菩提道次第廣論講記 癸一、呵斥輕蔑之過患分五:一、呵斥上師將成呵斥一切諸佛 二、縱修密乘亦不成就殊勝之果 三、精進修持續部法,反似成為轉生地獄之因 四、今生來世將生諸多不吉祥 五、功德未生者不生,已生者退失 子一、呵斥上師將成呵斥一切諸佛 《事師五十頌》云:“身為弟子若故意,輕蔑如是之上師,則已輕侮一切佛,故彼恒時受痛苦。”身為弟子者,若故意輕蔑呵斥自己的具德上師,則已應成輕蔑呵斥一切諸佛。如是造下與輕蔑呵斥諸佛同等之過失,以此必將恒遭痛苦。所謂呵斥,即宣說上師過失,如言:上師極愚癡、貪心甚重、相貌醜陋、是破戒者等。《吉祥勝續》第一品亦云:“倘若何者惡誹謗,等同諸佛之上師,彼人已謗諸佛故,恒時遭受諸痛苦。” 子二、縱修密乘亦不成就殊勝之果 譬如,有人雖造下四根本罪、五無間罪等,然依無上密乘之道亦可淨除,今生中,亦能獲得殊勝果位。而若存心呵斥自己金剛上師,縱然修行,亦無成就殊勝果之機會。《密集根本續》第五品中云:“縱是造無間,此等彌天罪,然入金剛乘,亦能得成就,存心謗上師,修亦不成就。”縱然造下五無間,此等彌天之罪,然若進入金剛乘如法修行,非但能清淨罪障,且可獲殊勝成就,然而若存心或故意毁謗金剛上師,縱修任何法亦無法圓滿成就。故意呵斥上師,非但自己修法無法成就,甚至他眾與彼接觸,亦會沾染過失。是故不能接觸此等惡人,甚至靠近彼等之處,亦不能居住。歷代金剛上師皆如是承許。在五明佛學院,凡是破密乘根本誓言者,皆不許共住,此亦是大恩上師按佛法規律,以金剛句所定的院規。 子三、精進修持續部法,反似成為轉生地獄之因 忿恚而呵斥上師,無論如何精進修持續部法,非但不成就果位,反而似乎成為轉生地獄之因。 《金剛藏》第十四品中云:“何人誹謗阿闍黎,彼縱捨棄憒鬧眠,千劫之中勤修持,諸續殊勝之修法,亦成修行地獄因。” 若於金剛上師如理依止,則無論修持何種無上密法,皆可於此濁世的短暫一生中,賜予眾多易獲佛果之利益。相反,若顛倒依止,由心真正呵斥上師,則即使於所有甚深密續,在眾多千萬劫中,斷除睡眠與憒鬧等一切散亂,如是日夜不斷地修行,亦唯得一種結果:非但無法成就任何果位,反而成為轉生地獄、餓鬼等之因。 故言若於金剛上師忿恚而呵斥,縱修顯密諸法,不但不成就殊勝果位,反似成為轉生地獄之因,因已從根本上摧壞修法機會,悉皆背道而馳。 子四、今生來世將生諸多不吉祥 若對上師呵斥,今生來世將產生諸多不吉祥。《事師五十頌》中云:“毁謗阿闍黎,是大愚應遭,疾癘及諸病,魔疫諸毒死,王火及毒蛇,水羅叉盜賊,非人礙神等,殺墮有情獄。終不應惱亂,諸阿闍黎心。設由愚故為,地獄定燒煮,所說無間等,極可畏地獄,諸謗師範者,佛說住其中。” 謗師者,今生會遇諸多違緣或感受諸般痛苦,來世必遭無間地獄之苦。三千世界最令人怖畏之處,即此無間地獄,而佛說此無間地獄即為謗師者之住處。佛說誹謗上師者非但不得任何解脫功德,反墮惡趣,而惡趣亦非一般之餓鬼傍生趣,而是此無間地獄。 子五、功德未生者不生,已生者退失 若樹壞其根,則枝葉花果等,不僅未生者不生,且已生者皆會枯萎。