為法身大樂境界。是故須認真思惟,再三串習,安住如是而行,方名金剛弟子,不用特地申明:“我是某某上師的弟子”,諸佛菩薩亦皆會同聲讚嘆,此為真正有緣的金剛弟子。 歸納上述以法爾道理成立上師即佛: 因諸佛周遍一切時處而幻化,且於不清淨眾生因緣成熟時,法爾當現能夠傳法而作利益之平凡身相,是故,於我等不清淨凡夫因緣成熟時,所現前的傳法善知識,決定是諸佛之化現。 寅三、遣除疑難分四:一、遣除有關顯現之問難 二、遣除有關不顯現之問難 三、遣除不決定之問難 四、以問答方式解諸疑惑 卯一、遣除有關顯現之問難 或有者心存疑慮:於我心前,此等善知識顯現具有眾多貪嗔等過失,如何能對彼等安立徹斷諸過之佛陀呢? 問難者以心前有具過之顯現,而決定善知識實際具有諸過,並非斷德圓滿之佛陀。此可以根據不定而遣除彼等疑難: 設若自心顯現決定是實有、可靠之境界,則爾等所言具一定道理,實則不然,心之顯現,根本不決定真實可靠,故以心前顯現為根據,無法安立上師實具過失。此理可以六個比喻闡明。 1、眼翳者之喻: 譬如,眼翳者不論見何法,無論如何看,皆無法去除毛髮之假相,然不能以其眼前現毛髮而決定實際中處處皆有毛髮存在。如是,具業障者不論於何者,如何觀視,亦無法去除具過失之現相或者平凡相,然以具業障者,心前顯現過失或平凡相,無法決定上師實際存在過失或平凡相,因此等唯是以其業障自現,實則上師本來地道功德圓滿,不存絲毫過失。因此,僅憑眾生具業障之顯現而決定上師非為佛陀,此根本無法安立,如同眼翳者前顯現毛髮,唯是眼翳者自身之錯亂,而非外境實存毛髮自體般。 2、摩尼寶之喻: 《大乘無上續論》云:“如同種種形色物,摩尼中現非彼體,亦由眾生種種緣,如來顯現非彼體。”譬如,摩尼寶自體本不存在藍色,然若將其置於藍色布基上,因與藍布相連,是故本非藍色,亦顯現藍色之相。如是,遍主佛陀雖無諸過,然以所化之過而顯現過失。故我等當如理思惟:“上師顯現此等過失與平凡相,唯是以我自己之過失力,而從上師處反映過來。實則上師並無過失,亦非凡夫。” 3、墨鏡之喻: 或有人疑問:假如上師並無任何過失,則對於現量見上師具有衰老等眾多過失,該作何解釋呢? 釋曰:恰如眼睛為墨鏡所遮,見白海螺顯為黑色,此亦為現量所見,然以此現量見不能成立海螺實為黑色。如是,心若被罪障覆蓋,即便是見真佛,亦視為具有過失或平凡之相,此亦似現量所見一般。雖自以為是現量所見,然以此如何能決定實際如是存在呢?決定不可能,因此等僅是迷亂根識之現量,以之無法衡量法界實相。如是,即以墨鏡之喻遣除上師非佛之難,彼等僅是為業障所蔽,未能現見上師即佛而已。 4、佛現傍生相之喻: 譬如,佛陀為利有情,而化現為豬狗等相,亦同食不淨糞等,而未去除—般豬狗行為相。如是,佛陀若欲示現平凡相,亦不得不顯現種種平凡之現相。因此,於凡識前,不論如何觀察,註定唯見此平凡現相。以上為據,我等當思:“我不能以自己心前顯現平凡的上師相,遂認為上師非為真佛。” 5、夢之喻: 譬如,於夢中,見一惡人行殺盜等業。然醒時,仔細觀察,此唯是夢中迷亂之相,唯是以自己迷亂習氣成熟,方如是顯現,實則連此惡人亦不成立,豈有其殺盜之行?