如是,若失壞功德之源——信心,非但不會生新功德,且已具之功德亦會逐漸退失。《現在諸佛現證三摩地經》云:“若彼於師住嫌恨心,或慳惡心,或恚惱心,能得功德,無有是處。若不能作大師想者亦復如是。若於三乘補特伽羅說法比丘,不起恭敬及尊長想,或大師想者,此等能得未得之法,或已得者令不退失,無有是處。以不恭敬,沉沒法故。” 除教證外,可證明此理之公案亦頗多。以下引兩則公案說明: 往昔,格西滾巴瓦有一弟子,不論如何修行,亦不生修證功德。後來,他請教格西,格西問他:“你是否曾對上師作過不恭敬之事。”他迴道:“確有此事。”格西告之,需向上師真實懺悔,弟子按照格西所說,作了真實懺悔,然後又去修行,結果生起真實的修證功德。 以前,印度有一位弟子,以種姓高貴,心生傲慢,而從上師頭頂上飛行,結果無間喪失神通,墮落於地。是故,噶當諸大德有一傳統說法,若於上師無有恭敬心,縱然通達三藏亦無任何利益。 因此,若顛倒依止善知識,即便具有少許功德,亦不能對自他起真實利益。此為緣起規律,無法改變。是故縱遇命難,亦不應呵斥輕蔑根本上師。假如少數一二次作了輕蔑等,亦須及時懺悔,否則將引嚴重過患,不僅死後需感受惡趣無量痛苦,且今生亦無緣獲得安樂。諸經續論典中一再如是宣說,是故此絕對真實不虛。 應如何作懺悔呢?應按《事師五十頌》所云:“稱心如意之供品,恭敬奉獻上師尊,依此今後不遭受,瘟疫病等諸損害。”將自己稱心如意之衣物等,恭敬供養曾呵斥或輕蔑過的上師,首先應供獻,爾後如理懺悔,如是遂可清淨輕蔑等罪業,而不會再染瘟疫等疾病。假如,對境上師已不在世,或於遠方不便直接到其面前懺悔,若是此種情況,應按敦巴仁波切的傳統而行,即上師們之法身悉皆無二一體,是故觀上師心相續本來無二,並於附近的上師前懺悔,如是亦可清淨罪障。其他,於上師嗔恨、不信等各種顛倒依止之罪業,懺悔之法亦可依此類推。 癸二、違背上師所說之過患分三:一、教證 二、理證 三、公案 子一、教證 經藏中曾精闢開示道:“有多少與善說相應,即有如數屬於善者;有多少與善說不相應,遂有如數屬於不善。”其中已確立善惡之標準。以佛教師道而言,一切善與不善,唯隨與上師之善說相應與不相應而安立。換言之,凡相應上師善說者,任作何事皆為善;相反,凡違背上師善說者,不論作何皆不善。 《金剛帷幕續》第八品中云:“爾時得受勝灌頂,弟子若違師言教,此世之中亦受苦,後世之中墮地獄。” 帝洛巴尊者亦說:“若不聽從至尊上師之教言,則相續中無有機會生功德。” 子二、理證 上述內容,若以理觀察亦極其合理,因為上師善說之關要,歸納而言,唯一是開示斷惡行善之理,假如我等未依教奉行,以業果無欺緣起力,畢竟不得安樂,且無法避免痛苦之逼迫,唯成不善。 子三、公案 以下引用惹瓊巴之公案說明違背上師教言之過患: 一次,雅龍地區的施主,迎請米拉日巴尊者到腹崖窟當中居住,彼等承事供養尊者,時惹瓊巴亦住於同一山洞中。有一部分雅龍施主說:“此二瑜伽士,相比之下,此年輕人恐怕較老者強,因彼曾去過印度多次。”如是,年輕施主皆去惹瓊巴處,年老施主仍至米拉日巴尊者處。 