同理,當如是善思惟:我雖見上師發怒謾駡等不賢善之行,然此唯是以我相續中所具惡習而顯現,真實義中,此等惡行之相根本無法覓得,是故,上師根本無有此等發怒或謾駡等過失。 6、膽病等喻: 譬如,以膽病而將雪山見為黃色,以風濕病而把雪山見為藍色,諸如此類,以現前損壞諸根之錯亂因緣,尚能導致迷亂,則我等心相續中具足究竟迷亂因之不可思議業障,絲毫亦未遣除,以此因緣為何不能迷亂呢?決定會迷亂。是故,對於業障深重的凡夫有情而言,善知識甚至可顯現驢馬等相,而現在未如是顯現,已是萬分幸運。 卯二、遣除有關不顯現之問難 有人繼而疑難道:縱然上師無有過失,然上師並未顯現相好莊嚴等佛陀功德,故如何能安立上師為功德圓滿之佛陀? 問難者是以其心前未顯現相好等佛陀功德,而安立上師非為佛陀。常人之疑惑基本如此,認為既然上師是佛,則應於我眼前顯現相好,或顯現神通,或刹那調伏我亦可,如是我方能相信上師為佛。 此仍可以根據不定而破斥:誠如,以自之顯現不能決定為實有一樣,以己不顯現亦無法決定是畢竟無有。此理可引八喻闡釋,學人當善思惟此等喻義。 1、盲人之喻: 譬如,日輪雖具萬丈光芒,遍照萬物,然盲者眼中不見毫許。如是,我本為以無明瞎卻智慧眼之凡夫,故上師雖圓具佛陀功德,然於我無明心識前,又如何能顯現此等微妙之境界?是故,以我等凡識前不顯現,不能成立是畢竟無有。 2、針眼之喻: 譬如,於狹小針眼中,無論如何,亦無法容納巨大之須彌。如是,凡夫心界極其狹隘,恰若針眼,欲於如此狹隘心識中映現佛陀深廣似海之功德,絕無可能。是故,我等不能以己之心識不能映現為由,遂認為上師不具佛陀諸般功德,正如以針眼不納須彌並不能否認須彌山存在一般。 3、黑暗之喻: 譬如夜晚,以黑暗障蔽之故,勿說微細色法,即便粗大色法亦無法見,乃至黑暗未遠離之間,此等色法又如何能於我等眼前顯現呢?根本無法顯現。如是,心為無明障蔽之後,勿言佛陀種種微妙功德,即便粗大功德亦無法顯現,是故,對於完全為愚癡障蔽之凡夫而言,佛陀功德能以何種方式顯現呢?絕對無法顯現。 4、瑜伽士之喻: 《密續》云:“所現皆為本尊相”,此為描述瑜伽士之境界,於消除平凡迷亂相與執著的瑜伽士智慧前,上師們皆顯現為佛陀之相。而我等現在未顯現佛陀,原因即為我等未能消除迷亂顯現與執著,若能精勤修行,斷此迷亂顯現與執著,決定會現見上師即為佛陀之事實。 5、幻師之喻: 譬如,幻師以咒語加持某人,如是將觀眾眼識染汙,結果觀眾見到驢子以及驢子種種行為。此喻中,迷亂之因即眼識被染汙,由此所現之迷亂是本有者不現,本無者現前,即實有的人及人所作的行為不現,而本無的驢子及驢之顛倒行反而現前。此即說明,顯現者不一定實有,未顯現者不一定無有。若是以迷亂力所現,還可進一步決定:本有者無法現,本無者不得不現。 再歸至意義上,我等應如是思惟:我此心識能否相信?根本不可信,因其僅是以惡習染汙的顛倒識,是故,以心顯現者不可信為真實,以其不顯現者亦不可信為無有,且須進而認清心的顛倒面目,即以迷亂力,不僅不見本有的佛菩薩,反而不得不見本無的平凡相及種種平凡所行。且不說勝義本性,即便於世俗名言中,上師亦圓具佛陀功德,然在錯亂未遣除之前,以自己業力顛倒,所見往往皆為迷亂,悉為以自己境界而產生的種種錯覺。故當如是通過幻師之喻,而了知自己的錯亂。 