一日,頗多施主供養尊者父子食物,彼等對惹瓊巴供養極其精美豐盛之食物,而對米拉日巴尊者供養之食物既少又差。惹瓊巴見後心想:“師父與佛陀無異,我與他老人家相比,不及毫毛,然施主們卻顛倒供養。過去我一直想與尊者住於一處,圓滿聽受所有口訣,全心全意承事他老人家。然現在看來,我陪伴尊者,非但不能侍奉,反成他老人家之障礙。我定要離開此處方好,現即去告知尊者。” 如是,惹瓊巴對尊者講述眾多自己去衛地之理由。尊者勸道:“你將來會到衛地攝受眾生。然現在時間未到,你勿違上師教言。” 惹瓊巴仍不聽勸告,繼續向尊者陳述理由,堅持要去衛地。 在數次請求之後,尊者無奈應允:“你居然如此不聽我言,堅持要走,我雖然向施主們發過誓,暫時不讓你去衛地,然誓言亦如夢如幻,我只能准許。現在你可以收拾一下,準備動身。” 惹瓊巴簡單收拾後,向尊者辭行。尊者心想:“惹瓊巴與我同住多年,往後不知能否再見面,還是送他一程。”如是師徒二人一起上路。 路上,尊者語重心長開導惹瓊巴:“惹瓊巴,你要知道,兒子若與母親住在一起,就能茁壯成長;雞蛋若置於暖熱處,則易孵出小雛;大修行人若與上師共住,遂不會走錯路。我對你的愛護與慈悲是不變的,永遠也不會捨棄你。你要經常祈禱我才好。” 惹瓊巴聞言,淚不自禁:“我對上師即佛之信心是絕對不變,從今直至成佛之間,我所有希望皆寄託於上師身上,以後於中陰及一切時,皆請上師護佑我。” 米拉日巴尊者告訴惹瓊巴:“將來你於衛地時,有一隻母狗會扯你腿,到時勿忘上師與修持才好。” 後來,惹瓊巴到了衛地,果然遇上一位名叫甸布的貴族女,嚴重障礙修行。為遣除惹瓊巴之違緣,米拉日巴尊者幻變成乞丐,至惹瓊巴門前乞討。時惹瓊巴恰好有一大玉石,遂將此送與乞丐,叫他拿此玉石生活。尊者時想:“我兒子於世間財物確實無何貪著,他的慈悲還真不小。”後甸布為惹瓊巴布施大玉石一事,甚是不歡,二人為此大吵一場。惹瓊巴心生厭煩,離開甸布,迴到米拉日巴尊者身邊。師徒見面後,尊者馬上要為弟子們灌頂,尊者說:“為表示緣起相應,爾等每人皆應準備供養,惹瓊巴你可例外,不必供養。” 惹瓊巴聞言,心情不暢,然其仍參加了灌頂儀式。等走進壇城時,惹瓊巴發現壇城中央有一很亮的玉石,正是他布施給乞丐的那塊。當下驚呆了,半晌方明白,原來乞丐是上師化現,自己能遠離貴族女人亦是因上師慈悲加持。此時,惹瓊巴由衷感激上師的慈悲。尊者說:“惹瓊巴,若不是我,你會為此玉石毀了自己。然因你對我信心不變,對眾生慈悲未斷,故而方能從此障礙中解脫。你現在應該滿意了。” 惹瓊巴內心甚是後悔,便對尊者與金剛兄弟們唱懺悔歌: 身貪逸樂及散亂,為物所遷為境縛, 迷行所集三途業,上師尊身前懺悔。 我之身體貪著逸樂與散亂,為外物所轉,束縛於境界中,我以迷亂行為所集聚的三惡趣惡業,悉於上師尊貴之身前發露懺悔。 語貪多言成欺騙,鼓舌頻頻地獄因, 多食酒肉墮餓鬼,所言不直乏羞恥, 如是所作眾口業,上師妙語前懺悔。 我之語貪著多言而成為欺誑,不斷鼓動唇舌亦是地獄因。我以多食酒肉而墮入餓鬼境界,我之語不正直,無羞恥。如是所作眾多之口業,悉於上師妙語前懺悔。 惡心之因在貪樂,為名之行多不淨, 嗔恨所集諸罪業,上師智心前懺悔。 惡心起因是貪求享樂,為名聲之行多數不清淨,以嗔恨所集眾多罪業,悉於上師智心前如法懺悔。 身遊市鎮繫紅塵,壇城修供盡毀卻, 頻作驅鬼降妖故,深密真言威力失。 眾事牽纏心役勞,善妙三昧力盡減, 如是所作逆法行,壇城本尊前懺悔。 我身體遊蕩城市中,心亦繫縛紅塵中,壇城之修法悉已毀壞,不斷作驅鬼降魔之事,以致甚深秘密之真言失去威力。身心為眾多世間瑣事牽絆,不自在疲於應付,本有善妙之三昧力悉已減退。如是所作一切顛倒之行,悉於壇城本尊前懺悔。 眾墊從中而睡臥,分別自他極銳利, 不堪忍辱虧己事,金剛兄弟前懺悔。 我躺臥於墊子之上,分別自他之邪念極其銳利,無法堪忍虧己之事,此等罪業悉於金剛兄弟前懺悔。 從惹瓊巴懺悔歌詞中可知,惹瓊巴因不聽從上師勸告,結果修行出現嚴重問題,身口意三門皆墮入惡業中難以自拔,原有修行功德、三摩地境界悉皆退失,所作所為皆成不善。 惹瓊巴是印藏公認成就者,然因於細微之處違背上師言教,結果亦同樣陷入嚴重修行障礙之中。我等與惹瓊巴根本無法相比,故更應依教奉行,不違背上師言教。 癸三、忿恚之過患 《時輪金剛續》云:“設若於師起忿恚,等同忿心刹那數,當毀爾劫所集善,亦受爾劫猛獄苦。”設若對上師生起忿恚煩惱,忿恚心生起多少刹那,則摧毀如數多劫中所積之善根,且仍需於如數多劫中遭受地獄劇苦。比如,若心生刹那忿恚,則已摧壞一劫中所集之善根,若不懺悔,則還需於一劫中感受地獄之苦。故總的來說,我等對任何眾生皆不應起忿恚心,特別對於嚴厲對境金剛上師,更是一刹那亦不應生忿恚。 癸四、分別過失之過患 《廣論》中引教證云:“應取軌範德,終不應執過,取德得成就,執眾過不成。”以心執取上師功德,遂會獲得悉地;相反,以心分別上師之過失,將會毀壞所有悉地。格西博朵瓦說:“設若唯一分別過失,則非但不得加持,且生生世世不會值遇上師,今生亦需遭癌症、口中吐血、心臟病等種種不悅意之果報。” 總而言之,若唯一觀上師功德而發起敬信,一切圓滿皆易成就:相反,若一味分別上師過失而無敬信,則一切衰損自然降臨於自身。是故,一切衰損與圓滿之根本界限即在此。 癸五、觀平凡之過患 有些弟子依自己邪分別,將上師完全視為凡夫,以此等邪念,非但無法生起功德,且還成為失壞三昧耶之根本因。如是,於短暫今生以及漫長來世中,將不斷產生諸多不悅意之果報,無法成就修行的殊勝功德,以因果絲毫不會錯亂與空耗之故。 以下引聖者之語錄,說明觀師平凡之過患: 一次,種敦巴請問阿底峽尊者:“西藏有如此多修行人,為何無獲殊勝功德者?”尊者答道:“大乘功德,不論生多生少,皆須依靠上師方能發起。爾等藏人於上師僅作凡庸之想,如何能生功德?” 故而將上師視為凡夫是導致不生功德之因。歷代祖師皆言:若將上師視凡夫,恰如榨沙取油般,不得加持與悉地。是故,於上師應儘量觀清淨心,若你見上師種種功德與恩德,則相續中極易觀清淨心或增長報恩心。