6、菩薩之喻: 譬如,佛陀全部功德,即使於十地菩薩等的心前亦無法顯現,何況如我一般的愚癡凡夫,煩惱與業障充滿相續,何以能現量見上師為佛陀?於我愚癡心前,豈能現前佛陀全部功德?諸菩薩於長時中從不同側面再三觀察,亦無法完全現見佛陀所有功德,是故,不能以我心前不顯現,遂否認上師圓具佛陀功德。 7、鬼神之喻: 首先以比喻表示兩種情況:第一、以無顯現可以決定無有:第二,以無顯現不能決定為畢竟無。 譬如,於我眼前,若有寶瓶,就應顯現;若不顯現,則可決定為無有。然鬼神並非如此,我不能以眼前未現鬼神,即決定畢竟無鬼神。是故,不能一概以不顯現為根據,而決定畢竟無有。 此喻義與比喻對應,亦有可決定與不可決定兩種情況。 第一、假若自己具有如來功德,則應於自心前顯現,若心前不顯現,則可決定非為功德圓滿顯露之如來,因畢竟具有自證分,是否現前種種佛功德,自己可以確定。 第二、假若他人具足佛陀功德,然於自己心識前不能顯現,若以此不顯現為由,而決定他人未顯露佛功德,則肯定無法成立。 8、寶瓶之喻: 譬如,雖然於我眼前放有寶瓶,然以布簾遮住時,則不可見,若拉開布簾,則於原處現量見此寶瓶。如是應思惟:雖然上師法身與佛無二,然我以業障所覆,不能見到,若我業障清淨,不需移動毫釐,當處即見上師本為佛陀。是故,見上師是否為佛,只依賴自己業障是否清淨,而不在於上師是否為佛。 卯三、遣除不決定之問難 若有人繼而發難道:若一概決定上師為佛,你身為上師,當然亦應成立是佛。若如是承許,請你反問自己:是佛嗎?若與你自身體會直接相違,則應成極大之妄語。是故上師不能一概決定為佛陀。 此等想法是觀師為佛的嚴重障礙,故需進一步如是遣除:《攝大乘論》中云:“鬼傍生人天,各墮其所應,等事心異故,許義非真實。”於同一有事,以不同眾生之業力,而現不同之現相,依此道理,所見的補特伽羅我,亦如是以見者不同之業力,將現不同之所見,而此時各自所見之法,需同樣承認為各各心識前無欺之顯現,誠如將河流見為膿血一樣。 比喻如何與意義相聯繫呢?譬如,天、人、餓鬼三者同時見恒河水,然隨各自業力,天人見為甘露,人見是水,餓鬼卻見為膿血,且按各自所見,亦有各自之受用,天人暢飲甘露得安樂,人喝水解渴,餓鬼亦以膿血而受苦。是故,觀待三者各自而言,應承許三種現相與作業皆可存在。如是,若弟子視我為佛,以我自己或餘者將我見為平凡,且按所見般能作佛與平凡之業,是故,名言中二者皆需承認為有。如是,亦可遣除“作為小乘上師之聲聞等並不決定是佛”之妨難。 對方進而發太過:依你所說,一位上師應成佛與眾生二者,既是佛陀又為眾生,如何能成立呢? 迴答:如是,對於同一河流應成甘露、水、膿血三者,對此你以何作答呢? 故而是由不同業力而現出甘露、水與膿血之相,此是不同眾生對同一法的不同現相,並非同一法上聚集相違的水和膿血等。如是,是由眾生心不清淨、清淨及極清淨,而將上師視為凡夫、菩薩與佛,並無凡夫與佛等集於一體之過失。 以上由教證與理證成立上師為真實之佛陀,且以理遣除種種疑惑,如是即能引生“上師是佛”的真實定解。 或有人仍存如是懷疑:佛陀告訴我等四依法,第一條即依法不依人。然你一直承許上師即佛,一切皆需聽從上師,不能起不清淨之分別。