或於日常生活中,或於打坐修法時,若常憶念上師功德與恩德,隨時隨地憶念上師、觀想上師、祈禱上師、恭敬上師、讚嘆上師,如是短時內即能獲得殊勝廣大之功德。 於我等凡夫而言,雖以迷亂力不得不見上師凡庸之相,然須了知此唯一是自現不淨之過失,實則不然,上師決定為正等覺佛陀。對此,應首於心坎深處認識肯定,然後須堅固如是定解,此點甚是重要。 故當恒常依智悲光尊者之願詞而發願: 願於善逝總集體,殊勝恩深上師尊, 斷因相處及懷疑,執為凡夫邪惡見, 視師即是真實佛。 此發願力一旦堅固清淨,一切行為皆會隨願而轉,最終定會現前觀師為佛的清淨心。 癸六、不尊重之過患 即便於世間,忠良之臣皆極其尊重君主,彼等三門謹遵君臣之道,毫不違越。良僕亦是如此,於主人甚是恭敬,安守本份。一般世間規律尚且如是,何況我等佛教?於大恩上師更應尊重。亦即於身體方面,應以頭於上師蓮足下敬禮;於語方面,應讚嘆、祈禱上師;於意方面,應虔信而恭敬等。對三乘戒律中如何教誡尊師之道者,我等須詳盡了知後儘量行持,因若非如是而行,將生違背戒律之無量過失。 以下引一則公案,以示警戒: 昔日有位阿闍黎,名桑傑意西。一次正為諸眷屬傳法時,其上師以乞丐形相至其面前,阿闍黎羞於在大眾前頂禮上師,便佯裝未見。等集會結束後,阿闍黎方去拜見上師。上師問道:“方才為何不頂禮?”其迴曰:“我未見到上師。”話音剛落,彼之雙目掉落於地。後來阿闍黎祈求上師寬恕,並吐真言。上師加持後,雙目方重新恢復。是故,若對上師作絲毫欺瞞,或言諸妄語,所造之業極重,果報亦易即刻成熟,故此不尊重上師之過失甚是嚴重。 由此則公案可知:若因己之種姓、相貌或多聞等而心生傲慢,於上師亦不作尊重,實則唯毀自己而已。 癸七、跨越座墊等之過患 《事師五十頌》云:“畏懼如毀佛塔罪,師影尚且不應跨,鞋子坐墊乘騎等,不能跨越何須言?”踐踏上師身影,罪業等同毀壞佛塔之近無間罪,是故若畏造此嚴重罪業,則於上師身影亦不應跨踏,何況上師的鞋子、坐墊、乘騎等,更不應跨越。而跨越坐墊等此類過失極易發生,是故,平常行為即需格外小心。然亦有特殊情況,譬如,上師已開許,或於某些特殊場合與時間,不得不作。諸如此類,皆不屬造罪業之範疇。 除此不能跨越坐墊之外,尚有諸多細行,我等皆須注意,譬如,於上師能見之處,不能坐於高高墊子上,不能頭帶圍巾、戴帽子,不能雙手叉腰,不能隨意吐痰等:上師未就坐之前,不能先坐;上師起身時,不能坐臥。於上師前,不能語鋒尖銳地辯論,亦不能唱歌、跳舞等。於上師能聞之近處,不能說閒雜語等。諸等細行皆須如法行持。總之,於上師旁邊,身語皆須持恭敬行,如是方可不沾染過失,於己亦有極大利益。 癸八、浪費上師財物等之過患 《事師五十頌》云:“上師財物護如命。”除地獄眾生外,我等凡夫最愛莫過於自之生命,皆想方設法護此性命。對待上師之財物,亦須如愛惜生命般,不能自己放逸而受用,或利用上師財物作人情。如是而行,不僅具有上述種種過失,且感召不善之等流果,生生世世貧困,墮入餓鬼境地。 是故,若於上師有一歡喜心,然後說上師福報甚大,上師財物頗多,可隨意而用,隨意而扔,如此唯自趣毀滅而已。我等平時常從因果角度說,三寶財物不可隨意享用,因三寶為極嚴厲之對境。而上師即為三寶總集之體性,若未經開許而隨意亂用上師財產,從因果角度而言,此罪業遠勝破四根本戒之罪過。 癸九、擾亂上師心意之過患 擾亂上師心意有何果報呢?從等流果而言,即於未來世中,自心會被他人擾亂,安樂不會安住於心中;從異熟果而言,即歿後墮入無間地獄感受猛烈痛苦。 《事師五十頌》云:“何時何地永切莫,擾亂金剛上師心,設若愚者如此作,定於地獄受燉苦。”自己身口意三門應謹慎從事,行住坐臥中皆應努力相合上師心意而不違背。即於平常,身體所作、口中所言、心裏所思,若是能令上師滿意、歡喜者,我等即應努力行持;若是上師擔心、不喜之事,則不應行持,如是方能真正契合上師心意。故當時時處處心存上師才行,若心中無師,任性行事,此即大逆不道。 癸十、於上師行為產生邪見之過患 設若認為上師身口意行為不合理,如是執取一種不相應而產生邪見,則於摧毀自己方面,再無較此更嚴重者。是故,我等應儘量於師觀清淨。譬如,善星比丘對於佛陀一切事業皆觀為過失,結果,即以此邪見而墮入無間地獄。 從古至今,此類事例,於修行人中時有發生,若能全面統計,則此類邪見公案之數目一定相當龐大。由此可見,此類過失極易發生,我等於依止上師時,須格外小心。上師事業不論善妙與否,對於弟子而言,當以清淨心觀想彼等一切皆為利益自己之善巧方便,需如是增上自己信心。此內容極其重要,以下詳加解釋。 譬如,上師顯現對自己不歡喜,我等應作何想呢?以世間父母譬喻,有時,此等嚴父慈母亦會對孩子生氣,面露怒容,此是否真正討厭孩子呢?根本不是。我等常說:“可憐天下父母心。”父母於孩子,唯有滿心慈愛,而正因愛之深切,一心欲令孩子向善,是故方有意如是示現。若身為人子者,能體會父母良苦用心,自然對父母所作一切皆會生起清淨觀,由此增上自己報恩之心。如是,上師於我等唯有無條件的慈悲,絕非如凡夫般具有厭憎情緒。雖有時上師對自己顯現不滿意,甚至驅逐門外,我等亦應明瞭:上師之心完全被大悲繩索繫縛,悲心驅使,為調伏我等,方用此威猛手段。需如是善巧觀想。 又如,於上師痛駡、呵斥時應想:上師為遣除吾輩違緣,才降猛咒之雨;假如上師痛打我等,亦須觀想:此是令吾等無始積業,刹那得以清淨之善巧方便。假如遇境時,能如是轉念,則一切皆成增上信心之助緣,相反,若不會轉念,則容易墮入邪見之深淵。是故,轉念是極其重要之修心竅訣。 總的來說,即須觀想:上師所作一切,於己悉有利益。何故呢?因上師唯有一顆利他之慈悲心,而發自慈悲心之行理所當然悉是利益吾輩。如是觀想有何等利益呢?如是觀想使得上師一切顯現,皆成增上信心之助緣,能得上師殊勝加持,不會造諸罪業,是故,觀想清淨於己決定有大利益。 以上是尋求解脫之修行者,應銘刻於心的殊勝教誡。若能照此如法行持,上師加持自然融入相續,且依如是用心,遂可成就一切緣起。 怙主忠巴加利云:“拳打石砸是師作灌頂,若入加持亦於彼當入,狠狠惡罵是師降猛咒,若遣違緣亦以此當遣。”