完全是依人不依法,與四依恰好相違。 答之:實則我等正是“依法不依人”,根本未與四依相違。因對於上師是真佛,我等非盲從他人言說,人云亦云,而是以確鑿可靠之教理而安立,確信“上師是佛”即為依法生信。正是因為依法成立具相上師為佛陀化身,是故,其本身即是生動之佛法,無論口中所說、行為所現,時時處處皆在引導、調伏我們,是故上師即是法。我等一心依於上師,即為依止真正清淨之佛法。 於依止上師意樂方面,亦有依人不依法與依法不依人二種現相,以此所致之果亦截然不同。 有者依人不依法,若聽別人說“應將上師觀為佛”,彼即人云亦云,見上師就說“你是佛”、“你是文殊菩薩”、“你是觀世音菩薩”等等,且說“我對你具有永不退轉、不可思議信心。”然若實查,此僅為悅耳之謊言而已。何出此言?對此稍作思惟便可明白,一介凡夫,勿言現見上師為佛,即便欲天之境界亦無法現前,是故,其非現量了知上師為真佛;同時,亦未用心聞思,根本未以教理遣除疑惑,故亦未以比量生起定解;且亦無如米拉日巴般以宿善力所生的俱生信心。如是即可推知,其所說皆為有口無心的假話而已,根本無真實之信心。若究其心之成份,或是感情衝動,或是貪執上師之心,或為依賴上師之心,或僅是於他人前假裝的虛誑心。如是表裏不一甚是危險,遇一定因緣時,頃刻垮掉。譬如,上師現憤怒相或呵斥時,因並未真正將上師認識為佛,此時遂會起邪見:“脾氣如此暴躁,根本不是佛。”或於上師關心另一弟子時心起嫉意:“我如此善待於他,為何不關心我,毫無平等心。”或遇另一位上師時,心生分別:“此位方為佛陀,原來那一位根本不是。”或依止時間稍長,即心裏懷疑:“既然是佛,為何不加持我?我根本未見具何功德,肯定不是佛。”是故,假畢竟是假,經不住考驗,即刻就變,最終造下嚴重惡業。 相反,若根據教理,真正遣除疑惑,確信上師即佛,如是隨法而生之信心,不會隨境緣而轉,如是觀修亦甚踏實,因不是將“非佛”觀想為佛,唯是心裏肯定上師是佛,而觀想為佛。如是不雜懷疑而觀師為佛,具足清淨信心,如是而修,信心遂會日漸深厚,以此即可得上師極深之加持,一切地道功德悉會迅速生起,終將現前與上師智慧無二之果位。 是故,通過教理產生上師是真佛的定解極為重要。若有此定解,依止上師,即可具足一切順緣,遣除一切違緣,亦即於上師所作一切皆可觀為佛之功德,上師所說之語即為佛語,上師所作之事即是佛業,上師的心就是佛智,甚至上師開個玩笑,作個動作都是加持。另一方面,認定上師是佛後,遂能徹底遠離視師為平凡的違品,以及上述不如理依止之過患。 因此,修行之根本,即觀師為佛之信心,此修持信心,為最根本、最關要之處,是大總持法門,若修好此法,一切法任運生起,若未修好,則如無根樹苗,無論如何努力,亦無法長成功德大樹。有些人依止上師,未經深思熟慮,僅欲從上師處求得加持或傳承,未曾考慮如何修信心。此非真正依止上師,僅是想於佛教超市,從上師處購幾件商品而已。故應知真實的佛法須於何處殷重行持。 其實道之根本即依止上師,依止上師之根本即依止意樂,而意樂之根本即對於上師無偽之信心。了知此點後,就應於修信上努力用功。 菩提道次第廣論講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