上師以拳頭打、用石頭砸,皆是作殊勝灌頂,若有入加持者,亦是挨打的弟子會入加持;上師狠狠之惡罵即是威猛心咒,若有遣除違緣之法,亦以此方式將會遣除。 甲瓦用滾尊者說:“總之,任見何者皆功德,任說何者皆教言,任作何者皆有益,任現何者皆加持。”總而言之,所謂依止法,即任見上師何者,皆具功德;任上師說何語,悉為教言;任上師做何事,皆有利益;任上師顯現何相,悉具加持。 是故,正如喀喇共穹所說般:“開示大乘諸上師,雖然外現不莊嚴,內在密意不可測,切莫觀察上師過。”假如,僅以外在行為不莊嚴為據,而於上師產生邪見,則成徹底中斷白法之根本。是故,平常即應謹小慎微,防微杜漸,令自己對上師身口意所作不起刹那之邪見。為何需如是謹慎?只因吾輩邪念習氣深重,而未熟習清淨觀,是故,一方面須謹防邪念發動,另一方面應勤習清淨觀,否則一切皆將衰敗。從世俗修行而言,主要是轉變心念,因善惡之緣起即在此心上,心若反轉,則墮邪惡,心若正轉,一切悉會吉祥。是故,世俗之修行重在轉念上,而此轉念,又需數數勤作,方能增上善心勢力,心力一旦增強,遂可不為違品所奪。此即再三強調精勤用心的原因所在。 癸十一、對上師不持為上師之過患 有些徒眾心不平等,彼等眼中地位高、名聲大者,方認可為上師;若無眷屬、名聲不大、地位不高者,遂不認可為上師。此輩與佛法相應之功德一分亦不可能生起。何出此言呢?因上師雖有賢劣與功德大小之別,然身為弟子者,於師之敬信卻需無差別而具有之故。 金厄瓦亦云:“自己現有眾上師,不行無親疏敬信,唯於一師偏袒執,即謂情面貪心惑,勿許敬信釋迦子!”對於自己現有眾多上師,皆需平等以敬信對待,若無平等敬信,唯耽著其中某位上師,則完全為非法之偏執,是所謂的情面,亦是貪心惑業,不承許此為清淨敬信。釋迦弟子當如是了知。於現有一切上師,我等皆需無親疏地恭敬承事,須知一切上師悉皆無二一體,不能偏於一方,若具偏執,則不名佛教之信心,唯屬世間情面,亦名貪心煩惱。 金厄瓦尊者又云:“若是敬信成熟人,於師不會作貪嗔,師恩雖然有大小,敬信無別釋迦子!”真正敬信成熟者,對所有上師不會具有以貪嗔作取捨之過失,因為,畢竟其恭敬心與信心已成熟,故對一切上師皆觀想為與真佛無別,不會對一者恭敬而對另一者不恭敬等。雖從上師方面而言,上師恩德於各自有大小之別,然作為弟子,卻需無有差別修持敬信。釋迦弟子理應如是了知。至於地位高下、功德大小等,亦依此類推而了知。 是故,無論何時,何類上師,傳何種法,不論是了義抑或不了義,顯宗或者密宗,大乘法還是小乘法,作為弟子,皆需平等恭敬,平等發起清淨信心,如是方得一切傳承上師的加持。總之,下至聽聞一頌佛法,亦不能執取上師過失。如經云:“設唯聞一頌,若不執為尊,百世生犬中,後生賤族姓。” 故判定上師之標準,非憑主觀而定。換言之,非隨爾等分別心認定某者是上師,即決定是上師,或者認為某人非上師,則決定非為上師。如此,究竟何為客觀的判定標準呢?即下至以依止心聽聞過某者所講之佛法,此人即為你上師,無論你承認也好不承認也罷,即已成事實之上師。若僅有依止心,然並未得受一句佛法,或根本無依止心,僅聞過幾句佛法,此二種情況下,皆不能成立是上師。 以下再對上述依止之利益與不如理依止之過患作一總結: 總之,上至佛果之安樂,下及無間地獄中感受一絲清涼之安樂,此等一切利樂與白法之圓滿,無一不是通過依止善知識而獲得。相反,下至十地末以金剛喻定所斷之極微細所知障,上達無間地獄之業報,諸等痛苦與衰損,唯一是不如理依止善知識之過患。是故,寧棄生命,我等亦應如理依止善知識,因為如理依止善知識重於守護生命。 對於上述如理依止之利益與不如理依止之過患,應當在心裏反覆思惟,若百次不夠,則思千遍。常人認為,依止善知識,無論是如理依止之利還是不如理依止之患,我悉皆聞過,早已了知。然若未再三思惟串習,對上師的恭敬心與報恩之心,無法堅固圓滿。相反,若於此等方面經久串習,反覆思惟,心相續中自然增長對上師的信心,一刹那亦不會觀察上師過失,不會於上師所作產生邪見。是故,應再三思惟,直至心中真正發起決心:從今往後,不論於何種情形下,我一定如理依止善知識。有此決斷之心,方算是思惟到量。 佛法重實行而輕空談,空談無益。非口上言:上師是佛、是大菩薩、是大成就者,一切三根本之總集即此上師,此理無可想之義,想亦如此,不想亦如此。不能如是而言,僅說得動聽,於心不作思惟,對上師亦無恭敬心或清淨心,如是不名弟子,根本不具弟子德相。是故,說得一尺,不如行得一寸,關鍵是須以殷重之心,踏實地思惟修持,因為此對我等修行而言,是最緊要之大事。 壬三、以意樂依止之軌理分二:一、思惟功德而修信心 二、憶念恩德而發起恭敬 須知,有關意樂之修習,可歸攝為兩個根本——修信心與修恭敬心,而修信心之方便即反覆思惟上師之功德,修恭敬心之方便即再三憶念上師恩德。以下逐一解釋。 癸一、思惟功德而修信心分三:一、修持信心之必要 二、以譬理成立“思惟功德是能生信心之因” 三、如何生最圓滿之信心 子一、修持信心之必要 首應理解功德、加持、信心三者關係。此三者即因果關係,前前為所生之果,後後是能生之因,亦即地道功德之產生,依賴上師加持之融入,而上師加持之融入,又依賴對上師之敬信。相反,若無敬信,則不得加持融入,若無加持之融入,遂不生地道功德。如是明確修信心的必要性。是故,吾輩若希求覺悟,則必須殷重修持此道之根本——信心。 子二、以譬理成立“思惟功德是能生信心之因” 先說比喻: 譬如,身體本來是由三十六種不淨物組成,是一個活動廁所,毫無清淨分可得,然經分別心增益為清淨並數數串習後,竟然於心前唯一顯現此身是清淨悅意之相。此說明何理呢?即以心如何安立,即會如是顯現。換而言之,若於某法,以心作意萬次“好”,即會於心前顯現為“好”;相反,以心作意萬次“不好”,則會顯現為“不好”。此為心之無欺法則。 再歸至修習意樂上,當如是思惟:縱然上師再下劣,亦不可能不具一分功德,若專就實際所具此分功德思惟串習,則於未來某時,為何不唯一顯現為功德呢?以緣起力決定會如是顯現。是故,修心之方法,首當選定作意之內容,唯一作意上師實際所具之功德,即唯一作意自己所見所聞,實際體會到的上師功德。若能如是持續作意,決定會在將來生起淳厚之信心。 菩提道次第廣論講記